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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0)
第一节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概述
所谓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用以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资料总称,包括工程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单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指数,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法规、政策等。根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不同,目前我国处于工程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模式并存的状态。
一、工程定额计价基本方法
(一)工程定额体系
工程定额是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地使用材料与机械的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建筑产品所消耗资源的数量标准。工程定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中各类定额的总称,包括许多种类的定额,可以按照不同的原则和方法对它进行分类。
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
可以把工程定额划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三种。
(1)劳动消耗定额。简称劳动定额(也称为人工定额),是指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工程实体或劳务)规定活劳动消耗的数量标准。劳动定额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但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互为倒数。
(2)机械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是以一台机械一个工作班为计量单位,所以又称为机械台班定额。机械消耗定额是指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工程实体或劳务)所规定的施工机械消耗的数量标准。机械消耗定额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机械时间定额,同时也以产量定额表现。
(3)材料消耗定额。简称材料定额,是指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所需消耗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燃料以及水、电等动力资源的数量标准。
3.按照适用范围分类
工程定额分为全国通用定额、行业通用定额和专业专用定额三种。全国通用定额是指在部门间和地区间都可以使用的定额;行业通用定额是指具有专业特点在行业部门内可以通用的定额;专业专用定额是特殊专业的定额,只能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
4.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类
工程定额可以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五种。
(1)全国统一定额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全国工程建设中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的情况编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定额。
(2)行业统一定额,是考虑到各行业部门专业工程技术特点,以及施工生产和管理水平编制的。一般只在本行业和相同专业性质的范围内使用。
(3)地区统一定额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主要是考虑地区性特点对全国统一定额水平作适当调整和补充编制的。
(4)企业定额是自由施工企业考虑本企业具体情况,参照国家、部门或地区定额的水平制定的定额。企业定额只在企业内部使用,是企业素质的一个标志。企业定额水平一般应高于国家现行定额,才能满足生产技术发展、企业管理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企业定额作为施工企业进行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计价依据,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5)补充定额是指随着设计、施工技术的发展,现行定额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为了补充缺陷所编制的定额。补充定额只能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可以作为以后修汀定额的基础。
上述各种定额虽然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用途,但是它们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有机的整体,在实际工作中配合使用。
三)可行性研究费
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此项费用应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