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度质量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质量、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1、考试时间
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6月22日进行。考试地点在临沂。具体考试时间
初级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 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14:00-17: 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2、成绩管理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文件)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1月5日—20日,网上交费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2月15日。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
4、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由初审单位携带报名表、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5、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可于2008年1月24日—25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要于2008年1月26日—2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6、2008年4月3日至4月18日,考生可直接到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
五、有关事项
1、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2、报考人员输入报名表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相貌一致。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4、教材征订、资格管理请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联系(地址:海关路96号,电话:8317550,联系人:刘宇智)。
请点击如下查看
读书人建筑频道reader8.com/exam/zao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