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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扩大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省委干部培养选拔“六个一批”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拟公开选拔一批县(处)、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职数
(一)副县级领导干部10名
(1)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职位(6个):
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市文物局副局长1名
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1名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名
沙市职业大学副校长1名
市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院长1名
(2)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职位(4个):
市信访局副局长1名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1名
中国民主同盟荆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1名
(二)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113名(其中,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社区)主职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4名)
荆州区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10名
沙市区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10名
江陵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9名
松滋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16名
公安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16名
石首市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14名
监利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21名
洪湖市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17名
定向选拔产生的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优先使用其所在县(市、区)公选计划,按实际录用数相应减少其所在县(市、区)面向社会公选计划。
二、范围与对象
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面向全省(市)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选拔。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
(二)基本资格
(1)副县级领导干部
①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②年龄45周岁以下。其中,市文物局副局长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47周岁;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职位,年龄28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放宽到30周岁;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位,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放宽到32周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荆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职位,年龄40周岁以下。
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荆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沙市职业大学副校长、市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职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④任正科级以上职务3年以上。其中,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位要求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4年以上;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荆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职位要求现任正科级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4年以上;沙市职业大学副校长、市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职位要求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
⑤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⑥身体健康。
(2)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具有公务员身份,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2年以上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大学及以上学历。
定向选拔的职位,具有荆州市2007年、2009年面向村(社区)主职干部招录的公务员身份且是中共党员的即可报考。
以上关于年龄、任职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9月1日。
(三)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
①市旅游局副局长:应为旅游及旅游管理相关专业或者从事旅游及旅游管理工作5年以上;
②市文物局副局长:应为博物馆学、考古学专业或者从事文博相关工作3年以上;
③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应为中共党员;
④市妇联副主席:应为女干部;
⑤市文联副主席:热爱文学艺术事业,应从事过文学艺术或群众文化工作;
⑥市侨联副主席:应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
⑦市民盟专职副主委:应为民盟盟员或者愿意加入民盟组织的无党派人士;
⑧沙市职业大学副校长:应为中共党员,副高以上职称,具有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各1年以上,且两种经历累计5年以上;
⑨市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院长:应为机电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具有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各1年以上,且两种经历累计5年以上。
四、方法与步骤
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荆州党建网(网址:www.jzdjw.gov.cn)开辟网上报名系统。
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职位报名,在各县(市、区)公选办进行。市直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意愿,任选县(市、区),但限报一个职位;各县(市、区)报名人员限报其所在县(市、区)职位。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及任职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
报名时间为9月8日8:00至9月22日18:00。
2、资格初审。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这次公布的公开选拔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资格初审由市公选办在网上进行;乡镇(街办)职位由各县(市、区)公选办现场进行。职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10比例的,减少或者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网上直接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乡镇(街办)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各县(市、区)公选办统一发放准考证。
3、组织考试与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拟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复习范围。笔试按全省统一时间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之后,按1:5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及任职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报名登记表以及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报考乡镇(街办)职位的考生不再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公选职位职数与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根据自愿,在符合该职位条件且未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5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选拔计划。
面试按职位职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比例进行。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通过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街办)领导干部职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40%加权计分。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4、组织考察。对确定的县级职位考察对象,由市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科级职位考察对象,由县(市、区)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前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发布考察预告,实行“两项公示”,即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考察时,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情况,并在其所在单位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5、提出初步人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序,并将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分别向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报。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初步人选,按照1:2的比例分别报市、县(市、区)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
6、讨论决定。初步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市、区)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职位分配,由各县(市、区)委决定。
7、公示。对拟任用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任前公示。
8、岗前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此次拟任职的领导干部上岗前进行集中培训。
从全市2007年、2009年面向村(社区)主职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乡镇(街办)领导班子成员,按以下步骤进行:
1、能力测试。能力测试采取笔试(调研)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调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照笔试(调研)成绩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测评考察。市公选办派出考察组对进入考核人选组织测评,全面考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人民群众等情况。通过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对其是否适合担任乡镇(街办)领导干部作出评价。考察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察结束后,采取百分制的方式按能力测试成绩40%、测评考察成绩60%的比例折算个人总成绩,作为研究确定拟选任对象的重要依据。
3、集体票决。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听取综合情况汇报,采取票决制确定拟选任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有关章程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其他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取消任用资格,原则上回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五、工作监督与联系方式
为做好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成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公开选拔有关工作。市纪委(监察局)选派干部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12380),接受干部群众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同时,聘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干部监督督察员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716—8468193、8468190
传 真:0716—8468193
六、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荆州市公选办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