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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共计189名(详见铜梁县2010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铜梁县2010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的人员均可报名。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考试聘用范围。
四、招聘方式
考生报名时只能根据公布的招聘计划报考一个岗位。在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时,按报考同一岗位竞争的方式,分别等额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15日。
2、报名地点: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都大道50号)。
3、报名手续:根据报考岗位所需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凭学校学历证明,见附件2)、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0年10月24-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铜梁县2010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每科分值为100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除外,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在资格审查时认定)。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也可于2010年10月23日登陆重庆市铜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笔试公共科目按政策规定加分。
(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07〕212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的,其笔试成绩加5分。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考生加分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在报名时,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须在报名时持相关获奖证书及文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未达到1:2比例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及考核
1、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和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报批后,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应届毕业生于2011年8月20日前凭毕业证、报到证到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能出具毕业证、报到证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考试聘用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5640258
附件:
1:铜梁县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铜梁县公招事业人员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