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考试 > 注册税务师 > 政策大纲 >

二零一零年注税新旧教材变化对比——税收相关法律(三)

2010-09-02 
读书人财会频道财会考试专业网站 http://www.reader8.com/exam/caikuai/ 【第三篇】章 节2009年教材2010年教材位 置内 容位 置内 容第一章2010年教材中本章内容由原来的十三节改为十节、新增渎职罪的内容  P314原第八节标

读书人财会频道 财会考试专业网站 http://www.reader8.com/exam/caikuai/

【第三篇】

章 节
2009年教材2010年教材位 置内 容位 置内 容第一章2010年教材中本章内容由原来的十三节改为十节、新增渎职罪的内容  P314原第八节标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改为“涉税犯罪概述”  P3151.删除:“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和“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范围”两部分内容;
2.增加涉税犯罪的概念和概述;
3.增加“(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二)渎职罪的种类”两部分内容  P316-3291.原第9节至第13节内容全部归入第9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2.原“偷税罪”全部规定改为“逃税罪”的规定;
3.危害税收征管罪各罪中的犯罪构成部分更加细化,体系更加清楚;
4.增加“第10节 渎职罪”,共四个罪名: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二章P331倒数第三行删除“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读书人-注册税务师考试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