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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辖区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公告

2010-08-03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电子摄像,并于8月12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领取准考证。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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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力量,深入推进“双创”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35名(其中,铜官山区25名、郊区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铜办﹝2009﹞15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完善规范考试组织管理方式,健全公开招聘制约机制,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执法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年龄、身高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辖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8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电子摄像,并于8月12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领取准考证。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考人员,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均须填写《铜陵市辖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录取后需另交两张同底照)。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市事招办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市事招办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市事招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1、《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与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用公文写作等;

  2、《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两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2010年8月15日

  上午:8:30— 10:00 《职业能力测试》

  10:30— 12:00 《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在本市区域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生报考非指定岗位的,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二)面 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的专业水平及实践能力。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到面试过程中,如有进入面试人员放弃,根据笔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递补过程只进行一次。如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 检

  市事招办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不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退伍战士优先)。

  体检除身高要求外,其它身体条件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当日2天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

  七、考核与公示

  (一)考核: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核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负责。

  (二)公示:体检和考核结束后,市事招办将拟聘用人选报请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限7日,公示网站为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lldbzh.gov.cn/),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已查实的,不予录用。

  八、人员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进行管理,并办理入编手续。

  九、纪 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铜陵市辖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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