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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我县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计生服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人、面向县内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2010年9月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地域、户口不限;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具体条件见附表。不含已经县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安排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2、选聘人员:县内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体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8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各主管部门办公室,具体见附表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学历证书原件,选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介绍信。报考人数与所报岗位所需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不足3︰1的,设立最低分数线(即合成后成绩不低于总成绩的60%)。
三、 考试考核
1、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协调沟通、逻辑思维、仪表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的6︰4比例合成;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的5.5︰4.5比例合成;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计算,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合成。
2、笔试时间为8月28日9︰00—11︰30,8月29日在县人才中心公布考分,考生本人可凭准考证查核笔试分。依据查分规则,确系漏统、错统的待查实后更正,重新予以公布。
3、面试由各主管局分别实施,县人社局、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计生、卫生、民政等下属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所需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全额进入面试。县国土局、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按应招人数的1︰2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的全额进入面试。
根据面试、笔试合成成绩按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合成分相等的,以笔试分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4、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付。对体检不合格的依分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考分相等的以笔试成绩优先。
5、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局牵头进行考核,县人社局、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监督。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安排上岗,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纳入编制内统一管理。选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