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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2)

2010-07-28 

  26.某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因该案被告人与该法院院长具有亲属关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指定将该案移交B区法院审判。对于该案的全部案卷材料,A区法院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A.应当退回A区检察院

  B.应当直接移交B区法院

  C.可以直接移交B这法院

  D.应当通过中级人民法院移交B区法院

  【答案】A

  【考点】变更管辖的案卷移送

  【详解】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9条,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

  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本案属于公诉案件,A区法院应当将全部案卷退回原公诉检察院。故选A.

  27.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

  C.甲应当告知人民法院

  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答案】D

  【考点】辩护律师的权利义务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并非追诉人,无追诉义务,只要不存在伪造、销毁证据情形,即不会触犯刑律。所以该律师无义务将该事实告知司法机关。本题应选D

  28.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

  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

  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答案】C

  【考点】强制措施的变更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可以自己决定,无须再提请批准,只要通知即可。因而选C.

  29.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A.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

  D.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鉴定机构

  【答案】D

  【考点】司法鉴定

  【详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国家时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l)法医类鉴定;(2)物证类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该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0.甲因涉嫌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被立案侦查。羁押一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甲回家后,约请律师乙见面商谈聘请其担任自己律师的事宜。甲会见乙应否取得有关机关批准?

  A.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B.不必经侦查机关批准

  C.须经执行机关批准

  D.不必经执行机关批准

  【答案】A

  【考点】律师介入侦查程序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泄露国家秘密罪涉及国家秘密,此时甲若想聘请律师应经侦查机关批准。

  31.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

  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

  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C

  【考点】涉外案件的批捕

  【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一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故选C.

  32.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

  A.扣押汽车1部

  B.查封住房1套

  C.扣押子弹1发

  D.冻结存款380万元

  【答案】D

  【考点】侦查过程中的扣押、查封、冻结

  【详解】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对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高某存款380万元中包括有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故本题应选D.

  33.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答案】A

  【考点】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批准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黄某的批捕决定由甲市检察院作出,因此第一次延长应当由甲市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作出。故本题选A.

  34.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A.应当退回甲市检察院

  B.应当退回甲市公安局

  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

  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答案】D

  【考点】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后的退回补充侦查

  【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1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因此,此时可以补充侦查的机关只有A区检察院和甲市公安局,如果要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应经甲市检察院。所以D项正确。

  35,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允侦查。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退回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成

  B.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D.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答案】C

  【考点】退回补充侦查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140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A、B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1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由此,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C项入选。

  36.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答案】C

  【考点】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请求抗诉权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项正确。

  37.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A.应当公开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可以不公开审理

  D.可以公开审理

  【答案】B

  【考点】未成年人案件的不公开审理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第3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 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2006年1月I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市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据此,本题应选择B.

  38.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同意

  B.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C.可以同意延期审理,但限制延期审理的次数只能一次

  D.不应当同意

  【答案】A

  【考点】延期审理

  【详解】《高法刑诉解释》第157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故选A.

  39.下列关于行政法规解释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国务院授权解释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C.在审判活动中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D.对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各级政府可以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解释

  【详解】《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第32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第33条规定,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由此,行政法规的解释权属于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无权解释,A错误。另外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级法制机构有权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D错误。

  40.下列哪一选项是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正确理解?

  ①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②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③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④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行政行为的效力

  【详解】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般包括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都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①是确定力、④是执行力的表现。

  41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一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考点】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前置

  【详解】本题中争议土地的权属状态尚不确定,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所说的“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的状态,不适用该条的规定,不以复议前置为前提,所以C错误。对于省林业局的裁决行为,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所以AD错误。

  42.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

  【详解】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非一乎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这种冲突关系不是民事意义上的关系二甲的受伤,其医药费营养费和等等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43.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B.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C.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

  D.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答案】D

  【考点】案件的移送

  【详解】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涉及犯罪行为,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而行政诉讼与刑事司法没有关系,不以刑事案件的审结为前提,所以无须中止或终止行政案件审理,因此ABC说法均错误。

  44.2005年4月5日,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使乘坐在非法营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乙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C.提起刑事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D.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及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案】B

  【考点】行政赔偿的范围

  【详解】《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致乙受重伤,乙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45.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甲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

  【详解】《行诉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药品监管局未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辫即作出处罚决定,属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无效,所以C正确,A、BC错误。

  46.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C.判决撤销该具休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D.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答案】D

  【考点】行政诉讼判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限制

  【详解】《行诉解释》第54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55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所以本题选D.

  47.因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6月7日,银行在诉讼中得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04年4月6日根据申请,将某小区住宅项目的建设业主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后银行认为行政机关的变更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债权,于2006年1月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行为违法。下列关于起诉期限的哪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A.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B.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0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C.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D.原告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D

  【考点】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

  【详解】《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诉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本题中,银行不是发改委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行政机关没有义务告知其诉权和起诉期限,所以银行的起诉期限应适用《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D正确。

  48.关于行政许可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依法不属于某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应向当事人出具加盖该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B.行政许可听证均为依当事人申请的听证,行政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听证

  C.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均应一律公开

  D.所有的行政许可适用范围均没有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答案】A

  【考点】行政许可

  【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A正确。

  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B说行政机关不能主动听证错误。

  第40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5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C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排除,错误。

  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这一规定强调了前提是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而非所有的行政许可,所以D错误。

  49.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答案】B

  【考点】公务员定期考核;交流制度;申诉和控告

  【详解】根据《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A选项错误。

  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B正确。

  第97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跨任合同只需备案,不需批准,所以C错误

  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因此只有不称职才能申诉,D错误。

  50.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变更原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予准许

  B.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法院应予准许

  C.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或变更原诉讼请求的,法院应予准许

  D.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答案】D

  【考点】诉讼中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时限和处理

  【详解】《行诉解释》第45条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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