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
(1)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
现任党政机关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省部属和市(厅)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省部属企业中层副职,设区市市属企业副职。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2年。上述副县(处)级领导职务不包括杭州市、宁波市及省直副厅级机构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也可报考。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2。
(2)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
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含省级机关担任主任科员职务的),且任职满3年;省部属和市(厅)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省部属企业中层副职,设区市市属企业副职。上述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不包括杭州市、宁波市辖区区级机关和所属街道正科级领导干部。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也可报考。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2。
省级机关部门(包括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本部门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公开选拔。
5、省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
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的正乡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在市级机关工作的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 8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在机关工作3年以上,其中须在现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
各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主要程序
1、笔试。2010年8月7日举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本科高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职位,以及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在杭州统一设考场,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8: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省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在各设区市及省本级设考场,重点测试机关工作应知应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选调计划2名以下的按4:1比例确定,选调计划3名以上的按3:1比例确定。
2、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注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
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按照3: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省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组织考察。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德的考察。根据省竞争性选拔干部考察量化评价办法,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本科高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价。
4、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评价情况,决定任用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本科高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职位,作空缺处理。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拟任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任用的问题不能任用的,在考察合格人选中确定递补对象。
四、待遇和管理
对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职位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企业报考人员须在任用前辞去企业原有职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用后,持有的企业股份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0年7月17至27日。具体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8时。
2、报名方式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本科高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职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和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浙江组织工作网(http://zjdj.zjol.com.cn/)或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 /www.zjks.gov.cn/)报名,按要求录入报考信息。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本科高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职位报考人员,打印《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照片)。
3、资格初审
(1)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本科高校领导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职位
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的各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初审。
省内个人自荐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任职时间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初审。
省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资料传真到浙江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进行网上初审;8月6日16时前,由本人将有关资料原件送浙江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审核。
(2)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职位
在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目标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注册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目标单位须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照片)。
经资格初审,上述(1)、(2)中各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10人的,取消选拔计划,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省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
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确认,再由各选调单位在网上对通过资格确认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5:1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3)报考人员在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后,于8月5日至6日 18时,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准时参加考试。
附件: 1.浙江省省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需求计划表
浙江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