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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当中的卷四,是让很多考生头疼的问题,尤其是09年的司法考试卷四试题,更是给了广大考生当头一棒。目前市面上关于卷四辅导的书也有很多,也有很多辅导机构给出了卷四论述题的所谓“模板”。关于卷四,其实最好的复习方法就是不断地练习,笔者想把卷四分为案例分析与论述两个方面来阐述。另外一种简答题型,在近几年考题当中都是考的时政性内容,而且大多数培训机构都押中了相关热点,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
首先是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其实是卷四当中真正的大头,每年的七道考题中,案例分析题占了五道,分值占了一百分左右,但是案例分析题考察的面很广,它考察的是对你前三卷知识的综合把握能力,如果你没有掌握知识点,那么即使你能把整张试卷都写满也是得不到分的。但是案例分析题同样需要练习,我们练的主要是解题方法,知识点通过前几个阶段的学习已经掌握得差不多了。案例分析题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简练,答案时只要抓住关键,一句话足矣,而不需要大量发挥,发挥过多反而会在某一道题上浪费大量时间而导致最后考试时间不够。所以在平时的练习当中,提高速度和抓住题眼是重点。至于练习的材料,还是以历年真题为主,选择参考书时也应以有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为首要。具体练习方式,可以从考前两个月开始,每天练习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题,一定要动笔练,然后对照正确答案,自己错在哪里,下次做题时再改正。
然后是论述题。2009年考试大纲说明中,对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是: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从该答题要求中,我们可以获知一些重要信息。
第一、做论述题时首先要提出观点然后再阐述。所以在做论述时,考生切不可拿起试题就大谈特谈,废话连篇,而忘了题目的主旨与要求。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第一段的末尾提出自己的观点,可以先简述一下材料内容,然后亮出自己的观点,这样不会显得太突兀。亮出观点之后就是阐述了,这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但也是最难的部分。很多考生亮出观点以后不知如何阐述,或者是虽然知道这个知识点但由于平时练习太少,不知道如何组织自己的语言,导致乱说一气,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凑字数”,当然这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在临考时如何应变,如何“凑字数”,这也是有方法的。
第二、如何做到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很多考生在亮出观点后,通常都不知道如何开始阐述说明自己的观点,有些考生往往会抱怨说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太差,但实际上,考生都经过了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语文学习,在日常生活当中也都能够流畅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所以每个考生都是具备说理清楚与逻辑严谨的实力的。只是很多考生在准备论述题的时候会陷入一个误区——就是一定要语不惊人死不休,好像只有这样才算说理清楚、语言流畅,所以很多考生在考前就大量地背法言法语,但是真正考试的时候,你所背的法言法语可能并不适合论述题的主旨,如果硬往上套的话,反而弄巧成拙。既然我们每个人都具备了说理清楚的能力,那么怎么将这种本能转化为应试能力呢?还是需要多加练习。考生可以在临考前一至两个月每天练习一道论述题,练习的题目还是以历年真题为准,并且需要有参考答案。考生一定要动笔练,然后再看参考答案。随着练习次数的增多,你对考试题型与大致的应试模板就都熟悉了,真正考试的时候你就能应对自如了。这里需要注意,我们的语言只要流畅表达、清晰就可以了,并不一定需要有法言法语,当然如果考试时正好有一句法言法语可以很好地契合你的主题,那么你完全可以引用上去。
第三,如何“凑字数”?在笔者看来,500或1000字做一篇论文还是相当简单的,但是每年考完后总有考生抱怨写不下去了,最后交了一张不完整的试卷,这种方式是最不可取的。在考试的时候,不论你怎么写不下去你都必须把试卷写完,即使是废话你也需要把试卷写完。另外在做论述之前,我们最好列一个提纲(或者是在脑海中规划一下),然后把每段话要阐述的基本观点列出来,放在段首。至于如何去阐述这句话的含义,则需要平时的积累,考生通过平时的练习对于司法考试当中常考点的理论部分会比较熟悉,那么只要稍加发挥就可以完成论述了。因为事先列了提纲,每一段的观点都是为全文的主旨做铺垫的,这样既保证了逻辑严谨,又保证了表达准确。另外考生平时也可以多看看法制类的报纸或电视节目,看看社会上的热点法律问题,听听大家的评论,这些东西对于真正考试时“凑字数”的作用都是潜移默化的。
最后,卷四作为司法考试当中单独的一卷,考生切不可掉以轻心。有些考生在单位做的是文字工作,自认为卷四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只是在临考前几天看了几道真题就仓促应战,这是不可取的,因为司法考试当中的论述题毕竟不同于文书写作,除了需要良好的文字功底外还需要法学理论基础,而且还需要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能力,而要提高这方面的能力,就必须要多看多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