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①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的收入确认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②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 “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 “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例11】某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2007年8月25日,该事业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为160000元。9月份,该事业单位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购入材料一批,价值80000元,已全部用于专业业务活动;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向劳务供应商支付服务费60000元。该事业单位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a.收到授权支付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6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160000
b.购买材料支用额度时
借:材本_资_料_来_源_于_贵_州_学_习_网 gzu521.com料 8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80000
c.开展专业业务活动领用材料时
借:事业支出 80000
贷:材料 80000
d.支付供应商服务费时
借:事业支出 6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