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考试 > 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辅导讲义

2010-04-25 
  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在最近三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约为5—7分,特别是个人综合收入的计算题是复习中不可遗漏的内容。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 ...

  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在最近三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约为5—7分,特别是个人综合收入的计算题是复习中不可遗漏的内容。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年 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计算分析题

综合题

合 计

2009年

2分

5分

7分

2008年

2分

5分

7分

2007年

1分

4分

5分

  本章共八节,根据《考试大纲》要求:

  (一)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税目和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

  (二)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税收减免、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三)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特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一、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

  1.划分为两类纳税人标准——住所和居住时间

  (1)住所——习惯性住所,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为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

  【提示1】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提示2】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要件,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2.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3.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辅导讲义

  【例题1·单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1个纳税年度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正确答案』A

  【例题2·单选题】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外籍个人甲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C.外籍个人丙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20日离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必须要在中国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90天,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辅导讲义

  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11项。

  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只就本_资_料_来_源_于_贵_州_学_习_网 gzu521.com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是不同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大致可以分为3类,共11个应税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工资薪金所得包括的项目。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具体项目共29项。

  【其他规定】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

  3.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

  A.笔译翻译收入

  B.审稿收入

  C.现场书画收入

  D.雕刻收入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上述都属于独立从事某种技艺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审稿和书画收入不属于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其他规定】

  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

  (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某画家2009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O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目范围。根据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因此本题中,作家将其书画作品通过“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应属于“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其他规定】

  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专利权

  B.著作权

  C.稿酬

  D.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稿酬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其他规定】

  1.利息所得:(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2)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其他规定】

  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2.个人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其他规定】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其他规定】

  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1·单选题】(2009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例题2·单选题】(2009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财产租赁所得

  B.退休工资

  C.保险赔偿

  D.国债利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退休工资、保险赔偿和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

税 率

适用的税目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划分)

工资、薪金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划分)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特别掌握:其中有4个税目分别有加征、减征

(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劳务报酬所得:有加成征收规定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 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3)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适用5%的税率;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共4个税目,均按20%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辅导讲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正确答案』ABCD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1.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涉及生产、经营有关成本或费用的支出,采取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

  3.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因涉及既要按一定比例合理扣除费用,又要避免扩大征税范围等两个需同时兼顾的因素,故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所以规定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辅导讲义

  (一)工资、薪 金所得:

  1.一般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月扣除2000元。

  2.附加扣除:

  (1)范围:外籍人员、外籍专家;在境外任职的中国公民

  (2)标准:月扣除4800元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

  (2)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4)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转 贴 于 贵 州 学 习 网 HTtp://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执行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执行。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1)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从2008年3月1日起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每月为2000元。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月扣除200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五)财产转让所得: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BC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2007年)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

  【例题3·多选题】下列项目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总收入中减除费用800元的有( )。

  A.承租、承包所得50000元

  B.外企中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12000元

  C.提供咨询服务一次取得收入2000元

  D.出租房屋收入3000元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1.基本规定——限额扣除法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列举项目——全额扣除法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4)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①所得额×30%作为限额;

  所得额:单项税目(收入-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定额、定率、无费用扣除

  ②不扣捐赠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辅导讲义

  【例题·计算题】李先生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李先生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希望小学捐赠。

  要求:

  (1)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李先生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正确答案』

  (1)捐赠扣除限额=20000×30%=6000(元),大于实际捐赠额4000元,捐赠额可以全部资:料;来/源,于GZU521学:习;网 http://Gzu521.COm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

  商场代扣个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6000×20%=3200(元)

  (2)李先生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

  接上例,如果是李某用稿酬所得进行公益性捐赠,限额=20000×(1-20%)×30%=4800>4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6000-4000)×14% =1680(元)。

  (二)个人资助支出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

  (一)代扣代缴方式

  1.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2.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所扣缴税款的2%手续费。

  (二)自行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代扣代缴、自行申报的纳税期限:一般都是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2.自行申报纳税期限的几个具体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对特定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纳税人,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自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全年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期限。对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对在1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7日内预缴税款,年终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及转让、偶然所得等的纳税期限,实行按次计征,并在次月7日内预缴税款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6)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纳税申报。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其纳税地点的选择是( )。

  A.收入来源地

  B.税务局指定地点

  C.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D.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纳税人选择固定一地申报纳税。

  【例题2·单选题】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方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

  B.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多业的,无沦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该根据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C.个人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分立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D.合伙企业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中报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应税所得率;选项C,个人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分立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选项D,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