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税物流园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园区简介
1、含义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功能
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可以开展的保税物流业务包括: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为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进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商品展示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园区内不得建立工业生产加工场所和商业性消费设施。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3、管理
(1)禁止事项
(2)企业管理
(3)物流管理(每年向园区主管海关办理报核手续,海关与受理之日起30天内核库)
(二)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的报关程序
1、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海关对园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1)境外进入园区: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2)园区运往境外: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2、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1)园区货物运往区外,视同进口。
※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需要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核准、登记后可以运往区外。并自运出之日起60天内运进区内。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于期满前10日内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2)区外货物运入园区,视同出口。
※除已经流通性简单加工的货物外,区外进入园区的货物,因质量、规格型号和合同不符等原因,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入园区之日起1年内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退换手续。
(3)保税物流园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