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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解析指导

2009-08-06 

  《经济法基础》是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两门科目之一。本书将这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及应试要求针对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作如下介绍:

  

  经济法基础教材共分8章,包括经济法和税法两部分,重点是会计法、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往年考题的经济法部分与税法部分的比例大致是7∶3,从2007年开始,初级经济法教材进行了重大调整,增加并补充了税法的很多内容。2007、2008年经济法部分与税法部分的比例是3∶7,预计2009年基本不变。各章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概念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种类;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和诉讼的区别;诉讼管辖与诉讼时效;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本章是历年综合题考试的重点,内容较分散,小知识点较多,必须结合会计实务和有关案例来学习。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税收的特征;税法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现行税种。

  第四章《流转税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共四个税的税法规定。

  本章历来是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的出题重点:如增值税的各项计算,包括销售额的核定;准予抵扣项目和不准抵扣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等方面的规定;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价格的计算;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及营业额的确定方法。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共两个税的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历来考试计算分析题的出题重点。如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税收入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项目、准予扣除和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资产的税务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各税目计税依据、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本章内容较多,应通过多做练习来加以掌握。

  第六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共九个税的税法规定。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务登记管理和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方式和措施;税务检查;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的基本条件;有关票据的法律知识;结算方式的基本规定及相互区别。

  本章内容较多,有些不易理解,考生要注意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掌握。

  

  (一)题型、题量

  从近两年的考题来看,《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有五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题型、题量分布如下:

  题型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 综合题 合计

  题量 25题 20题 10题 3题 1题 59题

  分值 25分 40分 10分 15分 10分 100分

  (二)答题要求

  上述题型中,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属于客观题,共55题,占75分,答题只需要在答题卡上填涂正确信息;计算分析题、综合题属于主观题,共4题,占25分,答题需要在答题纸上回答问题。解答各种题型的问题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单项选择题(25个题,共25分)

  单项选择题是各类题型中难度最小的一种题型。由于此类题型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考生在考试时可以广泛应用“排除法”进行解题。命题者在出题时为了凑足四个备选答案,有些备选答案往往就显得荒谬和拙劣,将那些荒谬的、显然是不正确的备选答案予以剔除,剩余的就是正确答案了。如按照上述方法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剔除一项或两项后实在无法再加以剔除时,则可考虑采用“猜测法”,即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选择一个你认为最为正确的答案,而此时排除的备选答案越多,猜测正确答案的成功率也就越高。哪怕确实无法猜测时,也绝对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放弃不答永远都不会得分的,而即使答错了,也不会倒扣分的。另外,由于此类题型相对较为容易,考生应当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解答,尽可能多得分,并注意合理分配时间(一个单项选择题往往在数秒钟或数十秒钟内就应做出正确的选择)。在此题型中过多占用时间,即使答对了也仅得1分,是得不偿失的。

  2.多项选择题(20个题,共40分)

  根据考试要求,多项选择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符合题意,考生多选、少选、错选、不选都不得分。相对单项选择题而言,其考试的难度较大,不易得分。考生在回答此类题型时也可采用排除法。因为此类题型至少有两个备选答案是正确的,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排除后,剩余可选择的备选答案就少了,正确率也就相对高了。

  3.判断题(10个题,共10分)

  根据考试要求,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判断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因此,考生在做此类题型时,应慎重作答,对有把握的题目应毫不犹豫地回答,而对似是而非自己又没有十分把握的题目宁可放弃,也不要凭想像或感觉猜测,以免失分;另外,由于法律规定中有一些除外规定,如“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或者有 “一般”、“原则上”等词语,故试题命题中如有“无论”、“全部”、“一定”、“在任何情况下”等绝对性词语时,通常可以认为这一命题是不正确的;相反如在试题命题中含有“一般”、“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等非绝对性词语时,考生应格外注意,仔细判断。同时,还应注意判断题应就整个完整的命题加以判断,只要完整的命题中有一处有误,整个命题就应该判断为错误。

  4.计算分析题(3个题,共15分)

  此类题型主要集中在“流转税法律制度”(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法律制度”(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道计算分析题往往有几个计算要求,且有一定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前一步的计算结果将影响到后一步计算的正确性。因此,考生在回答计算分析题时,应注意:

  (1)一定要分步列式计算,不要用一个长长的算式一次答出。这样,即使其中有一个步骤的计算错误也不会导致失去整题的得分。

  (2)答题的准确性,包括答题程序的准确性和答题内容的准确性。答题程序的准确性,是指先答什么,后答什么,答题的先后次序不对就可能影响结果的准确性;答题内容的准确性,是指试题问什么就答什么,没有要求回答的,就不要回答,更不能画蛇添足乱答一通。

  (3)在几个计算要求中,能够回答的应尽量回答,即使明知前一步骤计算结果是错误的,在回答后面的一个计算要求时不要受其影响,仍然按正常的答题思路回答,并列出本步骤的计算列式,这样也可以尽可能多的得分。例如,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按照以下思路分步骤计算:①计算销项税额;②计算进项税额;③计算当期缴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综合题(1个题,共10分)

  综合题的答题要求较高,其目的是考核考生运用法律规定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由于涉及的概念和法律规定较多,且将不同章节的内容联系起来进行考核,是本课程考试难度最大的一种题型。在考试命题时,综合题的叙述文字较多,涉及的法律关系又较为复杂,有些考生乍一看题目,就会感觉头脑发昏,理不出头绪,越看越乱,无从落笔,既影响情绪,又浪费时间。在综合题答题时建议考生先看综合题的答题要求,因综合题往往会问几个问题,每个问题又问得很明确。看了答题要求后,就会知道本题的考核要求和重点,然后带着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去审题,迅速找到题目中的相关要点,并在一些重要的关节点和词语上作上相应的记号引起警示,这样既能抓住破题的要点,又能节约时间。综合题的答题技巧是很重要的,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思路混乱。一般而言,对综合题中所提的问题,可以采用逻辑上的“三段论”予以回答:

  第一步,做出正确的判断结论(即回答某行为合法或不合法);

  第二步,引述具体的法律规定(不必指出具体的法律条文,只需写明“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规定”即可,并讲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第三步,将题目相关内容对比法律规定,以此论证判断结论。另外,在答题时应注意语言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善于运用法律术语和规范语言答题。

  

  1.每章有题目,但重点突出

  2007年、2008年占比重最大的仍是税法(包括税收法律制度,流转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共五章);其次是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经济法概论。

  从近两年的考题来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基本上涉及了每章的知识点。但计算分析题(简答题)和综合题等主观性试题,其分布则有明显的倾向性,集中在第二、四、五、七、八章。

  2.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考点集中

  计算分析题连续两年涉及税法,且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因此考生平时要加强各税种计算题的训练;综合题(案例分析)主要集中在会计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可与重要税种结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上。

  3.主观题案例化

  就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而言,近两年的考题无论出自哪一章,共同特点是:不再考死记硬背的条目,而是采取小案例的形式,以考查考生活学活用的能力。

  4.基础知识占比重较大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共75分,这部分考题除涉及具体税种的计算、应用之外,大多数题目都是基础知识,不需要灵活操作,只要求准确记忆。

  

  1.每章有题目,但重点突出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重点内容:法的特征和形式;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关系的要素;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仲裁裁决;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和排除事项;行政复议参加人员和行政复议决定;诉讼的管辖;诉讼时效与判决;法律责任的种类等。

  难点内容: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法律规范的种类;仲裁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的确定;仲裁和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和排除事项;诉讼管辖与诉讼时效。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对会计人员及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的管理;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如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时的处理方法);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种类;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种类;会计岗位设置中对出纳人员的兼职限制;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会计工作的交接。

  难点内容:对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时的处理方法;会计档案的销毁范围与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审计业务约定书与审计报告种类;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职权;回避制度;会计工作的交接。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重点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

  难点内容:税收法律关系构成、税法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等。

  第四章《流转税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1)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区分;计税销售额的确定、销项税额计算;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与时限;(2)消费税:三种计税方法;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外贸企业出口退消费税计算;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计算;(3)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确定;征收范围及其与增值税的划分;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4)关税: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计算;征收管理。

  难点内容:视同销售行为的确定、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区分和计征、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进项税额的抵扣与进项税额的转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及应用;消费税复合计算应纳税额、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关税完税价格确定;关税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计算。

  在学习本章时,考生应加强同步练习训练,熟练掌握流转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特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计算,关税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这些考点都应知应会。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税率、计税收入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项目、准予扣除和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资产的税务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2)个人所得税: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税目、税率形式、各税目计税依据、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

  难点内容:(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确定、计税收入确定、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从境外分回利润已纳税额扣除等;(2)个人所得税: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划分、各税目计税依据确定、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特别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

  第六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1)房产税:纳税人的界定、征税范围的确定、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计算;(2)车船税:纳税人的界定、计税依据的确定、特殊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3)印花税:纳税人的界定、税率的种类、计税依据的确定;(4)契税:纳税人的界定、征税对象;(5)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界定、征税范围的确定;(6)城建税:纳税人、计税依据一般与特殊规定;(7)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确定、计税依据;(8)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税率的运用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规定;(9)资源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难点内容: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算、特殊车辆应纳车船税的计算、契税征税对象的确定、城建税计税依据的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税务登记、税款征收措施以及法律责任。

  难点内容:加收滞纳金、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税款优先权。

  第八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规定;票据权利的行使;票据的签章;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提示付款期限;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难点内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权利的行使;票据的签章;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提示付款期限;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要求。

  

  制定应试目标和复习计划以及在整个备考过程中都保持良好的心态对于复习和考试至关重要,只有树立信心才有学习的动力和持之以恒的毅力。采用倒计时的方法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1.拿到新教材后要粗略的翻看一遍,看看哪些内容学过并已掌握,哪些内容没有学过、尚未掌握,从而确定学习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深入细致的学习,要逐章逐节的一个一个考点的学习,吃透教材内容,熟练掌握教材的每一道例题,然后配合练习题反复学习教材和做题。

  3.考前冲刺重点复习,可再次重点研习一下历年考题,并做一些模拟考试的练习。

  天道酬勤,只要我们刻苦、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希望我们能够助您一一臂之力,使您在学习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祝福所有的考生能够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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