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P6) | 进出境其他物品的报关(暂时免税的进出境物品、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进出境物品) | |
第三节(P32-34) | 报关单位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及其处罚的具体情形。 | |
第三节(P58) | 增加了我国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范围。 | |
第四节(P77) | 增加了兴奋剂进出口管理范围及其报关规范。 | |
第八节(P194) | 新增了进出境货物集中申报的内容。 | |
第三节(P291) | 新增进口货物不适合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的情形。 | |
第三节(P293) | 新增原产地证书的条件。 | |
第五节(P309-318 ) | 减免税规定的内容变化较大,商品的具体范围扩大,申办和管理的规定更加具体。 | |
出口口岸增加了指定进出口口岸的货物的具体范围及填报要求。 备案号增加了涉及构成整车的汽车零部件的报关单按填 Q 账册编号。 提运单号增加了集中申报方式的填报要求。 收货单位增加另外进口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的填写要求:应该填写汽车生产企业名称。 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增加了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来料加工的出口成品的填写要求。 |
第二节(P14-15) | 将原来的滞报、滞纳金征收权以及税收保全调整到其他特殊行政强制权。 | |
第二节(P52-53) | 调整了禁止进出口货物管理的内容。 | |
第四节(P63) | 调整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其中关注各类商品所对应的发证机构。 | |
第四节(P66) | 调整了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其中关注各类商品所对应的发证机构。 | |
第四节(P71) | 2009 年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的产品范围调整。 | |
第四节(P73-74) | 将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标题改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将原来的“非物种证明”改为“物种证明”,并增加了一些报关规范的内容。 | |
第三节 | 加工贸易的银行保证金台账分类管理的规定的内容有所调整,例如:中西部实行电子手册和帐册的 A 类企业在开展允许类商品的加工贸易时原来是不转现在调整为空转。 | |
第七节: | 将原来的集装箱箱体由第六节调整到第七节;将原第七节中的快件调整到第八节。 | |
主要调整的章节有 29 章有机化学品(第一分章); 39 章塑料(第一分章); 44 章木制品; 64 章鞋靴; 85 章电机电器设备。 | ||
第三节(P286) | 我国签订的优惠贸易协定的内容有所增加,关注所涉及的具体国家。 |
2008版书 P257 中出口关税的具体商品。 2008版书 P260 中消费税的具体调整情况。 2008版书 P303 中的临时减免和专项税收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