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公 告
2009年 第20号
海关总署决定于2009年11月8日举行2009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和答题卡均以简体中文字印刷。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考试具体起讫时间将标示在准考证副证上)。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试时,应当使用2B铅笔将选定的试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未填涂或者填涂不规范的,后果自负。
考生应试时,应当携带考试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09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但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者具有信息发送、接收功能的其它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和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海关总署2006年第28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报关员资格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的时限和分数核查办理程序的公告》(海关总署2008年第89号公告),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三、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各考区以隶属海关、办事处为单位,分设若干个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设置情况见各考区公告。
考试不限考生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按照各考区的报考点设置,自主选择报考点。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未取得报关员资格,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5.已经取得有效报关员资格的。
五、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09年6月1日至6月25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bgy.customs.gov.cn
2.考生报名前应先行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名称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户注册信息将自动转入报名信息中,有关信息一经提交,即不得再行更改,因此要求考生务必准确、如实填写,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应当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选定考区和报考点海关,输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建议彩色打印)并签署本人承诺。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确保知悉各栏目的指标含义,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照片。报名表一经提交,任何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均有可能导致考生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注册和报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字输入。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下称港澳居民)以及台湾居民,如使用非简体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的,应当在注册前对操作系统作如下设置:
(1)安装简体中文(GB2312)字库;
(2)打开Internet Explorer“查看”下拉菜单,“编码”项选择“简体中文(GB2312)”。
4.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2)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
(3)照片应由具有拍摄证件照片资格的专业照相机构拍摄,个人使用计算机摄像头、手机等非专业照相器材拍摄的照片无效。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供报名确认时向海关提交。
加贴的照片应当以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