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资金案例
星海公司出纳员小王由于刚参加工作不久,对于货币资金业务管理和核算的相关规定不甚了解,所以出现一些不应有的错误,有两件事情让他印象深刻,至今记忆犹新。第一件事是在2002年6月8日和10日两天的现金业务结束后例行的现金清查中,分别发现现金短缺50元和现金溢余20元的情况,对此他经过反复思考也弄不明白原 因。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和息事宁人,同时又考虑到两次账实不符的金额又很小,他决定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现金短缺50元。自掏腰包补齐;现金溢余20元,暂时收起。第二件事是星海公司经常对其银行存款的实有额心中无数,甚至有时会影响到公司日常业务的结算,公司经理因此指派有关人员检查一下小王的工作,结果发现,他每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只根据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加或减对账单中企业的未人账款项来确定公司银行存款的实有数而且每次做完此项工作以后,小王就立即将这些未人账的款项登记入帐。
问题:1.小王对上述两项业务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你能给出正确答案吗?
案例分析:
星海公司出纳员小王对其在2002年6月8日和10日两天的现金清查结果的处理方法都是错误的。他的处理方法的直接后果可能会掩盖公司在现金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时可能会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因此,凡是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时,必须按照有关的会计规定进行处理。按照规定,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即现金溢缺情况,首先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现金清查中发现短缺的现金,应按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
目;在现金清查中发现溢余的现金,应按溢余的金额,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按如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是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是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惜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人-现金溢余”科目。
银行存款实有数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或银行对账单余额并不总是一致,原因一般有两个方面,第一存在未达账项,;第二企业或银行双方可能存在记账错误。小王在确定企业银行存款实有数时,只考虑了第一个方面的因素,而忽略了第二个方面的因素。如果企业或银行没有记账错误的话,小王的方法可能会确定出银行存款的实有数,但如果未达账项确定不全面或错误的话,也不会确定出银行存款实有数的。银行存款实有数的确定方法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方法是根据错记金额和未达账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对账单余额调整
到银行存款实有数;第二种方法是根据错记金额和未达账项,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准,将对账单余额调整到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第三种方法是根据错记金额和未达账项,以对账单余额为准,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调整到对账单余额。另外,小王以对账单为依据将企业未人账的未达账项记人账内也是错误的。这是因为银行的对账单并不能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企业收款或付款必须取得收款或付款的原始凭证才能记账。这是记账的基本要求。
二、应收和预付款项案例
(一)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003年3 月1 是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商品的账面价值为35万元,含销售收入为424000元(已知甲公司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开出一张期限为3个月、票面利率为6%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424000元。
(2)2003年4月1日,甲公司因资金需要将本商业汇票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0%。
(3)2003年6月1日票据到期,乙公司无力支付票据款,银行已从甲公司账户划走票据款。
(4)2003年6月 30日,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估计只能收回债权的80%,计提坏账准备。
(5)2003年 7月1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以部分库存的皮鞋抵债。已知皮鞋的账面余额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25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7月25日乙公司已将货物运抵甲公司,并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
要求:对甲公司上述经济业务作出账务处理。
案例分析
(1)200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时,由于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还原后的不含税价款为: 42400÷(1+ 6%)= 400,000(元),相应的销项税税额为:
400,000 000(元)
借:应收票据 42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000
(2)2003年4月1日商业汇票贴现时,
到期值=本金十利息=424 000+424 000 6% ÷12 3
=424,000+6360=430,360(元)
贴现息=到期值=430360
贴现净额=到期值一贴现息
=430360 7172.67=423 187.33(元)
借:银行存款 423 187.33
财务费用 812.67
贷:应收票据 424 000
(3)2003年6 月1 日,票据到期,按到期值支付银行款项
借:应收账款___乙公司 430 360
贷:银行存款 430 360
(4)2003年6 月30日计提坏账准备,430 360 072(元)
借:管理费用 86 072
贷:坏账准备 86 072
(5)2003年7 月25日债务重组,由于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税额不能抵扣。
借:库存商品__皮鞋 344 288
坏帐准备 86 072
贷:应收账款__乙 公司 430 360
(二)应收票据案例
案例
注册会计师吴文在审计电子公司截至12月31日应收票据项目时,通过审阅公司财务提供的应收票据备查簿,发现:
(1)存有A公司开具的于11月20日已到期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300万元,电子公司不仅未按规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并且于年度终了时按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息。
(2)存有B公司开具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500万元,票面利率月息3‰,出票日期为7月20日,到期日为次年的2月20日。电子公司年终未按规定计提应收利息。
案例分析
(1)根据现行会计制度之规定: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不再计提利息。
(2)根据现行会计制度之规定:带息应收票据,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根据现行会计制度之规定: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或拒绝付款证明等资料时,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三)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案例
[案例]注册会计师吴生审计兴兴公司会计报表时,发现该公司应收款项有下列情况:
1.应收账款-A公司账面余额为20万元,已提取坏账准备2万元,年底兴兴公司得知,A公司由于意外火灾导致资产严重损失,以致于企业不得不停产,短期内无法偿还该债权。兴兴公司根据A公司目前状况,作出了如下会计处理:
借:坏账准备 200 000
贷:应收账款 200 000
并且补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180 000
贷:坏账准备 180 000
2.应收账款-B公司账面余额80万元,属于2001年当年度新发生的账款,兴兴公司对此项应收账款计提30%的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C公司账面余额40万元,账龄不到2年,已提2000元的坏账准备,2001年末兴兴公司认定该债权难于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补提坏账准备398000元。
4.应收账款-D公司账面余额6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6000元,审计人员了解 D公司是兴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1年末兴兴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补提坏账准备594000元。
5.其他应收款-E公司账面余额为10万元,该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6.预付账款-F公司账面余额5万元,因经营管理不善已宣告破产。
7.应收票据-G公司账面余额6万元,该票据虽然未逾期,但G公司因发生严重的经营亏损;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不大。
[案例分析]《企业会计制度》第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据此,对照前述资产减值准备认定的基本条件,对上述事项进行如下会计调整处理:
1.对于债务方A公司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的债务,兴兴公司应当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后,方可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补提A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
借:管理费用 180 000
贷:坏账准备 180 000
然后,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坏账损失冲销。经过批准后,方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坏账准备 200 000
贷:应收账款 200 000
2.对于债务方B公司当年新发生的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而且在无确凿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发生了较大损失时,不能计提较大比例的坏账准备(一般提取比例大于或等于40%的为较大比例);对于某些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而且如果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小(一般而言,5%或低于5%为较小比例),还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理由。兴兴公司对此应收账款提取了刀%的坏账准备,而又无确凿证据支持此较大比例,河能被注册会计师视为秘密准备,即企业利用计提坏账准备的机会,有意来调节企业利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首先建议兴兴公司冲回已计提的30%坏账准备,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计提比例,比如5%,调整对B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其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4 000
贷:坏账准备 4 000
3.《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债务方欠债期限超过3年时,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果逾期未超过三年又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建议兴兴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计提坏账比例,比如10%,减除已计提的部分,本期应补提坏账准备为:400 000×10%-2 000=38 000(元),兴兴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38 000
贷:坏账准备 38 000
4.《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债权人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或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如果无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不能全额提坏账准备。D公司为兴兴公司的控股公司,在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时,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注册会计师应建议兴兴公司予以纠正。
5.《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除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外,还应对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对于企业的预付贿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据此,注册会计师应建议兴兴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按规定补提坏账准备,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坏账准备案例
注册会计师李文审计A公司坏账准备项目,在审查坏账损失时发现:
1.原W公司欠款1000万元,W公司因财务状况不佳,多年不能偿还,上年度已经董事会决定作坏账处理,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W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后,偿还原欠款中的500万元。A公司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