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矿山安全技术规程与规范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规程和规范
目前,金属非金属矿山技术规程主要有《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分别适用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的设计、建设和生产。
(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规定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露天开采、水力与挖掘船开采中的采掘、运输、排土、防排水与防火、电气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山井巷、地下开采、运输和提升、通风防尘、电气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
二、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规定了爆破作业、爆破施工和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其管理工作要求,适用于各种民用工程爆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从事的非军事目的的工程爆破。《爆破安全规程》的内容包括: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各类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安全允许距离与环境影响评价和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等几个部分的内容。
gb 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代替了gb 6722—1986《爆破安全规程》、gbl3349—1992《大爆破安全规程》、gbl3533—1992《拆除爆破安全规程》和《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
三、煤矿安全规程、规范和规定
(一)煤矿安全规程、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规范主要有: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4)《矿井防灭火规范》;
(5)《煤矿粉尘防治规范》。
(二)煤矿安全标志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煤矿用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我国对煤矿专用设备、器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实行行业安全标志制度。
安全标志认证制度属于产品质量认证的范畴,它是由国家授权的煤炭行技术监督部门证实某一确定产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凡安全标志产品目录所列产品,均执行安全标志制度,并取得安全标志后,该产品方准许在煤矿安装使用。认证过程中,必须准确执行标准,不允许否定和修改。
(三)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并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对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矿井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安全技术管理和应急救援等。
【例题】《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作业场所的一氧化碳浓度应控制在( )以下。
a. 0.0024%
b. 0.024%
c. 0.01%
d. 0.24%
【答案】a
(八)滑车和滑车组
滑车和滑车组是起重吊装、搬运作业中较常用的起重工具。滑车是由吊钩链环、滑轮、轴、轴套和夹板等组成。
1.滑车
滑车按轮数的多少分为单门、双门和多门滑车。按滑车与吊物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吊钩式、链环式、吊环式和吊梁式4种。一般中小型的滑车多属于吊钩式、链环式和吊环式,而大型滑车采用吊环式和吊梁式。按轮和轴的接触不同可分为轮轴间装滑动轴承及滚动轴承两种。按夹板是否可以打开来分,有开口滑车和闭口滑车。开口滑车的夹板是可以打开的,便于装绳索,一般的都是单门滑车,它常用于扒杆底脚处作导向滑车用。滑车按使用的方式不同又分为定滑车和动滑车。
2.滑车组
滑车组是由一定数量的定滑车和动滑车及绳索组成,因在吊重物时,不仅要改变力的方向,而且还要省力,这样单用定滑车或动滑车都不能解决问题。如果把定、动滑车联在一起组成滑车组,既能省力又能改变力的方向。如果用多门定滑车和动滑车联结在一起,组成多门滑车组,能达到用较小的力来起吊重的物体,只要采用0.5一15t的卷扬机牵引滑车组的出端头,就能吊起几吨或几百吨的物件。因此,滑车组是起重工作中使用较广的起重工具。
(九)构件的吊装
构件吊装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它也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施工方案中应根据吊装构件的重量、用途、形状和施工条件、环境选择吊装方法和吊装的设备;吊装人员的组成;吊装的顺序;构件校正、临时固定的方式;悬空作业的防护等。
1.柱子的吊装
柱子的类型很多,质量的差异也很悬殊,小柱子只有2—3t重,而大柱子达50~60t,在大型的重工业厂房中柱子质量可达100t以上。柱子按从截面形式分有矩形柱、工字形柱、管形柱和双肢柱等。
柱子吊装时的安全:
(1)起吊时要观察卡环的方位与绳扣的变化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吊装的安全。
(2)吊装前要检查柱脚或杯底的平直度,如误差较大造成点接触或线接触时,应预先剔平或抹平,以保柱子的稳定。
(3)柱子临时固定用的楔子,每边不少于2个,在脱钩前要检查柱脚是否落至杯底,防止在校正过程中,因柱脚悬空,在松动楔子时柱子突然下落发生倾倒。
(4)无论是有缆风绳或无缆风绳校正,都应在吊装完后,立即进行,其间隔不得过长,更不能过夜,防止刮大风发生事故。
2.行车梁、屋架的吊装
(1)行车梁的吊装要在柱子杯口二次灌缝的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后进行。
(2)吊装前要搭设操作平台或脚手架,操作人员应在架子上操作,不可站在柱顶或牛腿上,以及不牢固的地方安装构件。构件的两端要有专人用溜绳来控制梁的方向,防止碰撞构件或挤伤人。由地面到高空的往返要走马道梯子等,禁止用起重机将人和构件一起升降。
(3)屋架吊装前要挂好安全网,安全网要随吊装面移动而增加。
3.设备吊装
设备的装、运、安等项工作中,不论是采用扒杆起吊或是机械吊装都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再继续起吊。
(2)用扒杆吊装大型设备时多台卷扬机联合操作时,各卷扬机的卷扬速度应相同,要保证设备上各吊点受力大致趋于均匀,避免设备变形。
(3)采用回转法或扳倒法吊装塔罐时,塔体底部安装的铰腕必须具有抵抗起吊过程中所产生水平推力的能力,起吊过程中塔体的左右溜绳必须牢靠,塔体回转就位高度时,使其慢慢落人基础,避免发生意外和变形。
(4)在架体上或建筑物上安装设备时,其强度和稳定性要达到安装条件的要求。在设备安装定位后,要按图纸的要求连接紧固或焊接,满足了设计要求的强度和具有稳固性后,才能脱钩,否则要进行临时的固定。
四、拆除工程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旧建筑物、构筑物就要被拆除。近几年,有些地区拆除工程管理失控,从业主出资雇用队伍来拆除,变成了由包工队将建筑物拆除后还要付给业主一部分材料费的做法。因此,为了抢进度、多赚钱,承担建筑物拆除的队伍,在拆除中违反安全规程,曾发生过多起拆除中的事故。
1.拆除工程施工常用的方法和施工准备
对于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的方法很多,主要有3类。一是人工拆除,二是机械拆除,三是爆破拆除。无论是采用哪种拆除方法,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拆除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提供的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材料,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物的说明,拆除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规定
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针对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周围环境;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类型;各部构件受力状况;水、电、暖、燃气布置情况;以及采取拆除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名单及职责。
(2)有工程作业区周边的安全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置要求。
(3)切断原给排水、电、暖、燃气等源头和拆除各种管道、线网的安全要求。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应另行设计专用的临时配电线路、供水管道。
(4)根据采用的拆除方法(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爆破拆除)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作业措施。
(5)高处拆除作业应设计搭设专用的脚手架或作业平台。若作业人员站在(包括电焊机、氧气瓶等设备)拟拆除的建筑物结构、部分上操作,必须确定其结构是稳固的。
(6)拆除建(构)筑物,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另与之相关连的其他部位应采取临时加固稳定措施,防止发生坍塌。
承重结构件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7)拆除作业要设置溜放槽,将拆下的散碎材料顺槽溜下,较大的承重材料,应用绳或起重机吊下或运走,严禁向下抛掷。
(8)拆除石棉瓦及轻型材料屋面工程时,严禁拆除作业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材上作业。必须使用移动板梯,同时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9)遇有六级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高处拆除工程作业。强风、雨后应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冬季应清除登高通道和作业面的雪、霜、冰块后再进行登高作业。
3.采用控制爆破拆除工程的规定
采用控制爆破拆除工程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经过爆破设计,对起爆点、引爆物、用药量和爆破程序进行严格计算;
(2)爆破材料严格分类存放在安全的库房内;
(3)要严格进行保管、领取、使用爆炸材料登记手续。
4.有关措施的执行
经批准的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工程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有变更,或施工条件等有变化,必须及时相应变更或补充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5.安全技术交底
(1)应建立和坚持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材料,并进行详细讲解说明后,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2)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①施工安全技术总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②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负责人向各工种施工负责人、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各工种施工负责人在安排布置各作业班组施工任务时,应同时向作业班组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由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向专业施工队伍(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④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监证。
(3)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备都应列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督查,并实行验收制度。
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所有安全设施、防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拆除,如果确因生产作业需要将其暂时移位或拆除,必须向项目施工技术人员报告,并还应采取相应的暂时安全防范措施,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复原。
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如有损坏的,必须及时整改,确保使用安全的可靠性。安全设施的拆除必须经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确认其已完成其防护作用并批准后,方可拆除。
【例题】锻造钩采用()号优质碳素钢,经过锻造和冲压,进行退火热处理而制成。
a. 235a
b. 20
c. a3
d. 45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