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
1.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 )申请复议。
a.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
b.主管被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
c.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d.主管该被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答疑编号21140101]
【答案】c
【解析】属于管辖权问题。主管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只能是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应是主管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
2.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a.5
b.7
c.10
d.30
[答疑编号21140102]
【答案】a
【解析】审查期限为5日。因为未按规定期限审查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不作出答复的,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可依法提起诉讼了。
二、多项选择题
1.行政复议期间允许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 )。
a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处理的
b案件的结果须以另一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
c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的
d申请人身患重病暂由他人代理相关事项的
e因自然灾害,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
[答疑编号21140103]
【答案】abe
【解析】对中止的各种情形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如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中的一种。
2.以下有关税务行政复议代理实务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对税务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以自已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上级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b.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人是指接受当事人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为代理复议行为而参加复议的法人及自然人
c.对省级以下各级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e.对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作出的代征税款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受托代征人是被申请人
[答疑编号21140104]
【答案】cd
【解析】注意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与代征人作出的代征税款行为在税务行政复议上的区别。派出机构是行政机关,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复议时,派出机构是被申请人。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代征人不是税务行政机关,对其代征行为不服,复议时,该委托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三、简答题
某电器有限公司2004年3月10日,在省外某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由电器公司在当地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电器公司预付了一年的租金。2004年6月15日,电器公司收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要求电器公司在6月底前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1000元。电器公司认为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也未取得收入,而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更不能接受处罚。2004年7月30日,电器公司又接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处罚决定书,要求电器公司办理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5000元。电器公司于是向当地a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询问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该处罚是否可免除、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师可否接受税务行政复议的委托。请就上述问题作出回答。
[答疑编号21140105]
【答案】 (1)该事项办理税务登记有法律规定。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该事项处罚的依据是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它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的两次处罚都是征管法规定的范围之内的。
(3)税收征管法对该项违法行为规定是:责令改正同时“可以”处罚款,而不是“处”罚款,所以该处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但本案所述情况属“情节严重”的,不能免除。
④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按税务行政复议有关法规的要求可以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电器公司于6月15日和7月30日先后两次接到税务行政处罚通知,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未逾期税务机关可以受理。该事项不涉及税款、滞纳金问题,可直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⑤税务行政复议等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税务行政复议,所以税务师可以接受税务行政复议的委托。就税务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