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一)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三零”目标管理的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1、完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坚持“两手抓”,建立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明确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六种情形,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二、廉洁自律
1、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管好下属、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有述廉报告,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大事,严格履行申报手续,无大操大办。
3、领导没有到下属单位或基层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巩固清房、清理通讯工具成果,无反弹现象。控制会议、庆典和检查达标活动,无违规现象。
5、狠刹公款吃喝玩乐风,建立招待费财务单列制度。
三、查处案件
1、无瞒案不报,有案不查行为。对群众检举控告及时初查,对群众上访、署名举报初查率达100%,上级转办信访办结率达到100%,立案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0%以上。
2、重视和支持查案工作,不护短说情,不设置障碍。
3、帮助办案人员排除干扰和阻力,及时解决办案中的实际困难。
4、严格执行纪律,做到执纪到位。
四、纠风治乱
1、严格执行关于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
2、减轻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企业不合理负担,无“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和乱拉赞助”等严重问题。
3、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无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现象。
五、强化监督
1、按时、认真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质量。
2、推行“政务公开”。
3、开展行风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4、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六、转变作风
1、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各项制度,保证政令畅通,无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的现象。
2、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和以学习《规定》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每次活动有专题、有效果、有记载。
3、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群众办实事。
4、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骗取各种荣誉和利益。
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
2016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全局人员工作效能,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抓责任、全机制、重教育、强监督,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现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将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到实处,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进一步抓好廉政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科室(局)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仔细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规划,明确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局)负责人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注重落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筑牢防腐倡廉思想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探索教育新形式。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局网站等传播渠道和阵地,宣传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有关知识,发挥宣传工作在传播廉政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
(二)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文件等,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筑牢反腐防线,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结合全局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一些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努力在依法从审、廉洁从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道德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审的意识和决心。
四、进一步搞好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
(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2016年度,我局继续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通过制定完善《长沙县审计局关于落实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我局《关于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补充规定》;继续完善《机关制度汇编》、制定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控制规定、廉政回访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同时,在年度考核报告中,增加述廉内容,切实提高反腐
倡廉的自觉性。
(二)开展局内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填补制度“空白点”。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我局将组织对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预警,提高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解决干部职工和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起,真心实意为干部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二)扎实推进作风及绩效管理工作。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学习之风、创新之风、务实之风、廉洁之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审计形象;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效能。
(三)推进民主管理。认真执行民主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部门干部职工会,规范民主管理,继续探索政务公开途径、增强部门管理透明度;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时参加县委、政府和上级审计系统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年度述职述廉会为平台,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亮思想,勇于解剖自己,不断提高工作作风。
(四)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所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认真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在财政投评基础上进行审计再监督,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加强对二级机构和村(社区)财务情况的审计监督,实施审计全覆盖;指导和监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督促部门和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督和考核,形成有效预防机制
(一)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努力为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2016年,我局将利用局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门户网络等宣传阵地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推进党务公开,严肃财经纪律,杜绝乱收支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树立诚信、高效、廉洁审计形象。
(二)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和健全党内外监督机制,我局将通过收集被审计部门和群众意见、查收“意见箱”等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全局党员、干部的表现,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三)严格实行考核。我局将依照年初所制定目标任务,年底前进行全面总结检查,把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对违反《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县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审计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抓责任、健机制、重教育、强监督,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 “八不准”规定,坚持“三严三实”,深化“纪律执行年”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和谐、高效、廉洁的审计机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股室、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分局长为本股室和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政承诺书,确保责任上肩。
2、突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深化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动态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以加强对审计组的监督为重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并取得良好效果。一是继续执行好审计组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情况登记制度,由审计组长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时填写上交审计组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情况登记表,如实反映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执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二是审计公示,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必须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宣传各项审计纪律、审计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领导一线跟踪监督审计和审计回访制度。在审计组现场审计实施期间,分管领导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审计的独立公正,审计结束后分管领导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审计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根据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广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清正廉洁、干净干事、风正气顺的政治环境。
1、把握教育重点。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断提高审计干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修养。
2、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一是要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日、机关政治学习日和集中培训等时机,采取自学、专题辅导、讨论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并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上党课、观看电教片等形式,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自律意识。二是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结合审计机关实际,进一步巩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弘扬优良作风,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努力夯实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基础。
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为载体,结合审计工作特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审计点、进家庭。进一步拓展内容和载体,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大力宣传和推广优秀廉政文化成果,促进廉政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在机关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和安排,一是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关键环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推进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氛围,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使每一个审计干部做一个清醒人、明白人。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
2、加强审计人员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审计“八不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1、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审计项目和专项资金调查项目的安排,加强对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等审计,及时揭示审计中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加强对民生及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审计监督力度。着力揭示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严重影响群众利益及违规违纪方面的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2、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围绕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以及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科学理财以及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控制预警和约束作用。开展审计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3、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安排,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审计监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继续巩固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成果,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情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半年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合审计回访、审计廉政纪律反馈等,对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三)切实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在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基础上,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形成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对责任对象教育提醒、监督检查的职责。审计组长负责抓好审计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工作要求,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四)完善考核机制。一是坚持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股室、分局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二是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股室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组织民主评议。结合作风建设,局机关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四)
2016年,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认真查找问题,弥补自身不足,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工作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署党组关于贯彻“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全体审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实、高、新、严、细”的优良作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娇骄暮”等不良风气。强化对“八项规定”和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并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切实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全局审计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自觉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四、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制定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抓好任务分工、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任务落实。
五、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围绕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对全体审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抓好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活动,加强检查指导、情况通报和总结验收。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审计署党组《关于加强审计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读书交流、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主题活动。
六、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和落实。针对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和管理等组织人事制度,进一步健全财务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全体审计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述职述廉、任职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深入研究并完善巡视工作办法。深化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并加强结果运用。深入开展重点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工作,改进方式方法,规范程序和内容。继续开展外部对审计署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审计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围绕已经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实现对审计业务全程、所有职能岗位、内部事务管理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的方式和途径,适时召开试点单位科技防控演示会。着力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效果评估和检查考核机制,将其纳入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之中,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责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问题研究。
九、做好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对举报查实的情况必要时予以通报。坚决查处发生在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违纪案例的剖析,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审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认真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之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纪检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提高履职能力,做好本职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全面实施“三提升一强化”行动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宿迁市审计局关于全面实施“三提升一强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月12日,沭阳县审计局制定出台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部署、指导、检查、总结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本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三是制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科室,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
强化廉政教育。一是把握教育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引导审计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断提高审计干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修养。二是创新教育形式,采取自学、专题辅导、讨论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到县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中心、县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坚持审前廉政谈话与审计回访制度,强化对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的廉政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廉洁型机关为载体,结合审计工作特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审计点、进家庭,努力营造清正廉洁、干净干事、风正气顺的政治环境。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的责任落实力度,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支持纪检组落实好监督责任,纪检组要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审计八不准”等作风建设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实现对审计执法行为监督全覆盖。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强化风险防控。一是继续围绕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建立健全防控措施,加大对廉政风险点防控等级的评估、修正力度,完善查、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二是针对政府投资审计领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的探索和研究,进一步完善引入第三方监督制度,有效预防投资审计廉政风险。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等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制约人,提升制度执行力。
强化工作督查。以政令畅通、工作纪律执行、车辆使用等为重点,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科室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