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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处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

2014-11-26 
(一)2013年主要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干部监督工作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和本部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以年初全省镇

(一)2013年主要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干部监督工作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和本部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以年初全省镇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努力开创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办法重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党委及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自我约束。因此,我们把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作为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年底,接到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一报告两评议”通知后,我们及时将省委组织部的通知下发到各市(县)、区委组织部,并主动与市委办进行沟通,请市委办将这项工作列入市委全委会议程。同时,积极向本部各有关处室了解搜集今年以来干部工作情况,起草了市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材料,做好“一报告两评议”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表格的准备工作。配合市委将我市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向市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并汇总。按照省委的要求,市委按时召开了全委会,到会的45名市委委员和9名候补委员对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对09年度新提拔的市管正职领导干部开展了民主测评。在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中,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在时间确定上体现时效性。我们把“一报告两评议”安排在年底进行,有利于及时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二是在参评范围上体现民主性。除全委会成员参与评议外,要求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评议,扩大了参与面,增加了干部工作的民意含金量。三是在评议对象上体现针对性。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的同时,特别要求对近一年内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增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四是在组织方式上体现制约性。“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本级党委组织实施,上级组织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五是在结果应用上体现了惩戒性。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我市所辖二市(县)、六区也都于年底前完成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按照要求,干部监督处均派员参加了各市(县)区的全委会,并将评议和测评表格全部收回汇总。据统计,这8个地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满意率”平均达92.1%,比去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

2、及时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们先后召开了市“三责联审”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全市“三责联审”工作动员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干部监督信息员会议。传达了全省“三责联审”会议精神,确定了我市崇安区、惠山区、交通运输局、物价局的6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今年“三责联审”的试点单位和对象;总结交流了去年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监督工作,调整了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振一同志都到会并作重要讲话。11月份,召开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干部监督信息员座谈会,交流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

3、认真开展“三责联审”工作。市委、市政府对“三责联审”工作高度重视,在相继召开“三责联审”协调会议、全市“三责联审”动员会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有关职能部门紧密合作,制订操作方案,通过资源整合,在全市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协调”机制;建立起组织、编制、审计部门共同参与的既各司其职、又同步联动的“左右协调”机制;建立起既职责明确、又密切配合的工作小组“组内协调”机制;建立起监督者与接受监督者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主从协调”机制。为扎实做好“三责联审”工作,我们还专程到南通就如何开展“三责联审”工作学习取经,三家单位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原有程序上,我们还增加了专题听取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三责联审”情况汇报,对近年来新提拔干部较多的机关和下属基层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以检验干部选任的公信度,从检查的四个单位来看,满意度均超过了85%。在成果运用上,“三责联审”结果将与干部的考察奖惩和选拔任用挂钩联系,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今年以来,先后对崇安区、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惠山区实施了“三责联审”。三责联审检查组到市交通运输局专题听取顾韬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编制管理、经济责任职责情况汇报,起草市交通运输局三责联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报告。做好市物价局三责联审的有关材料准备,对市物价局党政正职开展“三责联审”工作,起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检查报告,并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物价局反馈了党政正职“三责联审”的检查通报。做好惠山区“三责联审”有关材料准备,开展对惠山区党政正职“三责联审”工作,召开进点动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检查台账资料、对近年来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起草惠山区党政正职“三责联审”工作检查报告。同时,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还对新区空港产业园、市农林局、市妇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督查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召开了市“三责联审”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认真研究了明年“三责联审”工作有关问题的操作办法。

在实施“三责联审”工作中,我们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审计、编办等部门整体联动,避免了“各敲各鼓”的现象,使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核三者之间既自成体系,又彼此关联,相互印证,有效克服和避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问题,同时也减轻了基层负担,降低了监督成本,提高了监督效能。“三责联审”抓住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用人、用财、用编等核心权力,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破解了以往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无从着手、抓不上手、使不上劲的难题。“三责联审”在干部监督制度上做了有益的尝试,如审前公示制度、审后反馈制度、督促整改制度、结果运用制度等等,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公信力。同时通过联审后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制度建设,真正落实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要求。

4、全面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抓落实的工作方案。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以来,全市有600多名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参加了中纪委、中组部召开的视频会议,我市各新闻单位作了宣传报道。我部本着“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的原则,认真进行了专题学习,并以锡组发[2013]31号文件形式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在《无锡日报》刊登了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内容,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开展广泛宣传。为确保集中学习宣传取得实效,我们将四项监督制度测试题目和订购的1500本单行本发至各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使他们深刻认识颁布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并广泛听取抓好落实的具体意见、建议,将贯彻落实四项监督机制与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相结合,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负责责任。

二是深入宣传教育,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活动。我们充分发挥报纸、广播、有线电视和市党建网等媒体作用,加大对四项监督机制的宣传力度。组织各组织党组织采取上专题党课、办专题培训班、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广场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在市委举办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双发展”培训班上,将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培训内容,向学员发放了四项监督制度的单行本,并组织90多名参训学员进行了测试。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四项监督机制有效落实。充分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了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具体办法,细化了工作内容,印制了监督检查流程表,有效保障按规定程序抓好落实。开展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群众满意度专项问卷调查,加大整改力度,探索有效方法,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做好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市、市(县)、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部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的通知和试卷发放工作,完成了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部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工作。同时,起草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5、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建设。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规范,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在吸取兄弟城市先进工作经验基础上,我们先后起草了《关于新提任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无锡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办法》等4个工作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下发了《无锡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定期报告制度(试行)》、《关于实行信访情况定期通报的通知》,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认真学习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起草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积极配合并参与市纪委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参加了市纪委牵头组织的全市党政组织执行力监督检查,对江阴市进行了检查;参与市纪委“无锡市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等工作,做好新提任县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做好本部领导干部“读廉、寄语”活动。做好市纪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项目推进情况表及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统计表填报工作。配合市整治行贿受贿协调小组对部分市(县)、区、局开展整治行贿受贿行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协助人才处、干部三处做好有关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参与有关干部处室的干部考察工作和部分区委机关空缺岗位干部的面试工作。同时,列席了市农办、旅游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份,对各市(县)、区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开展三责联审情况进行了解汇总。做好了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6、积极稳妥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做好接处来信来访和12380举报网站上的信访办理和回复工作,对信访老户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对来信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我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举报一起,调查核实一起,落实处理一起,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今年7月份,对反映崇安区社居委干部招聘工作、市文管中心下属单位文物公司有关服刑人员工作安排、城投公司有关领导出国问题等进行了解核实和谈话。走访了滨湖区委组织部,协商解决有关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完成了省委组织部信访典型案例的收集上报工作。对各市(县)、区信访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无锡组工信息》上进行通报。对市(县)、区组织部三季度信访处理情况汇总,在第27期《无锡组工信息》上进行通报。

(二)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部里的中心任务,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帮助干部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主要目标和任务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一报告两评议。作为“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的执行主体,我们将在逐条理解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熟练运用,增强贯彻落实的执行力。坚持“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强化指导”的原则,细化工作环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办法有效落实。一方面,认真分析总结一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既要反映工作中的成绩和创新举措,又要善于发现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另一方面,精心组织好评议活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把干部工作中实实在在的民意反映出来,注重民意、注重公论。同时,高度重视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结果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办法;对民主评议中“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及时分析原因并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提醒,指出问题,促其纠正。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做好市、市(县)、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同时,2014年,我们将下发有关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有干部选拔任用权的单位,全面实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程度,并对新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开展指导和检查。

(二)在全市全面推开三责联审工作。我们将按照“先行试点,抓点带面,市县联动、整体推开”的工作思路,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细致稳妥、有序推进,由点及面、拓展延伸,全面推进“三责联审”工作。在联审对象上由市级党政正职向县处级党政正职拓展,在联审形式上由离任联审向任中联审、重点联审拓展,在结果运用上由考核评价干部向落实整改、标本兼治拓展,在去年对两区、两局开展“三责联审”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我们将认真总结“三责联审”工作经验,全面推行“三责联审”工作,确保“三责联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我们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合力,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二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我们将在继续加强对用人、用财、用编等权力行使监督的基础上,加大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力度,促进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使党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科学设计,完善制度。制度的设计对于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更具有长远性、战略性。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动顺应民意,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评价体系,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公开、全程纪实、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监督行为,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推动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项监督制度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解决干部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实施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操作规程》,结合无锡的工作实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操作规程。一是准确把握新时期选人用人的标准,把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断更新观念、解放思想,让论资排辈、重德轻才、求全责备等选人用人的陈旧陋习失去市场,做到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二是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在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和相关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政策的知晓率,真正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选人用人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真正实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进一步规范初始提名制度,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锻炼,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同时,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四是针对干部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和创新方法,力求在扩大群众参与、大力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坚持干部能上能下和加强干部监督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四)加强对全市四项监督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干部四项监督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提高干部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问题的有力抓手。我们将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督促各级党委中心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学习,对各级组织人事干部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组织一次四项监督制度有关内容的测试。同时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以“干部超职超级、干部档案造假、干部举报案件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检查。全面检查干部超职超级问题,就是根据干部职数职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市超职数和超职级配备科级领导干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清理,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解决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问题。全面检查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就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档案中存在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以及干部身份等认定不准确的问题认真进行检查,该纠正的立即纠正。特别是对随意涂改和造假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要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干部提职文书档案也要进行审查和规范,以便于今后的责任“倒查”。全面检查干部举报案件处理情况,就是对干部举报案件数量多,反映问题突出以及有举报不查的单位,进行限时办理。对上级组织部门转办的举报案件,有重点地进行复查复核,对调查走过场、掩盖事实真相的单位和个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干部监督处将抽调组织原则性强、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工作,并对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认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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