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和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方向,以规范生产秩序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抓好企业安全防范、应急救援、培训教育、专项整治、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环节,以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明确目标
实现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零死亡”。
三、强化责任
1、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类企业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安管人员,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层层签订责任状。
2、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与“抽查”工作,在达标企业中深入开展现场规范管理和“反违章”活动,力争新增10家企业达到三级标准。
3、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争5家以上规模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4、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与定期分析园区安全生产形式及趋势,发生事故,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协助县安委会相关组成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上报工作。
5、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做好日常工作。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跟踪相关职能部门下发企业的各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强化检查
1、督促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在7月份开展“隐患排查月”活动,建立和规范隐患报告与跟踪督办等相关制度,明确隐患“零报告”、“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和“自查自纠”等操作规范,全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
2、重点加强危险源管控安全。实行重大事故隐患、重点危险源管控,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确定专人,完善措施,严密监控,严格管理,配齐配足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器材,要时刻重视每一个环节,高度关注每一个隐患疑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早、防小、防患于未然,确保重点危险源安全可控,不出事故。
3、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职业病、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供电等方面或领域的专项整治检查活动。
4、牵头开展园区各项检查。牵头开展春节元旦期间、“两会”期间、安全月、汛期、中秋国庆期间、冬季等特殊敏感时期的安全大检查。
5、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牵头开展2次以上入园企业将生产部分厂区、厂房、车间、办公楼等外租生产经营方面的专项检查。
五、强化监管
1、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数据。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年内完成所有入园企业企业基本信息数据登记工作,并结合企业变更和日常监管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数据库内容,切实保障各类企业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严格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工伤事故单位的专项检查,建立暗访抽查制度。
3、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继续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自觉接受广大企业和群众监督,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公布“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民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案件,拓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举报渠道。
5、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各类应急预案,依托区内重点生产建立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修订救援预案,强化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应急响应、联动互动、指挥协调机制。7月份,组织园区1-2个达标企业开展实战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实战技能。18、协助各类保险机构扩大企业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采取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方式,引导和督促保险机构规范服务,为投保企业提供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能力。
六、强化宣教
1、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与考核力度,力争全年培训各类人员不少于200人次。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咨询,普及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知识,推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活动。
七、强化队伍
1、大力提升安监效能。坚持以增强队伍能力为核心,以提升工作绩效为重点,以优化队伍作风为抓手,加强对园区监管人员“依法监管能力、隐患治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研判预警能力、文明执法能力。
2、加强机关内部建设。理顺机关内部职责,按照“方便企业、方便群众”的原则,整合优化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管理、执法检查等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建设能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