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建设,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地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11336”工作发展目标,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为主线,以维护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杜绝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资源管理的公信力,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并按制度进行落实。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等,按规定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全部实行集体决策并记录在案;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依法行政作为领导班子的必修课贯穿始终,从而较好地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向导航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实施及新形势发展需求,积极建立新的制度规定。如出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订《市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加快完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推进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标后履约反馈、约谈、执法巡查制度,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交易管理、专家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三大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各部门)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部门应对所下发的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矛盾的或已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及时废止或修改调整。清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实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责任部门:法规处)
3、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各部门在起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开展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发文之前,应先交局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程序向本级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审查。(责任部门:局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4、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绩效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施行一年以后,要对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责任部门:监察室(人事处)、法规处)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加强非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在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的同时,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市、县、区一体化发展。完善交易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责任部门:业务处)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过错追究力度,降低行政过错率;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源头责任查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加强投诉和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研究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切实防范依法行政风险。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部门:督查处、执法支队、法规处)
3、完善和规范裁量权。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环节中的招标条件设置、招标方式变更等裁量权工作,并进行总结提炼,保证依法行政活动的合法、合理、公正、公平。全面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完善评议制度,开展评议活动。做好执法监督及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准备本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迎接市政府法制办的检查。(责任部门:交易中心、业务处、督查处、执法支队)
4、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以“实行一流管理、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全面提升工作管理水平(责任部门:监察室(人事处))。
推进标准化管理,形成“体系有文件、管理有制度、办事有依据、工作有程序、过程有记录、责任可追溯、结果有测量、考核有标准”的管理模式。推进流程管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分段操作。推行缺陷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管理、服务效果和水平。(责任部门:交易中心)
(四)健全规范政务公开机制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开展相应工作。规范运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行政权力网上运作和实时监督。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公开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理时限等有关内容。继续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完善部门门户网站的功能,扩大网上在线办事、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责任部门:办公室、交易中心)
2、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支撑作用。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新办公场所的信息化建设;扩大网招应用范围,完善和拓展网上招投标系统功能;拓宽异地远程评标应用范围,推动异地远程评标系统在区域间、省际间更大范围的应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评标环境。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扩展部门内控体系建设的覆盖率,提高内控监管效率。(责任部门:交易中心、办公室)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考核机制
1、建立健全立体监督体系。创新层级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按照规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财政、审计或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特邀监督员,扩大监督员队伍;公开举报电话,完善对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机制,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依法及时处理。(责任部门:局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2、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正确认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配合复议机关或法院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自觉履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责任部门:法规处、督查处)
3、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对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党纪政纪以及有关内部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通过法律讲座、培训和集体学法等形式,充实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交流、培训工作,从而大幅度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养,着力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责任部门:法规处、监察室(人事处))
4、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案件交流研讨、现场考察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素养培训,不断适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发展的新要求。(责任部门:法规处、督查处、执法支队)
5、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整理台帐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迎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检查,争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按照《市招投标系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县区招投标机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的考核、评定和管理工作,促使县区招投标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制约权力、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完善依法行政的日常监督、严格考核和年度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分解的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实施。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把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场各方主体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