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巩固市场持照亮照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把规范市场持照亮照向农村偏远市场延伸,切实提高农村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进一步推进完善市场信用建设。重点建设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和日常监管应用系统数据库,进一步提升系统运用的效率和频率,强化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在市场监管中的实际运用。
3、扎实推进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加强有形市场商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行为管理,并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重点食品、商品安全,不断完善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4、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商品市场监管。深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巩固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成果。同时,继续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二手车市场管理和整治,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有序健康发展。
5、推进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在确保备案质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开展。
6、深入开展苹果等电子产品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和房地产交易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已备案行业、农资购销领域、网络商品交易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实现“四个200”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办案工作目标。
7、继续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发挥好工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总结经验,加强指导,注重服务实效。为融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8、加强拍卖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恶意串通等拍卖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格审查涉及文物的前置审批材料,打击涉嫌假冒文物的虚假宣传,维护拍卖市场经营秩序。
9、配合地方司法大调解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地方司法大调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