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转移支付的调研报告范文(1)
读书人网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 http://www.reader8.com/data/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的若干思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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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决定》还强调,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政府间转移支付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普遍做法和财政制度安排。建立有效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94 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开启了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历程,从总体上看,转移支付进一步优化了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地区间的财政差异,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但在分税制改革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转移支付体系还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色彩,距离财政能力均等化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转移支付的效率总体上还不高,总体设计有待改进,整体结构不尽合理,法制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影响了转移支付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势在必行。
一、中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政府间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包括上下之间的纵向转移和地区之间的横向转移。实行转移支付的目的是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和增强中央政府的政治控制,其实质是一种财政补助。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现国家的宏观经济财政政策,具有事权与财权的对称性、资金流动的双向性、制度管理的科学性、政策实施的统一性和法制性等特征,一般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是财政分权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在保留原体制补助、上解、专项拨款和结算补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税收返还及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形成了现行中央对地方数额庞大、种类繁多的补助体系。据统计,2012年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45361.68万元,比1994年的2390亿元增长了19倍,占当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46%。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40233.6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429.51亿元,占53.26%;专项转移支付18804.13亿元,占46.74%。近20年来,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强和制度机制的日趋完善,抑制了日趋扩大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强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在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其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及在运行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已逐步显现出来,目前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困境:
(一) 总体设计有待改进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设计中,仍具有过渡性性质,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
一是税收返还占据一定的比例。税收返还的设计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出发点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间收入分享的特殊形式,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因此它不具有均等化功能。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建立。现行转移支付中相当一部分是起因于中央特定政策的出台,这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与宏观政策配套的转移支付种类不断增加,选取的计量因素也越来越多,有的因素之间效果相互抵消或重复计算,难以完全发挥转移支付的总体效果。
三是政府间转移支付设计基础不扎实。受中央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规范的影响,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与政府间事权划分相关性较弱,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参与其中,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事项较多。中央事务大量交给地方管理,又通过大量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策目标不够清晰,一般转移支付专项化、专项一般化,客观上不同程度干预了地方事权,地方也无动力做好本不适于地方承担的事务。
(二) 整体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尚需调整。直到2011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的比重才超过50%。且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项目虽具有均等化性质,但大多起因于推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