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相遇
1
我是在自己发表诗作太顺的时候收手的,时间正好进入新的世纪。那之前受贾平凹投稿(刚完成的)不过夜观念的影响,发了很多草稿。我当时对编辑的水平产生怀疑,难道他们见我名字熟就随便登吗?冷静一想,也不能怪他们。大凡每种报刊都有自己的固定作者,这是信任的结果。那么,我只好检讨自己了:是不是写得太过容易了。大约那么三五年,没有什么不可入诗,发表得也疯狂,国内百余种报刊都上过,连中国作协主办的《诗刊》一年中也竟然有5期发我的作品。这在我看来太不正常了,或者说完全失去了挑战性,于是决定紧急刹车,改变风格。
转型之作是两首小诗:《悬念》和《一棵树》。我自认为还算成功,毕竟不具名别人认不出是我的作品了。我喜欢不断否定自我的超越感,在我的理解中,成功就是这种持续的脱胎换骨的体验,尽管这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无法做到的。但官方报刊不好发,因为《悬念》里出现了本•拉丹。我把这两首诗给我弟弟,他将其发在他们的同仁民刊《行吟诗人》上,独具慧眼的《诗选刊》立即予以转载。自此,当大多数人还在那里感觉良好地抒情时,我已逐渐淡化抒情,慢慢引入叙述了,这使我更好地掌握了诗的内在节奏。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感觉诗似乎只是在零碎地传达我灵魂的声音,而我的经历使我精神的幅员更辽阔,我需要用小说来承载我的思考。我突然明白,我写诗仅仅是为写小说做了诸如语言上的准备。我清楚自己要写什么,但要借助怎样的故事与人物来表现,一片茫然。离开贵州前,我在普定写下了最后一组十四行诗,原定14首,结果只完成了7首。我知道从此之后,我将开始新的文学之旅了。我不会再匆草下笔了,我需要读书,与大师相遇,得到我想要的。
这时候,同样在普定生活过的向老师,因为儿子在波士顿工作,他拿到了绿卡,在美国生活了好几年。他偶然读到了我的作品,回国时辗转找到我,反复叙说着他的人生经历与见闻。离开贵州时,我在贵州大学他女儿那里住了几天,与他谈及我们的合作计划。谁知我到了上海,在身体的全面检查中查出病疾,只好去广东一个叫清新的地方疗养。向老师抛下回美国的打算,跟着到了广州,住他在仲恺大学教书的孩子家,说便于及时沟通。老先生八十多了,我很过意不去,答应合作却不见动手。直到2006年圣诞,我返回上海,才正式开始合作百万言的长篇小说。
我的写作时间极有限。单位上我是负责编辑那一块儿,每月4本期刊3种网刊,还有跟出版社合作的书籍,文字量惊人,不亲自过目是绝对不可能的。剩下的时间大多在读书。在贵州那么一个闭塞的内陆省呆时间长了,让我变得不学无术;到了上海,才觉得自己还活在上一个世纪。很多年来没好好读书,“营养”严重缺乏,全凭小时候那些名著硬撑着怎么行呢?但我又是不能累的,吃吡拉西坦、丙戊酸钠、肌苷片等,1次10来片就够我受的了,身体是本钱,不得不悠着点儿。20多万字过去,偏偏写作的障碍来了:小说涉及的时间跨度长达近一个世纪,通过讲述的方式夹不夹杂“此在”的描写?如何使叙述不滞涩?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摆在眼前。
这时候,就停下来读村上春树和余华的小说。读余华的第一部小说是他的长篇《在细雨中呐喊》。他的大名是一个作者所知道的常识,但此前从没读过他的小说,《在细雨中呐喊》来到我的视野是我从广东回上海时,收到一本获奖证书和一本书,说我在浙江的一个儿童文学大赛中获奖。我的获奖作品是一首小诗,八行,题目叫《吹泡泡》——
绿风这个长发女孩
鼓着腮一个劲儿地吹
一嘟噜一嘟噜的泡泡
就从枝头冒出来了
坚持时间短的泡泡
是花朵
坚持时间长的泡泡
是果实
我觉得这首诗获了等级奖有点意外。但为什么要寄余华的书而不是其他作家的书,又偏偏是余华的《在细雨中呐喊》而不是他另外的作品?管它,拿起来翻翻,谁知这一翻不打紧,居然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作品。这在以前的阅读中,除了小学五年级读《基督山伯爵》外,就再也没有这么顺畅地读过一部长篇小说了。原来,这是一部有关少年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的小说。正如该小说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时,法国文化部长所说的,在有力的叙述中,现实与幻想、离奇与平凡交融;富有戏剧性的叙述手法将情节像音乐作品一样展示出来。我被震惊了,除了他揭示人性的深刻和童年生活的入微外,我惊叹于叙述的流畅。紧接着,我把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暂放一边,又一口气读了余华的《活着》。因为福贵的压抑与超然,无奈与隐忍,厄运与承受,尤其最后亲人悉数死去,留下福贵一个人,这一个人在这个世界的茫茫人海中也只能是孤零零一个人时,我的心收紧了:天哪,当代作家谁还能像余华这样将中国底层人刻画到如此精微的程度!人们都以为活着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但福贵没有抗争、进攻,他选择的是忍受,从这个意义上说,活着原来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这就是现实,文学中的现实深刻揭示了现实中的荒诞。余华在《活着》里模糊了悲、喜剧楚汉分明的界线,包括他娓娓叙说背后严峻思考的滞重,恰好与无常人生背后的豁达敞亮相生,这正是我寻找已久的。我就想,自己正写长篇小说,又没经验,他作品的很多地方值得我借鉴。(作者:11com)
精神迟到的邂逅,使我产生了进一步的假想:能与余华面对面交流,岂不受益更多?要说这世界上的有些事儿就是离奇。我知道上海市作协搞了“城市文学讲坛”系列,打电话问余华何时来,作协的人说尚未具体安排,敲定了再通知我。终于,余华被安排在4月20日主讲,是周五。上午,我把办公室事情安排好,准备早一点去作协,因为我在莘庄,也就是郁达夫在《回乡记》里所写的火车停站,离市作协很远,地铁也要十几站路。谁知上海科技出版社与我们合作出书,要忙着签合同,彩图样例出来了,文字稿还没定。直到12点,我才提了相机,匆匆忙忙跑回宿舍带了笔记本、《在细雨中呐喊》和我准备送余华的诗集,戴上耳麦,高高兴兴疾步赶往5号轻轨转2号线。天太热,前几天还十几度,气温陡然升至27℃。我心中默默祈祷,但愿今天不要迟到,千万别像上回毕飞宇来,我因事耽搁,留下遗憾;同时我又满怀信心,因为我头晚作了一个梦,梦见一大片芦苇,奇怪的是芦苇疯长在旱坡上,而且芦苇发出一簇簇红的光焰,十分耀眼。我坚信这是一个好梦。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株会思想的芦苇”,一位评论家还以此为题写过我评论呢。
我到陕西南路站下,地铁里热得我满头大汗,出地面也轻松不到哪里。一看时间,才下午1点,还有个把小时,走走吧,也许比坐公交车感觉好些;就沿陕西南路往北,一直到看见《收获》、《萌芽》等一大堆牌子的巨鹿路675号大门口。我摘下耳麦,正要问一位身型魁壮的老先生,突然,余华由另两位市作协的先生陪着从我左侧进门来。我在书中、网上、电视里见“他”多了。我赶紧跟上去打招呼:“余老师好!”余华回首看我,一边点头应答,大概同时也在搜寻记忆。他们向靠近巨鹿路外墙一侧的二楼去了,我随即跟上。大概作协的人以为我跟余华熟吧,也就没过问。他们给余华用白瓷杯泡了茶,请他给已摆上长桌的《兄弟》上、下部签名。余华揭开杯盖,还没来得及喝,爽性应允。他接过大头笔,一本一本签起来。刚开始,他还问作协的人,听说易中天星期一来上海售书签掉10支笔?作协有人回答是,余华笑了。这是我自见他起第一次发现他笑。他的表情不是很丰富,甚至于有点主刀医生的那种严肃。但他说话随便,平易近人,一出声就像邻居大哥,值得信赖。我知道这种人最厚道、本色。在他埋首于一大摞书签名时,我从他前方、左侧拍了照。我欣赏这种氛围,清净而不寂寥,脱离市嚣,洒脱挥毫,时间在书的扉页上沙沙游走。签毕,他在手机上写什么,我没看清牌子,像sony ericsson一类的,手写文本输入。我说:“余老师,在你众多的作品中,我偏爱《在细雨中呐喊》。”递上书,他从工作人员手中又拿回笔给我签。我说:“我给你带了本我的书。”他说:“谢谢!”我又问:“可以和你合影吗?”“当然!”这时,刚好有电话,他说,“你等一下,我接个电话。”他左手拿着我的书,右手持手机,走出办公室外。我趁机把相机交给旁边一个较年轻的男士,让他帮忙拍一下。我教男士怎么调焦时,余华回来了。他把我的书放在签过名的《兄弟》面前,我们站定,他极富耐心地等待四个镜头拍完。而这个时候,听众也就是作家和记者们都在作协礼堂等候。
2
余华说:“平时就读读小说写写小说。我的感受是一个好的作者首先是个好的读者。一个写作者的阅读是非常重要的。”他23岁开始写作,当时读了杂志上的小说觉得并不怎样。是杰克•伦敦给他学生的一封信中说宁肯读但丁的一行诗而不浪费时间去读一千本杂志触发了他阅读精品。小时候读书,他以为全世界只有一个诗人和一个小说家,因为课本里的诗全是毛主席的,小说全是鲁迅的,因此对鲁迅的作品产生了厌恶。上世纪80年代,一个导演朋友问他能否改编鲁迅的小说,他就买了《鲁迅小说全集》来读。重温使他深为震撼,“鲁迅有着锋利的思维,他能以火箭般的速度抵达表达的彼岸”。他以孔乙己最后一次的出现为例,分析了鲁迅不作过多渲染,只写人的状态,说如此细微才称得上是有责任的小说家。他又以赵太爷为例,说明鲁迅如何写一个人与时代的关系。以前中国社会是通过人与人、家庭与家庭来联系的,人在社会中没有地位。赵太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否则他就不会通过辫子的盘起、放下来保护自己了。“所以鲁迅非常容易被研究。”他说,“这对我来说是有很大冲击的。”但是读文学期刊呢?在文学期刊日渐式微的当今,余华并不忧虑,“生活始终带着我们向前,阅读趣味的改变是正常不过的。”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文学的不景气就是因为文学期刊太多,“在某期刊上发表作品象征着写作者的成功,这种观念给年轻作者制造了虚假的幻象。西方作家在走上文学道路开始就没有任何保护伞,此后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松散,不像中国由各文学期刊‘搭建’了文坛。”他指出,“读经典作品很重要,文学期刊上的作品很少在历史上留存。”(作者:11com)
我感叹于余华读书的发现。他读但丁,能从“箭中了目标,离了弦”这个诗句里,读出语言中的速度。将因果关系换了一个位置,先写箭中了目标,后写箭离了弦。仔细一想,这样的速度也是我们经常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但他发现了“问题是现实的逻辑常常制止我们的感受能力,但丁打破了原有的逻辑关系后,让我们感到有时候文学中的现实会比生活中的现实更加真实”。他能在两个博尔赫斯在漫长旅途中的客栈相遇,当年老的博尔赫斯说话时,年轻一些的博尔赫斯想是经常在录音带上听到的那种声音的描写中,发现录音带这一叙述的关键,正是这样的道具使看起来离奇古怪的故事有了现实的依据。他总是在经典作品中感受到伟大作家所具有的卓越的洞察力。他说,“人们总是喜欢强调想象对于文学的重要,其实洞察也是同样的重要,当想象飞翔的时候,是洞察在把握着它的方向。可以这么说,没有洞察帮助掌握其分寸的想象,往往是胡思乱想。只有当想象和洞察完美地结合起来时,才会有文学中的现实。”
“写作我没法告诉你。”余华说,“每个作家都是不一样的。我是从来不向人推荐书的,一个作家与某部作品相遇是一种缘分。”他表示,人的一生中,总有些奇怪的经历。开始的时候想方设法弄来名人名言,其实大部分都没用;但有些确实在你身上产生作用。《怀疑主义》、海明威《丧钟为谁而鸣》扉页上的那首诗的同情与悲悯、易卜生说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等都对他产生过影响。写作起来,他认为一个叙述者与生活的人是分开的,“一个作家首先要虚构自己,然后才能写作。”“写作的过程是一个作家在不断给自己设置障碍及克服障碍的过程。”他举例说,他二十六、七岁时认为心理描写难,于是找来福克纳的一篇小说,写到了杀人后,没有心理描写;又读《罪与罚》、《红与黑》,一句一句读下来,只写了状态、举止。他这才顿悟:“心理描写是知识分子虚构出来的。我的经验是,让心脏停止跳动,只用眼睛观察。”而小说的节奏,余华多年来在音乐中感受。他说几乎所有的交响乐到高潮时就在轻柔中结束。他觉得有些作家虽能把作品推向高潮,但结束不好。他特别喜欢bartok,一名把交响乐融入民歌的作曲家。bartok把现代格调同传统的节奏和风格融为一体,其《管弦乐协奏曲》将不协和弦和不协和音融为一体。余华认为,一个作家也一样,写作时是完全自由的,不受限制,在现实作品中掺合荒诞,在荒诞作品里出现现实。我对此深有同感。所以在他精彩演讲完毕,我还请他结合他的作品加以分析。他回答得特别详细,尤其他知道我独爱《在细雨中呐喊》,就结合这部作品谈得更为具体,包括如何对意象的选择,切中肯綮。
从余华的写作经历看,再结合他的文本,我获得了不少启示,特别是阅读。这很像我为了赶时间去听演讲不坐公交车而坐地铁一样:你精读经典,经典就会为你赢得很多时间。可是我们很多小作者(不指年龄)之所以难成大气候,就是因为他们本能地与经典保持距离,容易受到小地方有限圈子的影响,而不是灵魂独立,敬仰大师。他们因了急于求得有限圈子认同的功利心,而过早地扼杀了自己。很多人怕跳出圈子之后的孤独,他们害怕失落,害怕得不到承认,可他们也许不知道,恰恰是孤独最容易成就一个人。——当然我不是指人际上的,而是精神层面的。而伴随这种孤独感,在与经典的一次次相遇中,你最终会发现有那么一部作品,早已在你必经的路口等你,仿佛前世的约定。这需要缘分,就像你跟什么人恋爱、结婚一样。再者,因为无知,初学写作时总爱挑别人的毛病,遮掩自己的短处;写作时间长了,知道拿显微镜看别人的优点,用放大镜看自己的缺点了。难怪余华说:“常常评说他人的不是,自己就很难做好。他人的缺点是他自己的,只有他的优点你可以汲取。”写作之于每个人,尽管不可能是常青树,也不管你怎么长,正如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写苹果树“没有一棵能离开它们扎根的地方”一样,我们要懂得一次偶然的花开来自必然的长时间准备。因为我们都逃不脱时间这惟一公证的度量衡的检验。我说过,一个极朴素的道理就是:坚持时间短的,是花朵;坚持时间长的,是果实。
附言:余华先生,我在送你的书上留了我的blog网址,如果你有时间读到这篇文章,我想告诉你,我绝不会把跟你的合影放到blog里去哗众取宠,那是浅薄之人的所为,因为,我喜欢心灵的合影。同时,我会关注你的blog的;希望你尽量减少社会活动,期盼你的新长篇早日面世!
(作者: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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