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元年(丙子、一九六)
春二月,执金吾伏完为辅国将军,开府如三公。
是时董承、张阳欲天子还洛阳,杨奉、李乐不欲。尚书上官洪言还洛之议,李乐辅洪。由是诸将错乱,更相疑贰。董承奔野王〔一〕,韩暹屯闻喜。胡才、杨奉之坞乡,欲攻韩暹,上使人喻止之。
〔一〕 范书、通鉴在“董承”上均有“韩暹攻董承”句,袁纪恐脱。
夏五月丙寅,遣使至杨奉、李乐、韩暹营,求送至洛阳,奉等从诏。
六月乙未,车驾幸闻喜。杨奉、胡才悔令乘舆去,乃与李乐议,欲还大驾,诈言“当游渑池东,以避匈奴”,上不从。
庚子,车驾从北道出,傍山而东,无匈奴寇。李乐媿其言,惧而辞还。
是时粮食乏尽,张阳自野王迎乘舆,赈给百官。
丙辰〔一〕,行至洛阳,幸故常侍赵忠宅。张阳治缮宫殿。
〔一〕 范书献帝纪作“秋七月甲子 ”,三国志亦作“秋七月”。
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 六月乙未朔,无丁丑。此乃七月事,疑有脱文。
是月,孙策入会稽,太守王朗与策战,败绩。
八月辛丑,天子入南宫阳安殿。阳以为己功,故因以名。阳谓诸将曰:“天子当与天下共之,辜有公卿大臣,阳当扞外难,何事京都?”遂还野王。杨奉亦屯梁。
癸卯,张阳为大司马,杨奉为车骑将军、韩暹为大将军,领司隶校尉,皆假节钺。
是以州郡各拥兵自为,莫有至者。百官穷困,朝不及夕,尚书已下,自出采樵,或饿死墙壁间,〔或〕为吏兵所杀〔一〕。暹等各矜其功,任意恣睢,干乱政事。
〔一〕 据范书献帝纪补。
于是曹操议欲迎乘舆。或曰:“山东未定,韩暹,杨奉亲与天子还京,北连张阳,未可卒制。”司马荀彧劝之曰:“昔高祖东征,为义帝缟素,而天下归心〔一〕。自天子播越,将军首倡义兵,徒以山东扰乱,未能远赴关右,然犹分遣将帅,蒙险通使,虽御难于外,乃心无不在王室〔二〕,是将军匡天下之素志也。今车驾旋轸,义士有存本之思,百姓怀感旧之哀。诚因此时,奉主上以从民望,大义也;〔三〕秉至公以服雄杰,大略也;扶弘义以致英俊,大德也。天下虽有逆节,必不能为累明矣。韩暹、杨奉其敢为害!若不时定,四方生心,后虽虑之,无能及也。”操从之。
〔一〕 项羽密令杀义帝于江南,刘邦闻之,遂为义帝发丧,发使者告诸侯曰:“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杀义帝于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诸侯皆缟素。悉发关内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事见史记高祖本纪。
〔二〕 书康王之诰曰:“虽尔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乃心,汝心也。
〔三〕 三国志、范书、通鉴均作“ 大顺也”。
辛卯,操诣关贡献,廪公卿以下。操陈韩暹、张阳之罪。暹怖,单骑奔走。上以暹、阳有翼驾还洛之功,一切勿罪。于是诛羽林郎侯折,尚书冯硕、侍中台崇〔一〕,讨有罪也。封卫将军董承、辅国将军伏完、侍中〔丁冲〕种辑〔二〕、尚书仆射钟繇、尚书郭浦、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刘艾、左冯翊韩斌、东〔郡〕(莱)太守杨众〔三〕、〔议郎〕罗邵〔四〕、伏德、赵蕤为列侯,赏有功也。追赠射声校尉沮隽为弘农太守,〔旌〕(矜)死节也〔五〕。
〔一〕 范书、通鉴二书注引袁纪均作“壶崇”,范书献帝纪与袁纪同,而注引山阳公载记亦作“壶崇”。惠栋曰:“案:孙勉广韵台姓下云,汉有侍中台崇,徒哀切。又十六国春秋,台产字国初,上洛人,汉侍中台崇之后。作壶者非。”惠说是。又八月甲午朔,无辛卯。范书献帝纪作“辛亥”,是。
〔二〕 黄本作“丁种辑”。按范书董卓传注引袁纪作“侍中丁冲、种辑”,是,据以补。
〔三〕 据范书注、通鉴注引袁纪改。
〔四〕 据范书及通鉴注引袁纪补。
〔五〕 据范书注引袁纪改。
符节令董昭说曹操曰:“将军兴义兵以诛暴乱,朝天子,辅翼王室,此五伯之功也〔一〕。已下诸将,人人殊异,未必服从。今留匡弼,事势不便,唯有移车驾幸许耳。然朝廷播越,新还旧都,远近企望,冀一〔朝〕获安〔二〕。今复徙车驾,不厌众心。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愿将军策其多者。”操曰:“此孤之本志也。”遂言幸许之计,上从之。
〔一〕 五伯,即五霸也。
〔二〕 据三国志董昭传补。
庚申,车驾东。杨奉自梁欲要车驾,不及。
己巳,车驾到许,幸〔曹〕(东)营〔一〕。
〔一〕 曹古字作□,与东形近而讹,范书献帝纪作“幸曹操营”,故正之。按八月无己巳,与下文甲戌,皆当是九月事。疑袁纪有脱文。
甲戌,镇东将军曹操为大将军,更封武平侯。操固让,不许。太尉杨彪、司空张喜以疾逊位。
冬十月戊辰〔一〕,右将军袁绍为太尉。绍耻班在操下,不肯受。操乃辞大将军。
〔一〕 十月癸巳朔,无戊辰。与下文合观,疑当为十一月事。
丙戌,以操为司空〔一〕,领车骑将军。
〔一〕 范书献帝纪作“冬十一月丙戌,曹操自为司空”。按十一月壬戌朔,有丙戌,亦有辛卯,范书是。
辛卯,曹操征杨奉于梁,奉奔袁术。
吕布袭徐州,刘备奔曹操。
初,陈郡人袁涣为刘备茂才〔一〕,避地江淮之间,为吕布所拘。布令涣作书骂辱备,涣曰:“不可! ”再三强之,不许。布大怒,以兵胁之曰:“为之则生,不为则死。”涣颜色不变,笑而应曰:“
涣闻唯德可以辱人,不闻以骂。使彼固君子也,且不耻将军之言;彼诚小人也,将复将军之意,则辱在此,不在于彼。且涣他日之事刘备,犹今日之事将军也。如一旦去此,复骂辱将军,可乎?”布惭而止。
〔一〕 三国志袁涣传作“涣”,而许靖传作“焕”。赵一清曰:“
例以曜卿之字,‘涣’当作‘焕’ 。晋书袁环传‘焕之曾孙’,亦从火作‘焕’。”王鸣盛曰:“义门何氏校云:‘“涣”当作“焕”。今太康县有魏袁焕碑。’案:北平黄叔璥玉圃辑中州金石考,陈州府扶沟县有魏袁涣碑。此县又有汉国三老袁良碑。方舆纪要云:‘金石林载入太康县。’何氏因此遂以为在太康,但作涣甚明,不知何以云当作焕。惟是蜀志许靖传云,靖与陈郡袁焕亲善,且其字曰曜卿,则又似从火为合。且其父名滂,不应涣亦从水,未知其审。”按袁纪诸本均作“涣”,涣又是袁宏之六世祖,不当致误,且有袁涣碑为证,恐以作“涣”是。
涣字曜卿,司徒滂之子也。涣少与弟微俱以德行称〔一〕。是时汉室衰微,天下将乱。涣与微闲居,从容谋安身避乱之地。涣慨然叹曰:“汉室陵迟,乱无日矣。苟天下不靖〔二〕,逃将安之?若天将丧道,民以义存,唯强而有礼,可以庇身乎?”微曰:“古人有言:‘知几其神乎?’〔三〕见几而作,君子所以元吉也。天理盛衰,汉其已矣。夫有大功必有大事,此又君子之所深识,退藏于密者也〔四〕。且兵革之兴,外患众矣,微将远蹈山海,以求免乎?”天下殽乱,各行其所志。微避地至交州,涣展转刘备、袁术、吕布之间,晚乃遇曹公。
〔一〕 三国志袁涣传注引袁纪“微 ”作“徽”。
〔二〕 裴注引袁纪作“苟天下扰攘 ”。
〔三〕 易系辞下载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几”亦作“机”,黄本及裴注引袁纪均作“机”。
〔四〕 见易系辞上。
涣说操曰:“夫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一〕。鼓之以道德,征之以仁义,兼抚其民,而除其害。夫然,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自大乱以来,十数年矣,民之欲安,甚于倒悬,然而暴乱未息者,何也?岂政失其道与〔二〕?伏闻明君善于救世,乱则济之以义,伪则镇之以朴,世异事变,治国不同,不可不察也。夫制度损益,此古今之不必同者也。若夫惠爱天下,而反之于正,虽以武平祸乱,而济之以德,诚百王不易之道也。公明哲超世,古之所以得其民者,公既勤之矣;今所以失其民者,公既戒之矣,海内赖公,得免于危亡之祸,然而民未知义,唯公所训之,则天下幸甚。”操重涣言,以为军谘祭酒〔三〕。涣常谓人曰:“夫居兵乱之间,非吾所长。”每〔谦〕(让)不敢处也〔四〕。
〔一〕 老子道经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吕氏春秋曰:“凡兵,天下之凶器也。勇,天下之凶德也。兴凶器,行凶德,不得已也。”
〔二〕 黄本无“岂”字。三国志袁涣传“岂”作“意者”。
〔三〕 按三国志本传作“拜为沛南部都尉”。拜军谘祭酒,乃以病去官,复任谏议大夫后之事。又“谘”原作“师”,避晋讳而改。此职始置于建安三年。
〔四〕 据黄本及裴注引袁纪改。
张济自关中走南阳,为飞矢所中死。从子绣领其众,屯宛。天子既免于曹阳,贾诩去李傕,讬于段煨。顷之,复归张绣。
二年(丁丑、一九七)
春正月,曹操征张绣,绣降。其季父济妻,国色也,操以为妾。绣由是谋叛,袭操七军,大破之,杀其二子。
自曹操之迎乘舆也,袁绍内怀不服。绍既兼河朔,天子畏其强。操方东忧吕布,南距张绣。及绣败操军,绍益自骄,而与操书悖慢。操大怒,动止变于常,众皆以为失利于绣故也。仆射钟繇以问尚书令荀彧,彧曰:“公以明哲,必不追咎往事也,殆有他虑乎?”遂见操以问焉。操以绍书示之,且曰:“今将征不义,而力不敌,如何?”彧对曰:“古之成败,诚有其材,虽弱必强;苟非其人,其强易弱,刘项之事足以观矣。今与公争天下者唯袁绍。绍貌外宽内忌,任人而疑其心。公明达不拘,唯材所宜,不问疏贱,此度胜也。绍迟重少决,失在后机。公能断大事,应变有方,此谋胜也。绍御军宽缓,法令不一,士卒虽众,而实难用。公法令严明,赏罚必行,士卒虽寡,皆争致死,此武胜也。绍凭世资,从容饰智,〔以〕收名誉〔一〕,故士之寡能好闻者归之。公以至仁待士,又推诚心,不为虚美,行己谦恭俭约,而与有功者无吝,故忠正杀身之士,咸愿为用,此德胜也。夫此四胜,仗义征伐,谁敢不从!绍以四失,背忠自专,强何能为!”操悦。
〔一〕 据三国志补。
秋七月,即拜太尉袁绍为大将军。
于是马日磾丧还京师,将欲加礼,少府孔融议曰:“日磾以上公之尊,秉旄节之使,衔命直指〔一〕,宁辑东夏。而曲媚贼臣,为所牵率,章表署用,辄使首名〔二〕,附下罔上,奸以事君。昔国佐当晋军而不挠〔三〕,宜僚临白刃而正色〔四〕,王室大臣不得以见胁为辞。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五〕。圣人哀矜,未忍追治。不宜加礼。”
〔一〕 李贤曰:“直指,无屈挠也。前书有绣衣直指。”周寿昌曰:“直,径也,言衔命径指其地也。若云无屈挠,则与下‘曲媚奸臣,为所牵率’语相背。马日磾官太傅,较绣衣直指为尊,示不得以直指二字相同引为训也。”周说是。
〔二〕 李贤曰:“所上章表及署补用,皆以日磾名为首。”
〔三〕 成公二年公羊传曰:“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郤克曰:‘与我纪侯之甗,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亩,且以萧同侄子为质,则吾舍子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甗,请诺。反鲁卫之侵地,请诺。使耕者东亩,是则土齐也。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请战,壹战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
〔四〕 左传有两宜僚。昭公二十一年载宋之宜僚,华貙承之以剑讯之,惧尽以告,貙遂杀多僚,劫司马以叛。哀公十六年载楚之熊宜僚,白公胜欲作乱,欲得勇可当五百人者,遂至市南见宜僚。说之,宜僚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谄,不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则融所言,熊宜僚也。
〔五〕 宣公十年左传曰:“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以其弑郑幽公也。
冬十月,谒者仆射裴茂督三辅诸军讨李傕也〔一〕。
〔一〕 范书系于三年夏四月,三国志与袁纪同。按傕之诛族当在三年,然诸军出讨日之当以袁纪为是。
三年(戊寅、一九八)
春正月,破傕,斩之,夷三族。郭汜为其将伍习所杀,李乐病死,胡才为怨家所杀,张阳为其将睦固所杀〔一〕。马腾、韩遂叙州自相攻击。
〔一〕 三国志张杨传曰:“其将杨丑,杀杨以应太祖。杨将眭固杀丑,将其众,欲北合袁绍。”又范书系此事于冬十一月,三国志武帝纪作“建安四年春二月”,均与袁纪异。另袁纪“眭”作“睦” ,恐误,下卷同。
五月,韩暹、杨奉死。
秋七月,曹操征张绣,破之。荀彧说曹操曰:“ 不先取吕布,河北未易图也。”操曰:“若袁绍侵扰关中,西羌南诱蜀汉,是我独以兖州抗天下,五分之一也〔一〕,为之奈何?”彧曰:“关中将帅以十数,莫能久相一,唯韩〔遂〕(暹)、马腾最强〔二〕。彼见山东之败,必各拥众自保全,若抚以恩德,使连和相推,虽不能久〔安〕(要)〔三〕,公定山东,足以不动。钟繇可属以西事,公无忧也。”操从之。
〔一〕 三国志荀彧传作“抗天下六分之五”。
〔二〕 暹已死,此系“遂”之误,故正之。
〔三〕 据三国志荀彧传改。
九月,曹操征吕布。
是岁袁术自立为天子。
术与杨彪婚亲也〔一〕,操忌彪忠正,收彪付狱,将杀之。孔融闻之,不及朝服,往见操曰:“杨彪累世清德,四叶重光。周书:‘
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况袁氏之罪乎?易称 ‘积善余庆’,〔三〕但欺人耳。”操曰:“国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杀召公,则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缨緌搢绅之士〔四〕,所以仰瞻明公者,以辅相汉室,举直措枉,致之雍熙也。今横杀无辜,则海内观听,谁不解体?孔融,鲁国之男子〔五〕,明日便当拂衣而去,不复朝也。”操意解,乃免彪。彪睹汉祚将微,自以累世公辅,耻事异姓,遂称疾不行。
〔一〕 惠栋曰:“古文苑载曹公卞夫人与杨太尉夫人袁氏书,又杨夫人答书称‘彪袁氏顿首’是也。”
〔二〕 僖公三十三年左传载臼季曰:“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苑何忌曰:“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今本尚书康诰脱此二文。
〔三〕 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四〕 李贤曰:“说文曰:‘缨,冠索也。’郑玄注礼记曰:‘緌,冠饰也。绅,带也。搢,插也,插笏于绅也。’或作‘缙’者,浅赤,言带之色。”按黄本作“缙”。
〔五〕 李贤曰:“若以非罪杀彪,融则还为鲁国一男子,不复更来朝也。”杨树达曰:“ 案前书萧望之传:‘萧育杜陵男子,何诣曹也?’颜注与李略同。今按凡云‘某某男子’者,皆自豪壮之辞,颜李注并误。”杨说是,然义犹未尽。汉代地方名姓,往往以郡望自诩,所谓“某某男子”,则是某某地方名姓大族之意也,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征郑玄为大司农,不至。
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为啬夫,隐恤孤苦,闾里安之。家贫,虽得休假,常诣校官诵经。太守杜密异之,为除吏录,使得极学。玄之右扶风,事南郡太守马融。融门徒甚盛,弟子以次相授,至三年不得见。玄讲习弥笃,昼夜不倦。融见奇之,引与相见,自篇籍之奥,无不精研,叹曰:“诗书礼乐,皆以东矣!”〔一〕会党事起,而玄教授不辍,弟子数百人。中平初,悉解禁固,玄已六十余矣,始为王公辟命,一无所就者。
〔一〕 世说新语文学篇:“郑玄在马融门下,三年不得相见,高足弟子传授而已。尝算浑天,不合,诸弟子莫能解。或言玄能者,融召令算,一转便决,众咸骇服。及玄业成辞归,既而融有礼乐皆东之叹。”注引玄别传曰:“年二十一,博极群书,精历数图纬之言,兼精算术。”又曰:“时涿郡卢子干为门人冠首。季长又不解剖裂七事,玄思得五,子干得三。季长谓子干曰:‘吾与汝皆弗如也。’季长临别执玄手曰:‘大道东矣,子勉之。’”季长,融之字。子干,卢植之字也。
玄身长八尺,秀眉朗目,造次颠沛,非礼不动。黄巾贼数万人经玄庐,皆为之拜,高密一县,不被抄掠。袁绍尝遇玄而不礼也。赵融闻之曰:“贤人者,君子之望也。不礼贤,是失君子之望。夫有为之君,不失万民之欢心,况于君子乎?失君子之望,难乎有为也。”
四年(己卯、一九九)
春,曹操获吕布,斩之〔一〕。
〔一〕 范书献帝纪作“三年十二月癸酉”。按三国志武帝纪,曹操十月始围城,“灌其城三月”,则擒吕布在十二月底或第二年正月,袁纪亦不误。疑“春”下脱“正月”二字。
二月,司空曹操让位于太仆赵岐,不听。
三月,卫将军董承为车骑将军。
封操三千户,讨吕布之功也。固让不受。
三月〔一〕,袁绍讨公孙瓒。
〔一〕 此文重出,恐系衍文。
六月,拜孙策为会稽太守、讨逆将军,封吴(阳)侯〔一〕。
〔一〕 据三国志本传及注引江表传删。
初,彭城人张昭避乱淮南,策宾礼之。及策东略,遂为之谋主。闻袁术僭号,昭为策书谏术曰:“昔者董卓无道,陵虐王室,祸加太后,暴及弘农,天子播越,宗庙焚毁。是以豪杰发愤,赫然俱起。元恶既毙,幼主东顾,乃使王人奉命,宣明朝恩,偃武脩文,与之更始。而河北异谋,黑山不顺〔一〕,刘表僭乱于南,公孙叛逆于北,刘繇阻兵,刘备争盟,是以未获承命,囊弓戢戈也。常谓使君与国同轨,舍是不恤,睆然有自取之志〔二〕,惧非海内企望之意。昔汤伐桀,称‘有夏多罪’〔三〕;武王伐纣,曰‘殷有重罚’〔四〕。此二王者,虽有圣德,假使时无失道之过,何由逼而取之也。今主上岂有恶于天下,徒以幼小,胁于僣臣,异于汤武之时也。又闻幼主明智聪敏,有夙成之德,天下虽未被恩,咸以归心焉。若辅而兴之,旦、奭之美,率土之所望也。使君五世相承,为汉宰辅,荣宠之盛,莫与为比,宜效忠守节,以报汉室。世人多惑图纬之言,妄牵非类之文,苟以悦主为美,不顾成败之计,今古所慎也。忠言逆耳,駮议致憎,苟有益于尊明,则无所敢辞。”术始自以为有淮南之众,料策之必与己同,及得其书,遂愁沮发疾。
〔一〕 李贤曰:“谓袁绍为冀州牧,与黑山贼相连。”
〔二〕 睆,完也。睆然,自得之貌。
〔三〕 见书汤誓。
〔四〕 见史记周本纪。
袁绍自破公孙瓒,贡御希慢,私使主簿耿苞密白曰:“赤德运衰,历数将改,宜顺天意,以应民望。” 绍以苞白事咨于军府,议者咸以苞为妖妄宜诛,绍杀苞以悦众,然遂有逆谋。
于是绍将南出师,以攻曹操。沮授、田丰谏曰: “师出历年,百姓疲敝,仓库无积,赋役方殷,此国之深忧也。宜遣使献捷天子,务农逸民。若不得通,乃表曹操隔我王路。然后进屯黎阳,渐营河南,益作船舫,缮治器械,分遣精骑,抄掠边鄙。令彼不得安,我处其逸,三年之内,事可坐定也。”审配、郭图曰:“兵书之法,十围五攻,敌则能战〔一〕。今以明公之神武,跨河朔之人众,以伐曹氏,譬若覆手。今不时取,后难图也。”授曰:“盖救乱诛暴,谓之义兵;恃众凭强,谓之骄兵。兵义无敌,骄者先灭〔二〕。曹氏迎天子,建宫许都,今兴师南向,于义则违。且庙胜之策,不在强弱。曹氏法令既行,士卒精练,非公孙瓒坐而受围者也。今弃万安之术,而兴无名之兵〔三〕,窃为公危之。”图曰:“武王伐纣,不为不义,况〔兵加〕曹氏而云无称〔四〕!且公师武臣勇,将士愤怒,人思自骋。而不及时早定大业,虑之失者。夫‘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五〕。此越之所以霸,吴之所以亡也。监军之计,恐非见时知机之变。”绍从之。
〔一〕 孙子兵法谋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 ”
〔二〕 魏相之语,见汉书魏相传。
〔三〕 汉书高帝纪曰:“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兵出无名,事故不成。’”
〔四〕 据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补,范书绍传亦有“兵加”二字。
〔五〕 见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载范蠡之语。
图等因是谮授曰:“授监统内外,威震三军,若其浸盛,何以制之?夫臣与主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黄石之所忌也〔一〕。且御众于外,不宜知内。”绍疑焉,乃分监军为三都督,使授及郭图、淳于琼各典一军,遂南。
〔一〕 按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作“夫臣与主不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范书、通鉴均作“臣与主同者亡”。李贤曰:“臣与主同者,权在于主也。主与臣同者,权在臣也。”则臣不同于主,则权不在于主,岂能得昌?献帝传之“不”字系衍文。范书标点本据惠栋说补传文与袁纪同,甚是。此乃张良所传黄石公兵法之文。
冬十一月,张绣、贾诩降曹操。
十二月甲辰,司隶校尉钟繇持节镇抚关中。
庚辰〔一〕,曹操率师拒袁绍于官渡。孔融谓荀彧曰:“绍地广兵强;田丰、许攸,智计之士也,为之谋;审配、逢纪,尽忠之臣也,任其事;颜良、文丑,勇冠三军,统其兵,殆难克乎?”彧曰:“
绍兵虽强,而法不整。田丰刚而犯上,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后事者,攸〔家〕犯其法,必不能从也〔二〕,攸必为变。颜良、文丑,一夫之勇耳,可一战而擒也。”
〔一〕 十二月甲辰朔,无庚辰,疑有讹。
〔二〕 “家”字据三国志荀彧传补。从即纵也,古通用。
袁术欲北至青州,曹操使刘备要击之。会术病死,操悔遣备,追之不及。备遂据下邳。
五年(庚辰、二00)
春正月壬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谋杀曹操,发觉伏诛。
初,承与刘备同谋,未发而备出。〔承〕谓服曰〔一〕:“郭汜有数百兵,坏李傕数万人,但足下与吾同不耳!昔吕不韦之门,须子楚而后高〔二〕,今吾与子犹是也。”服〔曰〕〔三〕:“惶恐不敢当,然兵又少。”承曰:“兴事讫,得曹公成兵,不足邪?”服曰:“今京师岂有所任者乎?”承曰:“长水校尉种辑〔四〕、议郎吴硕,是吾腹心办事者。”辑、硕皆被诛。
〔一〕 据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补。
〔二〕 史记吕不韦传曰:吕不韦谓子楚曰:“子不知也,吾门待子门而大。”
〔三〕 据裴注引献帝起居注补。
〔四〕 范书献帝纪作“越骑校尉” 。而董卓传、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与袁纪同。
曹操攻刘备,备奔袁绍。
二月,绍遣沮授、郭图、淳于琼、颜良等攻刘延于白马,绍引兵至黎阳。
沮授临发,会其宗族,散赀财以与之曰:“夫势存则威无不行,势亡则不保一身,哀哉!”其弟宗曰: “曹公士马不敌,兄何惧焉?”授曰:“以曹兖州之明略,又挟天子为资,我虽克伯珪,众实疲敝,而将校主锐〔一〕,军之破败,在此举矣。扬雄有言曰:‘六国蚩蚩,为嬴弱姬〔二〕。’今之谓矣。”
〔一〕 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及范书均作“将骄主□”,袁纪恐误。
〔二〕 语见法言。
夏四月,曹操救刘延,大战,斩颜良。
秋七月辛巳,立皇子冯为〔南〕(河)阳王〔一〕。
〔一〕 据范书改。此即下文之南阳王也。
壬午,南阳王薨。
八月,袁绍将济河,沮授谏曰:“胜负变化,不可不详。今宜留屯延津,分兵官渡。若克获,还迎不晚;设其有难,众不可还。”绍不从。授临济叹曰:“上盈其志,下务其功,悠悠黄河,吾其反乎?”遂以疾辞。绍恨之,乃省其所部,并属郭图,遂军官渡。
绍众盛,操军大惧,与荀彧书,议欲还许以引绍。彧报曰:“绍聚官渡,欲与决胜负。公以至弱当至强,若不制,必为所乘,是天下之大机也。且绍布衣之雄,能聚人而不能用也。以公神武明哲,而奉以大顺,何向而不济!今军食虽少,未若楚汉在荥阳、成皋间也。是时刘、项莫能先退,先退者势屈也。公以十分居一之众,画地而守之,扼其喉而不能进,已半年矣。情见势竭,必将有变。此用奇之时,不可失也。”操从之。
刘备去袁绍,南奔汝南。
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一〕。诏公卿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 范书、续汉志均作“庚午” ,袁纪误。
袁、曹相持于官渡。孙策欲袭许,迎乘舆。部署未发,为许贡客所害。
先是吴郡太守许贡为策所杀,其小子与客谋报曰:“孙策勇锐,若多杀人于道,策必自出,则可擒也。 ”客从之,乃杀人于江边。策闻之怒,单骑自出,客刺伤之。将死,谓张昭曰:“中国乱,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可观成败。公等善辅吾弟!”呼权,佩以印绶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任贤使能,各尽其力,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初,策在吴与张昭论曰:“今四海未定,当以武平之耳。”吴人陆绩年少,在坐末大声言曰:“昔管夷吾相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用兵车。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一〕今诸君不务道德怀取之术,而唯尚武,绩虽童蒙,窃所未安也。” 昭等异焉。
〔一〕 见论语季氏。
绩容貌雄壮,博学多识,星历算数,无不该览。及权统事,辟奏曹掾。以直道见惮,出为郁林太守,加偏将军。绩意在儒雅,非其志也,虽在军旅,着述不废。作浑天图〔一〕,注易释玄〔二〕,皆传于世。预自知亡日,乃为辞曰:“有汉志人,吴郡陆绩,幼敦诗书,长玩礼易,受命南征,遘疾逼厄,遭命不永,鸣呼悲隔!”又曰:“
从今已去,六十年之外,车同轨,书同文,恨不及见也。”
〔一〕 开元占经卷六十七载之。
〔二〕 隋志曰:周易十五卷,吴郁林太守陆绩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三卷。原本已佚,现存明姚士□所辑陆氏易解一卷。又隋志载扬子太玄经十卷,陆绩、宋衷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二卷。亦佚。
十一月甲子,曹操与袁绍战于官渡,绍师大溃。
沮授为操军人所执,授大呼曰:“授不降也,为所执耳。”操与之有旧,逆谓之曰:“分野殊异,遂用阻绝,不图今日乃相擒也。”授对曰:“冀州失策,以取奔北。授智力俱困,宜其见擒。”操曰:“本初无谋,不相用计,今丧乱过纪,国家未定,当相与图之。” 授曰:“叔父、母弟,悬命袁氏,若蒙公灵,速死为福。”公叹曰〔一〕:“孤早相得,天下不足虑也。”遂舍而厚遇之。顷之,谋归袁氏,操杀之。
〔一〕 “公”字蒋本原阙,据黄本、南监本补,然据上文,恐当以作“操”为是。
六年(辛巳、二0一)
春三月,曹操以袁绍新败,欲悉军以征刘表,以问尚书令荀彧曰。彧曰:“今绍之败,其众离心,宜因而遂定;而欲远背兖豫,南军江汉。夫困兽犹斗,况在绍乎?若收绍其余烬承虚以出,则公之事去矣。”
四月,曹操将兵于河上。
八月辛卯,侍中郗虑、尚书令荀彧、司隶校尉钟繇侍讲于内。
冬十一月,曹操征刘备。备奔刘表,屯新野。
七年(壬申、二0二)
夏五月庚戌,袁绍发病死。
初,绍有三子:谭、熙、尚。谭长而惠,尚少而美。绍妻爱尚,数称其才。绍以奇其貌,欲以为后,乃出谭为青州刺史。沮授谏曰:“世称一兔走衢,万人逐之,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一〕。且平均以贤,德均则卜,古之制也〔二〕。愿上推先代成败之诫,下思逐兔分定之义。”绍曰:“孤欲令三子各据一州,以观其能。”授出曰:“祸其始此矣。”及绍未命而死,其别驾审配、护军逢纪宿以骄侈,为谭所疾,于是纪外顺绍妻,内虑私害,乃矫〔绍〕(诏)遗命〔三〕,奉尚为嗣。谭至不得立,自称车骑将军。由是有隙,谭军黎阳。
〔一〕 商君书定分篇:“一兔走,百人逐之,非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慎子亦有此说。
〔二〕 昭公二十六年左传载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均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又襄公三十一年左传载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均则卜,古之道也。”其义一也。
〔三〕 绍、诏形近而讹,故正之。
九月,曹操征谭、尚。
越嶲男子化为妇人。周群曰:“将有易代之事者。”
八年(癸未、二0三)
春,操破谭、尚。
秋七月,曹操上言:“守尚书令荀彧自在臣营,参同计画,周旋征伐,每皆克捷,奇策密谋,悉皆共决。及彧在台,常私书往来,大小同策,诗美腹心〔一〕,传贵庙胜〔二〕,勋业之定,彧之功也。而臣前后独荷异宠,心所不安。彧与臣事通功并,宜进封赏,以劝后进者。”于是封彧为万岁亭侯〔三〕。
〔一〕 诗周南兔罝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二〕 孙子兵法计篇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易见矣。”
〔三〕 卢弼曰:“胡三省曰:‘九域志,郑州有万岁亭。彧所封也。’潘眉曰:‘太平寰宇记九,新郑汉旧县,属河南郡,有万岁亭,后汉荀彧封万岁亭侯于此。’弼按:韩浩封万岁亭侯,见武纪建安十八年注。彧第六子顗,亦封万岁亭侯,见晋书荀顗传。”
八月,曹操征刘表,军次西平。
谭、尚争冀州。
九月,公卿迎气北郊,始用八佾〔一〕。
〔一〕 范书献帝纪作“冬十月己巳 ”。又疑袁纪“始”下脱“复”字。范书及续汉祭祀志注引献帝起居注均有“复”字。
冬十月,曹操至黎阳。
九年(甲申、二0四)
夏四月,操拔邯郸。
秋八月,曹操破邺。袁尚、熙奔匈奴。
辛巳,封萧何后为安众侯。
九月,太中大夫孔融上书曰:“臣闻先〔王〕分九圻〔一〕,以远及近。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诗云: ‘封畿千里,惟民所止。’〔
二〕故曰天子之居,必以众大言之〔三〕。周室既衰,六国力征授赂,割裂诸夏。镐京之制,商邑之度,历载弥久,遂以闇昧。秦兼天下,政不遵旧,革□五等〔四〕,埽灭侯甸,筑城万里,滨海立门,欲以六合为一区,五服为一家,关卫不要,遂使陈项作难,家庭〔临渊〕〔五〕,击柝不救〔六〕。圣汉因循,未之匡改,犹依古法。颍川、南阳、陈留、上党,三河近郡,不封爵诸侯。臣愚以为千里国内,可略从周官六乡、六遂之文,分取北郡,皆令属司隶校尉,以正王赋,以崇帝室。役自近以宽远〔七〕,繇华贡献〔八〕,外薄四海,揆文旧武,各有典书。”帝从之。
〔一〕 据全后汉文补。
〔二〕 见诗商颂玄鸟。原文“封” 作“邦”。汉人避高祖讳而改,宏因之。
〔三〕 桓公九年公羊传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
〔四〕 礼记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孔疏、孟子、孙疏文字均异,此不并录。此非三代贵族等级制之实,仅是理想之制。
〔五〕 黄本、全后汉文均作“临海 ”,蒋本疑其讹而阙之。陈璞曰:“四字疑讹。”今按此当指诗“如临深渊”之意,“海”当作“渊”,故补入。
〔六〕 易系辞下曰:“重门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系柝者,值夜打更,以防不豫者也。
〔七〕 “役”,蒋本阙,黄本作“ 投”。今据全后汉文补入。
〔八〕 此句疑讹,他书均无。
戊辰,以司空曹操领冀州牧。或说操曰:“宜复古制,置九州,则所制者广大,天下服矣。”操将从之,荀彧言于操曰:“冀州求公领牧,以要民心,甚善。至于分改九州,窃有疑焉。若是,冀州当取河东、冯翊、扶风、西河、并、幽之地,所夺者众。前日公破袁尚,擒审配,海内震骇,人人自恐不保其土地,守其兵众也。今〔使〕(
便)分属冀州〔一〕,将皆动心。且人多说关右将士以〔闭关〕(动心)之计〔二〕,今闻此,必以为次第见夺,一旦生变,有守善者,〔三〕转相胁为非,则袁尚得宽其死,而袁谭怀贰,刘表遂保江汉之间,天下未易图也。愿公引兵先定河北,然后修复旧京,南临荆州,责王贡之不入,则天下咸知其意,人人自安。天下大定,乃议古制。”操曰:“微足下,失之者多矣。”遂寝九州之议。
〔一〕 据三国志荀彧传改。
〔二〕 作“动心”,乃涉上文而误,今据三国志彧传改。
〔三〕 “守善”原作“善守”,误。据黄本改。
十月,有星孛于东井。分叙州四郡为梁州〔一〕。
〔一〕 此事不见他书。按兴平元年纪文分河西四郡为雍州,此恐重出而致误,当删。
十年(乙酉、二0五)
春正月,曹操攻袁谭于南皮,大破斩之。
丁丑〔一〕,增封操万三千户,平幽、冀之功也。
〔一〕 正月乙巳朔,无丁丑,疑有讹。
八月,侍中荀悦撰政治得失,名曰申监〔一〕。既成而奏之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二〕。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
致治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其致也,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下)不得保其性也〔三〕;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也;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行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四〕。是谓四患。
修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置)文教以章其化〔五〕,立武备以秉其威,制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民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六〕,咎繇作士〔七〕,政不行矣。故在上者先丰民财,以定其志,帝耕藉田,后桑蚕宫,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贾)不〔虚〕用〔八〕,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谓养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感神明,正万物,而成至治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审定好恶,好恶既定乎功罪,毁〔誉〕(举)亦终于准验〔九〕。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或(作)诈伪淫巧〔十〕,以荡众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功)〔十一〕,善无不显,恶无不彰,俗无奸诈,民无淫风。百姓上下,睹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敬其心,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十二〕,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其在中人之伦,则礼刑兼焉。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域;教行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
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怠,怠则怨〔十三〕,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十四〕。是谓秉威。
赏罚,政之柄也。赏明罚审,信顺令行〔十五〕。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徒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四患既蠲,五政既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安之〔十六〕。不肃而成,不严而治,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
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庙)有二史〔十七〕,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十八〕。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有欲显而不得,欲隐而名彰,得失一朝,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十九〕可备史官,掌其典常。
上览而善焉。
〔一〕 按汉纪自序,汉纪始作于建安三年,成于建安五年,历时二年左右。申监之作又早于汉纪,当系建安初年之事。袁纪系之于十年,恐误。
〔二〕 易说卦:“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三〕 据申鉴及范书荀悦传改。昭公八年左传载师旷曰:“怨讟并作,莫保其性。”杨伯峻曰:“性之言生也,莫保其生,言无人能保其生活或生存。”
〔四〕 书尧典曰“光被四表”,指四方之地。
〔五〕 据申鉴及范书改。
〔六〕 书舜典曰:“帝曰:契,百姓不亲,吾以不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七〕 书舜典曰:“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
〔八〕 据申鉴改。范书作“财不贾用”。
〔九〕 据黄本改。申鉴即作“誉” 。
〔十〕 据申鉴删。
〔十一〕据申鉴改。
〔十二〕据申鉴补。
〔十三〕申鉴作“骄则恣,恣则急,急则怨”,范书作“骄则恣,恣则怨”,与袁纪迥异。
〔十四〕即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之意,详前。
〔十五〕申鉴及范书作“明赏必罚,审信慎令”。
〔十六〕“安”,申鉴作“交”。老子德经曰:“为无为,事无事。”又曰:“我无为,人自化;我无事,人自富。”
〔十七〕据申鉴改。
〔十八〕礼记玉藻曰:“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十九〕成公十四年左传曰:“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脩之?”
悦字仲豫,颍川人也。少有才理,兼综儒史。是时曹公专政,天子端拱而已。上既好文章,颇有才意,以汉书为繁,使悦删取其要,为汉纪三十篇。
冬十一月,并州刺史高干反。
十一年(丙戌、二0六)
正月〔一〕,有星孛于北斗。占曰:“人主易位。 ”
〔一〕 其上当脱“春”字。
曹操征高干,斩之。
己丑〔一〕,增封操并前三万户,食柘城、阳夏四县,比邓禹、吴汉故事。
〔一〕 正月己亥朔,无己丑。疑系乙丑之误。
秋七月,武威太守张猛杀叙州刺史邯郸商〔一〕。
〔一〕 原误作“商邯”,据范书、通鉴迳改。又范书献帝纪“叙州”作“雍州”。按兴平元年,分叙州河西四郡置雍州,武威属河西四郡,当以范书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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