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比例的就业基金。把保障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凡拖欠职工工资、保险金和集资款的应当限期清偿。对患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等疑难病症)的特困职工,国家和社会要多承担医疗费。
(四)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
帮扶工作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仅仅单纯依靠单方面的力量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工会不能大包大揽,工会也不能代替党委政府做帮扶工作,工会做些辅助的解困工作。建议第三轮“一帮一”活动以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子帮扶困难职工。
(五)进一步发挥社区的作用。
要加强社区建设,要多渠道筹集解困基金,拓宽救助渠道,在“低保”的基础上完善社区综合保障制度,社区要尽快建立健全多功能、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集就业介绍、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社会保障于一体,为困难职工群体提供快速、高效、方便的解困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
职工帮扶中心是工会的一个窗口,工会的职责可以通过“中心”来实现,“中心”是帮扶困难职工的一个载题、平台,是工会长效帮扶困难职工的一个机制,上可以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下可为困难职工解愁,因此,党委和政府要在“中心”的编制、人员、资金上予以支持,以达到帮扶困难职工,让困难职工和社会受益的目的。
编辑推荐您关注:
本文由读书人编辑为您精心准备,请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