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石根炎来校上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
(4)15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
(5)16周,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标语、墙报、黑板报、横幅、学校网站等媒体,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每年度做到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教育时间和师资,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来校上一次法制课或作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3、充分抓住下薛宅、薛下庄、东岭、曹源、中村、张山、茶山、后阳等村“春泥计划”活动的契机,结合学校、家庭、神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用各种形式,把理论与实践,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以及杭坪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相互协助,开展校园周围以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各社区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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