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打造节约型政府
打造节约型政府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应有之义,不仅对全社会起着表率作用,而且对控制和降低资源消费增长有着直接的重要作用。
7月初,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切实加强资源节约,提出办公区域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具体要求。目前,中央国家机关正在建立和完善资源消耗年度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消耗定额,积极推行资源节约型的政府采购工作,广泛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研究降低公务用车能耗的具体措施。
水利部制订了部机关大院年节能实施方案,对包括水、电、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节约都作了详细规定。记者发现,在水利部机关大院,浇灌草坪的水是从附近的喷泉池里抽取上来的。喷泉池的水以前每两周换一次,换下来的水直接入地,现在,部机关服务局利用水泵把水引出来浇花、养护草坪,省了不少水。国家林业局则规定,机关所有部门人员在复印文件和材料时,坚持纸张两面复印,打印文件草稿时也是两面打印。“举手之劳,省下的就是宝贵资源。我们务林人对这一点感受尤其深刻。”国家林业局局长说。
一些地方政府也采取了富有特色的节能措施。北京市政府机构力争今年全年节能8%以上,通过选定10家单位进行试点,为在政府机构实行能耗、水耗定额管理提供经验。目前,上海市相关部门正联合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对人民大厦以及17个区县人民政府的办公大楼进行用能设备诊断评估,包括水、电、煤气、风机、锅炉等。
节约要有系统思路与连环举措
各级政府除了做好自身的节约工作外,还要在全社会的范围做好节约规划,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节约标准,推广节约技术。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向记者透露,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总局正在联合开展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的工作,预计将在明年进行试点。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表示,我国将加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框架,发改委将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员会研究组织起草循环经济促进法。另外,我国将进一步修订节约能源法,与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措施和办法正在制订中。
标准是从源头控制能耗的技术措施和政策手段。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张延华最近指出,国家标准委正和相关部门加紧制订《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计划》,一大批产品能效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也在紧锣密鼓地修订、制定中。力争用3~5年时间,在我国建成适合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需要的节能和环保标准体系。从7月1日起,旨在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开始实施。
据了解,最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10大重点节能工程,今年将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7项工程。
除了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完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强调:“出台相应的经济、财税激励政策,才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我国对于节能的财税激励政策,在上世纪80年代有“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即对北方节能建筑给予零税率的优惠。目前,随着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财税政策作为建设节约社会的保障措施,将会有重大突破。据了解,国务院相关部门正着手研究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政策、适时开征燃气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研究制定低能耗、低污染车辆的财税政策等。
刚刚通过的《北京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和年行动计划》,标志着北京循环经济全面启动。同时,北京市今年计划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对能源消耗进行监测,加强节能执法。北京市还确定了包括大型公共建筑、政府部门和高耗能企业在内的50个试点单位,计划通过招标能源管理公司,对这50家单位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造,以达到更加经济的能源使用效果。另外,北京市还在积极制订和出台建筑节能标准,使建筑节能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最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其中一项引人注目的规定是采取措施限制企业对产品的过度包装,促进产品包装的减量化。另外,上海绿色电力认购营销已正式启动,宝钢股份、上海烟草、松下电器等12家企业自愿认购了上海地区利用风力生产的部分绿色电力。上海是我国率先探索实施绿色电力机制的城市,也是发展中国家中第一个进行尝试、探索绿色电力机制的城市。
发展循环经济,走生态型企业之路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指出,优化产业结构是最大的节约,也最有利于资源利用效果的提高。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要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加快从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的转化,为此,国家应该大大提高能源、资源消耗的门槛,停止和限制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率、低产出产业和企业的发展。
不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循环经济是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那么如何引导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呢?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调整资源类产品价格过低是促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根本措施,也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措施。”
楼继伟认为,要通过调整完善税收政策来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首先,落实好现有的税收政策。其二,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包括利用“三废”等取得的收入,给予适当的减免税优惠;在推进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改革中,将引进一些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保护环境。
同时,国家财政部还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等。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拟定“十一五”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指标,并且启动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到年,我国力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表示。为了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我国将力争重点行业资源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并形成若干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及资源节约型的城市。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指标为:到年,要力争使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等15种重要资源的GDP产出率比年提高30%;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要下降1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70%;再生铜、铅、铝占产量的比重要分别达到40%、30%和3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要提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