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督导室要按照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把学校教科农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常规工作中,建立完善督导、评估、考核和表彰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科农基地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要把教科农基地建设纳入教育事业整体规划,结合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教育行政部门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时具有负责管理和指导教科农基地建设的职能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学校的协调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完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充实得力人员,并充分发挥其管理机构的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职能作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技术的教师到教科农基地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实践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养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根据新课程改革需要,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业、科技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指导教师;要根据新课程标准,确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到教科农基地参加实践活动,不得随意增减劳动实践时间,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强教科农基地的管理。对在劳动实践基地校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等方面享受与其他教师同等待遇。
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原则,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活动。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教师指导。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用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实践活动。
各乡镇、学区要根据本意见制定适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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