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
一要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质量规范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推进依法执业。
二要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服务,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以岗位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控制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技术服务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成立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机构内部质量督导和评估。
三要科学、准确的书写技术服务个案、医疗文书,并完整归档。要求术后24小时内必须完善书写,县站由业务站长每周检查一次,乡所由县站派执业医师抽查,每月一次。目前,、能开展结扎手术,但都没有三大常规化验,要与当地卫生院联系派检验人员支援或到当地卫生院做必要的检验。
四要规范依法执业。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采取激励机制,引进高级专业人才。
(二)完善全员竞聘,以岗定人,绩效挂钩,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方案。
(三)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县站着重培养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可到省、外省医院进修,乡所可到县站跟班学习(切实全脱)。
(四)每个乡所订阅《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一本,中级职称以上者人手一本。
(五)争取按照省市要求充实县乡技术服务人员队伍。(六)县站要紧紧围绕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八项功能开展工作,力争全年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8%以上。
5、推进服务站(所)信息化建设。建立育龄人群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档案和出生缺陷高危人群数据库,完善电子技术服务文书,利用个案信息引导和加强服务,及时掌握和反馈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信息,提高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
6、按要求和程序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符合率达70%以上。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和病残儿数据库建设,加强对病残儿父母再生育情况的跟踪调查及优生指导,并做好病残儿扶助家庭的相关服务工作。
7、做好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对象相关资料和收集、审核工作。已落实绝育手术的夫妻,因子女意外死亡,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凭子女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及本人申请到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领取输卵(精)管复通审批表。要求资料齐全、程序到位,按相关规定乡、村两级分别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和调查报告及审批表、本人申请、死亡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一并交计生委审核。
8、7月底前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检验和变更准备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料的管理,建立资料日常管理规范,科学、准确、真实的填写各种技术服务个案、医疗文书,并完整归档。及时准确上报科技统计报表,建立技术服务中重大事故上报制。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钻研业务,及时总结经验,上报信息及活动方案,积极撰写学术论文,按时完成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半年小结(4月15日上交)、年终总结(10月15日上交)和一切临时性材料及报表。
相关推荐:
读书人网(www.ReaDer8.cn)工作要点频道:http://www.reader8.com/data/gongzuoyao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