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转移就业的难度将越来越大,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工作。一要整合培训资源。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培训资源整体规划意见,对培训资源和力量要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整合利用,我市各县(区)要建立一到两个有一定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议出台《我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实施细则》。全市的职业技术院校和技工学校要调整办学思路,改进教学方法,坚持系统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思想素质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校校联合、校企联合的办学新途径,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二要坚持订单培训。要把技能培训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把技能培训同定向输送结合起来,坚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扩大组织化培训的规模,进一步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竞争力。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区)政府要把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项支持“三农”的公益性事业,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逐年增长的投入机制。
(四)招商引资,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承载能力
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也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有效途径。一是立足本地实地,发展第三产业。各县(区)要因地制宜,依托优势,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批发业、餐饮服务业、文化旅游业、信息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积极鼓励农民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从而扩大吸纳富余劳动力的容量,拓展农民的就业渠道。二是发挥特色产品优势,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实现城乡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优势的发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我们要大力发展蔬菜花卉种植业、畜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带动关联产业,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优势。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上工业项目。要继续抓好我市八大工业园区建设,为农民就地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四是加快县城和中心乡镇的发展和建设。提高县城和中心乡镇的产业聚集度,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第三产业,增强城镇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承载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引导高素质农民离土不离乡,就地就近转移。五要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实现“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各级政府要尽快制定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的政策,为回乡创业人员提供土地、信贷、用工、税收等方面的优惠。通过营造环境、搭建平台、政策优惠、导向激励等措施,推动农民工资本和人才回归故里,创办经济实体,使更多的“务工能人”成为企业家,为家乡新农村建设贡献聪明才智。
(五)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保障农村富余劳动力顺畅转移
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派出管理机构,实施跟踪服务。建议市政府设在北京、上海、深圳、郑州的办事机构,帮助解决农民工的急难险重问题,依法处理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各县(区)可在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设立精干的服务保障办事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做到输出有服务、就业有岗位、维权有保障。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输出单位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后续服务,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加强教育管理,树立濮阳农民工的良好形象。二是制定完善政策,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要逐步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工入户条件。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取消“临时工”、“农民工”、“正式工”、“外来劳务工”、“固定工”等用工形式,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实现城乡平等竞争就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务工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对农民工的土地流转、信贷、教育、子女入学等给予倾斜,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积极主动做好农村“留守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目前,我市大批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子女”增多,已经成为农村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妇联组织要积极研究解决“留守人员”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健全农村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关心“留守老人”的生产生活,关爱“留守子女”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的村庄要继续完善“帮工服务队”、“治安联防队”,为务工人员家庭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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