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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考察报告(1)

2013-04-25 
调研组先后深入三县实地走访查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三县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系统分析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认真总结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措施方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年9月14日至18日,由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文化局、市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调研。

  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情况

  市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大量的神话史诗、民间传说、诗歌、谚语、服饰、绘画、建筑、工艺、习俗以及民歌、舞蹈、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宛如祖国民族文化百花园中的艳丽奇葩。为抢救与保护、传承和开发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贵资源,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怀,文化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年3月至 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文化等相关部门对九县一区90余个乡镇的430余个自然村,组织开展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共调查3100多人,拍摄录像资料3600分钟,拍摄图片资料3000余张,编纂成《思茅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共491项。通过细致普查和精心编纂, 年,我市第一批共向省级申报的项目220项,其中,保护区14个,传统文化之乡19个,传统文化传承人113人,其他民间文学、舞蹈、音乐等类74项,所申报的项目数量为全省各地(州)、市同期之最。 年,在国家、省、市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我市分别有国家级1项、省级14项、市级491项入列。 年,在国家、 省公布的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我市又分别有国家级4项,省级11项入列。

  截止 年8月,我市共有82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各级名录,其中:国家级名录5项、省级名录25项、市级名录491项、县级名录308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2人,其中:国家级3人、省级51人,市级98人。各级政府对传承人给予了经济扶持,其中国家级每年补助5000元/人、省级每年补助3000元/人、市级每年补助1500元/人。

  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措施

  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普查工作全面,整理工作扎实,申报工作积极,保护工作有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打牢基础

  年以来,我市市、县(区)两级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先后成立了不同名称,工作指向一致的专家小组、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 县除成立工作机构外,还在我市率先成立了专业保护机构—— 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制定了《 县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在专业保护机构建设和制定地方法规推进保护工作方面走在了全市各县(区)前列。

  市、县(区)政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工作安排了正常的工作经费, 、 等县政府还安排专项经费单独建设传承基地、配套上级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保护项目建设、发放传承人和学徒的生活补助费等。 县建成了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 县建成了佤族文化博物馆, 县实施了宣抚司署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我市其余各县(区)也先后实施了各具地方风情和民族特色的保护项目建设,为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牢了基础。

  (二)扎实普查、积极申报、成效明显

  自年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来,我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家底,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申报、保护工作。

  县共组织普查人员684人次,对全县20个乡镇、155个自然村寨、100余个项目、2763人次进行了普查和登记,形成文档20万字、摄录音像资料1925分钟、拍摄图片2300余张,编制了《 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入列国家、省、市级保护名录分别为2项(占全市的40%)、9项(占全市的36%)、54项(占全市的11%),分别有3人、9人、7人被命名为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

  县全面完成了5乡2镇36个行政村、2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区、1个传统文化之乡、21位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2项民族民间濒危项目、60余首民间音乐、6个民间舞蹈、91个民间故事(传说)等项目的普查工作,完成民族民间文化分类保护名录9类54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级保护名录分别为1项、3项、86项,分别有6人、6人被命名为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

  县是 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试点县。年3-4月,省文化厅组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组到 县开展全省普查试点工作, 县即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助省普查组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 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配备了6名专兼职人员和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电脑等必需设备。全县共普查4个民族、68个村寨、402人,组织整理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79个,其中傣族孔雀舞、傣族传统制陶技艺等13个项目入列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8个项目入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年, 县宣抚司署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 县娜允镇被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三个县共调查乡镇34个、村寨279个、调查3465人,入列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39个项目,占全市入列国家、省、市级保护名录总数的48%。宁洱、墨江、 、景东等县(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申报、开发工作也各具特色,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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