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构建“阳光人事”、“和谐人事”、“法治人事”为目标,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了人事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市县人事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务公开与人事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中心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有的还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年终进行考评。乐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各奖项挂钩,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是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市县人事部门都十分重视制度机制建设,认真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人事部门普遍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清理规范了内部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内外监督机制。市人事局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亮牌上岗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业务工作ab角制、限时办结制等项制度,形成了健全的制度体系,从机制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3、突出重点,全面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基本上能做到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入手,要求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人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尤其注重结合人事工作特色,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三支一扶”、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聘,人事考试,各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与市拨尖人才选拔等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谐人事环境。
4、形式多样,渠道通畅。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十分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一是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局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投诉途径等。在科室公开科室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实行亮牌上岗制,工作人员一律亮牌上岗,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让群众了解办事人员的身份职责,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立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部对外公开业务。四是及时将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通过报纸电台、政府与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另外,通过举办了“政风行风热线”的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工作内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面对面与服务对象交流,提供咨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