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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湖北省启动了政策性水稻保险试点工作,沙洋县被列为试点县。前不久,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目前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沙洋县从起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
试点,又新增水稻保险、两属两户农房保险试点。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快速推进,两属两户农房保险顺利启步。水稻保险73.58万亩,财政保费补贴769万元,能繁母猪保险30797头,财政保费补贴147.82万元,两属两户农房保险6448户,财政保费补贴58032元。共承保水稻73.78万亩,占种植面积的97%,水稻保险财政将补贴1032.87万元。这些政策的扶持,促进了全县种、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充分准备,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沙洋县被确定为水稻保险试点县后,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业水稻保险调研工作。4月初,县财政局组建了水稻保险专项调查小组,一方面从农业、水利、气象、民政以及统计等部门收集相关资料,从农业条件、水利灌溉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历年农业受灾情况来充分论证农业水稻保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在全县13个乡镇中抽取3个最具代表性的乡镇,通过发放政策宣传调查表、随机走访等形式,收集、整理出了农民对此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依据。
(二)广泛宣传,切实推动三农保险
县政府成立了三农保险领导小组,农业局、畜牧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保沙洋支公司等部门参加。人保财险沙洋支公司成立了农险部,并聘请了各村书记、主任、会计为协保、查勘员,宣传资料印制了30万份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在县、镇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在县电视台设计滚动字幕,宣传保险政策和保险知识,让广大农民了解“三农”保险的作用,理赔程序,使之家喻户晓,增加农户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精心组织,大力提供优质服务
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采取政策支持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调动农民参保、财政资金投入,保险公司承保几方面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能力,完善了农村保障体系。一是严格承保。严格执行“三农”保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不能有选择性保险;二是诚实守信。保险公司按要求出具保险凭证,准确及时地做好勘查定损理赔工作;三是强化监督。三农保险从承保到理赔在各村定期张榜公示,加强监督,杜绝骗赔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认识不足,农民缺乏投保积极性。
农民经常与农作物打交道,具有一定的生产经验,根据地理、气候的历史变化情况,一般能够预知其面临的风险,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存在侥幸心理。沙洋县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很少发生,即使财政有补贴,相当一部分农民还是不大愿意投保。二是把保险当投资。大部分农民习惯于把交纳的保费作为投资,认为参保交了钱如果没有灾害,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三是认为无所谓。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仍有大多数农民选择由“自己承担”或“听天由命”。目前,保险这种分散风险的管理形式还没有被农民广泛地认识和接受,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受到影响。
(二)险种不足,与农民要求差距较大。
一是参保品种少。现在农业保险只保水稻、能繁母猪和奶牛,许多农民希望能将油料作物、水产养殖业等更多的品种纳入保险范围。二是保险金额低。目前,每亩水稻的直接投入都在300-400元,个别生产条件差的,每亩高达446元。而政策规定每亩最高200元的赔付标准,显得过低。三是赔付比例低。水稻保险每亩个人交3.5元,最多只能赔200元,赔付比例上限才57倍。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交15元可赔付2万元,赔付比例最高达1300多倍。四是起赔点过高。在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达到20%或干旱达到30%的损失程度时,保险公司才履行赔偿义务。
(三)财力不足,县级财政配套压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