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搞好考前“警示教育”。在开考前一天,由负责人事考试的主管领导给全体考务工作者做动员和教育,晓之以理,明之以纪,要求所有考务工作者严格对照《考务工作手册》和《考场违纪处罚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在考生入场时,由监考老师宣读原人事部3号令和《考场违纪处罚规定》,严肃考场纪律。
2、建立考务工作责任制度。所有考务工作者,都要签订责任状,主考与主要领导签,考点主任与考区主任签,工作人员与考点主任签,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分层级、立体式的责任监督体系。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对考务工作者的管理。
3、建立考风考纪打分纠查制度。由纪检监察人员、考点巡考对考务工作者和考生执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打分,对发现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对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查处。
4、加大对高科技作弊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在每个考点,委派无线电监控车全程监控,多波段、全方位监控考场内外;在资格审查复核处,配备身份证识别仪,严厉查处违纪舞弊人员;在每个考场安装屏弊仪,通过“人防、技防、物防”,严厉打击扰乱人事考试正常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执纪,让“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深入人心
1、建立“两致信”制度。考前向考生发一张考试纪律《公开信》,考后向违纪考生单位领导致一封《告知信》,增大考生的违纪违规成本。
2、建立违纪处理告知备查制度。违纪人员一律由巡视人员统一带到考点办公室接受纪检监察人员核实;纪检监察人员核实后报考点主考并由主考开具《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通知单》,要求违纪人员在考试结束五日内到人事考试部门接受处理。与此同时,建立违纪人员信息数据库,所有违纪人员全部录入,以备查验。
3、分类落实违纪处理规定。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当事人单位领导;对性质恶劣、态度不端正的违纪人员,在衡阳日报通报其基本情况和单位名称,并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3号令,两年内得不参加任何人事考试;对触犯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执纪教育。在校学生是人事考试的主要群体之一,也是违纪舞弊人员最多的群体,特别是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替考现象相对突出。一方面,人事考试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驻衡高校要加大对在校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人事考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