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整改提高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
⒈制定整改方案。学校和教职工应针对客观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⒉集中整改。对师德表现较好的,要及时巩固,加强教育,防止滑坡;对师德表现一般的,采取个人谈话和组织关心等方式,定期整改,帮助提高;对师德表现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教职工个人写出反思和限期整改措施,由学校班子成员一对一帮助整改。
⒊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健全和完善教师督导考核机制。严格聘任制度,同时和绩效工资挂钩,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置。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畴。三是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每年教师节表彰10名“师德标兵”和先进集体;并在教育局纪委设立师德问题举报箱(举报电话:0724-7417982);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工资晋升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⒋各学校要开展优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班主任工作研讨会、任课教师恳谈会、全员育人交流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就如何与家长、学生和工作伙伴加强沟通、如何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学生成长和进步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⒌各学校于11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不少于2000字)上报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㈥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2月)
⒈12月15日前将2012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总结(不少于3000字)上报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届时将结集,并下发至各学校。
⒉检查评比。教育局在年终学校工作检查时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教育信息》上予以通报。
三、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舆论宣传。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是涉及教育系统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和教师个人成长的大事来抓。
教育局成立管理区“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陆光玉教研室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校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最基层组织,应积极承担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任务,校长要负总责,要强化组织,精心安排,保证每个教职工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期间要求每位教职工的学习培训笔记不少于5000字。
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各学校要按“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五项制度,即:师德建设责任制度,师德教育制度,师德承诺制度,师德考核与奖惩制度,师德建设监督制度。各学校还要建立督查制度,制定督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