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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助残惠残”民心工程,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面进一步扩大。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45例,免费发放轮椅156辆、助听器45台、装配假肢37例,提供助行器、拐杖等残疾人辅助用具1000余件;对肢体残疾人60名、盲人23名、智残儿童30名、聋儿32名、聋儿家长18名进行社区康复训练和培训,对2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发放康复、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单16000份,接受康复服务、康复知识咨询的残疾人达5000人次。
(二)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截止目前,7至15岁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有299名,其中在州特校就读33名,在大理特校就读的2名,在保山特校就读的1人。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让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组织实施各种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34825元。为在高中阶段就读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提供助学资助7000元。向65名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残疾人、残疾人子女提供一次性资助149000元。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有力的确保了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我们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劳动就业创造条件。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规定。对于全县辖区内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到职工总数的1.5%,或未安置残疾人就业175个用人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拨款的部门由财政代扣,其他部门由县残联组织征收,几年来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1万元,有力的促进了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为残疾人提供技能、技术培训。采取社会培训机构及残联自办培训班相结合的办法,共组织培训摩托车修理、刺绣、勾针手工编织、计算机组装、cad工程制图、插花、盲人保健按摩12期,107名残疾人免费受训。在乡镇、村举办养殖、种植培训25期,参训残疾人达1529人次。通过培训,使残疾人拥有了一技之长,为他们自主创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盏西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企业目前有残疾职工126名,县国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民政及残联等部门经常深入到企业,调查了解残疾职工工作、生活及福利待遇情况,切实维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鼓励支持残疾人自谋职业,无偿扶持残疾人从事养殖、种植业35人,发放补助资金42500元。
(四)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一是抓好文化助残工作,县委宣传部、残联、文化、科技、卫生等部门,为山区残疾人送健康知识、科技知识和文化书籍,仅,县广播电视局就在“村村通”工程中,安排给农村残疾人200套收视设备。二是做好残疾人体育工作。广泛宣传残疾人体育运动,普及残疾人体育运动知识,促进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开展,建立了残疾人体育苗子人才库,共登记残疾人26人。近年来,我县先后有6名残疾人代表国家、省、州参加体育比赛,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为家乡增添了光彩。例如,北京残奥会上,我县太平镇肢体残疾人余世然同志不畏强手,顽强拼搏,获得1金1铜的好成绩,县委、县政府为余世然同志举行了隆重而盛大的庆功会,并给予了70000元的奖励。8月,5名残疾人代表州参加了在昆明举行的“云南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三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取得了较好成绩。
(五)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止底,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有5034户5861人。近年来,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一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先后将5392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298名纳入五保供养,288名城镇残疾人纳入城镇低保;二是组织实施好上级下达的扶残助残项目,完成残疾人安居工程330户,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项目,125名残疾人受益。三是做好一户多残、多残一体、重残户的临时困难救济帮扶工作。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救济帮扶工作,在资金、物资发放上优先照顾残疾人。县残联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资金286000元,救助残疾人1200人次。四是享受农村低保的残疾人免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的费用,城镇残疾人则全部免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通过采取以上四条措施,有力的保障了残疾人生产生活。
(六)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抓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县司法局在县残联设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几年来,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各2348人次。有关部门始终坚持做到立足基层,深入残疾人家中,及时化解问题。县残联建立健全各种信访制度,在接待残疾人来访中,做到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人心,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多年来为残疾人解决了就业、就学、辅助器具、医疗等许多生活问题,没有出现一次集体访和越级上访现象。二是做好残疾人证发放工作。12月,我县启动了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通过深入乡镇、上门办证等方式,共办理第二代残疾人6000本,在办证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人情证、假证的产生。三是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县城主要街道在改扩建中建设了铺设盲道10887.2米,面积为5443.6平方米,建设坡道口189个。
(七)扶残助残活动深入开展。全县“手拉手”、“红领巾”、“一助一”、“对结帮扶”等助残活动广泛开展,县级领导、县直机关科局干部和乡镇负责人、许多爱心志愿者及广大爱心助残人士几年来不间断地深入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仅县残联就接收到社会爱心人士定向助学捐款就达9000元。扶残助残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尊重关爱、扶残助残在我县蔚然成风。
四、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中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但与残疾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相比较,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对照,仍然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和领导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心支持不够;二是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薄弱,不能适应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及康复、运动、精神等方面的需求;三是由于受自身条件限制和影响,残疾人生活水平与全县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四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仍然存在着不少外在障碍,社会上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五是残疾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扶持力度不够,各种保障措施尚未健全;六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难度大,保障金征收不到位。
五、今后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工作思路
为全面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期间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营造全民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使《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残疾人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县政府残工委要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和指导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用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弱势群体,为残疾人多开“小灶”,多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等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按规定落实残疾人相关社会保险补贴和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政策。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的功能定位要清晰,布局要合理。注重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源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行业的运营与管理,丰富为残疾人服务的手段和载体,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对残疾人就业上岗、工资福利待遇、劳动防护、工作环境、参保等情况的检查,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作为切入点,把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作为着力点,把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作为战略着眼点,通过扎实的工作,给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