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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需求,有力支持了我市改革创新工作的开展。(三)积极搭建政府融资平台。
1、推进大亚湾项目融资。我局积极搭建融资平台,组织银行与大亚湾管委会对接,做好大亚湾融资项目推进工作。目前,已初步议定7家银行参与该融资项目工作,融资金额60亿。
2、支持龙门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我局多次召开融资座谈会,为龙门产业转移园区和有关金融机构搭建交流平台,推动银行和粤财投资等金融机构与龙门产业转移园区对接,积极做好支持产业融资工作的推进。
3、协助做好收费二级公路银行债务处理工作。召开多次座谈会,对纳入惠州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债务清偿范围的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及有关金融机构进行调查摸底,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债务置换和利息处理问题,研究制订还贷方案。
4、召开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精神,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规范,更好地发挥政府融资平台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我局与银监部门联合组织我市有关政府部门、银行和融资平台公司负责人参加,召开我市政府融资平台清查工作会议,推动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重视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管理工作,有效整合政府融资平台,推动政府融资平台为惠州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5、召开银行业行长联席会议。组织召开惠州市银行业行长联席会议,推动各银行向上级银行积极争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不断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1、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
我局积极引进风投机构及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引进金融机构与我市先锋药业、九惠制药、九联科持、硕贝德通讯、长润发涂料等拟上市企业对接,为企业进一步改制上市做好准备;为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协助中京电子、红墙化学等拟上市企业解决企业改制上市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快速改制上市铺平道路,目前,中京电子已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并在6月被广东证监局推荐上市申报。菲安妮股份公司(原惠州通利皮具有限公司)于11月申请上市辅导,有关材料已上报省证监局。
2、积极拓展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新思路。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我局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与天津股权交易所合作,举办了我市首次企业股权上市交易培训班和上市交流会,大力宣传天交所上市融资的特点,为企业介绍在天交所以股权上市进行融资的有关情况。我局协助天交所赴各县区调研、宣传,联系了九惠,博罗瀚原等企业,博罗瀚原在天交所上市的程序已经在10月启动,预计近期就可实现在天津的挂牌。我局和天交所还联合印发了“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宣传手册”,组织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参加座谈,增加企业对这种上市的新途径的了解,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五)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及设立工作。
推动已成立的3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持续增长,经营效益逐步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日益规范,截至10月末,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今年累计投放贷款286笔,发放贷款3.5亿元,贷款余额达2.7亿元,实现账面利润1107万元,缴纳税收348.6万元。今年,龙门小贷公司发放贷款7519万元,而该县各银行贷款净投放仅2.46亿元,小贷公司发放贷款相当于全县贷款余额的31%。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有效规范了民间融资活动,为企业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重要的新融资渠道。
同时,博罗县小额贷款公司已获得省金融办批准,于12月1日开业,大亚湾、惠东、仲恺高新区等县(区)的小额贷款公司也正在积极申报之中。
(六)加强对融资性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
按照省金融办《关于做好当前我省规模较大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启动我市规模较大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申报审批,加强对融资性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担保服务。目前,已将14家符合相关条件的担保机构纳入了规范管理,其中4家已获得省金融办核准,通过规范管理,将在我市形成一批实力强、管理科学规范、以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为主要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实力整体提升的同时,有力支持我市企业发展。
(七)认真做好村镇银行筹建工作。经我局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遴选主发起人,最终确定由东莞农商行作为发起人,并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入股,在仲恺高新区设立我市首家村镇银行——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3亿元,这是全国仅有的两个注册资本金达3亿元的村镇银行之一。开启我市农村金融发展的新时代。成立村镇银行,不仅将发挥村镇银行贴近当地、经营灵活的特点,为当地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来源,也为畅通民间投资渠道、筹集社会资金进入金融领域探索了一条新路。
(八)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为有利于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我局主动牵头,会同人行惠州中支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积极组织银行、企业宣传推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于4月召开了全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会议,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在全市开展,同时,在有关县区和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宣传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市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稳步推进,在业务量和业务品种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截至11月末,全市发生了156笔共计42.99亿元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其中香港地区149笔42.65亿元。
(九)修改完善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意见。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惠府﹙﹚57号),意见出台3年来,对促进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近年来,我市金融市场日趋繁荣,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推陈出新,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发展;同时,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的实施、cepa的推进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启动,金融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不断优化。为使《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更具时效性,更近地贴合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实情,更好地支持金融业发展,因此,我局对该《意见》进行修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已上报市政府。
(十)推动证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成功引进中信证券进驻惠州,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推动证券机构有序竞争、规范经营,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资理财工具。
(十一)推动保险市场规范快速发展。
1、支持成立保险行业协会,推动保险市场稳步发展。在我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挂牌成立,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保险业迈进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携手共进”的自律管理轨道,促进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全面营造公平、有序、适度竞争的保险市场环境。截至10月末,全市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1.3亿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31.6亿元,产险保费收入9.7亿元。
2、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开展。深入推进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累计承保能繁母猪58.4万头,保费收入3501.4万元,在保金额5.84亿元,已决赔款金额1815万元,赔付率51.8%,为养殖户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局加大政策性农房保险推动工作,积极推进各县区逐步实现由财政出资统保,目前,累计承保26.8万户,保费收入222.3万元,保障金额26.8亿元,为农户住房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提高了我市农户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政策性水稻保险,累计承保面积7.99万亩,保费收入119.9万元,保险金额2397.5万元。
(十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稳步推进城信社及信托公司退市工作。我市22家城信社以及信托公司的退市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资产处置、债务兑付、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都按规定的程序稳步推进,退市过程中无一上访事件发生,预计年内将完成15家的退市工作。
2、妥善处理其他突发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局从大局出发,着力解决了多起影响我市金融稳定的事件,如:以较低的成本妥善解决北门直街业主要求拨款给青少年活动中心办理房产证等费用问题;妥善解决广发行惠州分行股权纠纷问题,惠州中行内退人员连续上访问题和市信托公司退休人员要求解决退休待遇等信访问题;太平洋财险惠州中心支公司与大亚湾顺安运输公司关于保险赔偿金问题;中国人寿惠州分公司保险员待遇诉求问题等,从而有效维护了金融安全,为省运会召开提供了优良的金融和社会环境。
(十三)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扶贫开发工作。
1、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主办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建议提案5件,会办10件,同时负责政协重点建议2件。我局积极与有关委员、代表沟通,结合本局工作职能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成效,对暂时不能办理的建议提案予以耐心解答。
2、做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抓好驻点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配合村委会解决当地实际困难,局领导及驻村同志多次开展访贫问苦活动,慰问特困户和困难党员,为当地群众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的金融工作,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支持各类企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把服务和支持我市经济结构优化、促进产业升级作为主攻方向,积极适应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大力支持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坚持以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为加动力,以建设金融安全区为保障,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惠州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能力,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有效满足各类企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深化粤港合作,加强金融对接。以贯彻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为动力,积极参与粤港金融合作,加强与香港金融界的沟通交流,全面完善我市与香港在金融机构、服务、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机制:引进更多港资金融机构来惠州开展业务、设立分支机构;服务和引导企业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引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支持香港金融中介机构参与我市企业的上市工作,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等方面专业服务;为香港产业投资基金、风投基金等与我市企业牵线搭桥,推进香港金融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推进我市与香港在金融人才领域的交流合作等。
(二)做好政银企协作工作。继续引进更多金融机构来惠州开展业务、设立网点。加强对金融的服务,努力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重点项目、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积极为银行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大力支持广大企业扩大融资渠道。
(三)突出业务发展重点。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优化产业机构,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重点支持石化、电子、高速公路、轻轨、港口等重点产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支持我市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保持房地产贷款合理增长,保障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各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产品和服务的拓展力度,大力开发适应农村需求、操作简便、费用低廉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信社加快改革发展,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积极作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为我市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力争年争取在我市设立更多村镇银行。
(五)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积极组织、引导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促进银企良性互动;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全方位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做好融资性信用担保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工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担保支持,为银行扩大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加强金融系统党组织建设。积极做好中共惠州市金融直属机关党委党委的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积极加强对新成立和新进驻金融机构的党务服务和管理,健全金融业党组织管理机构,完善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构建完善金融系统惩防腐败体系,推进金融业党建工作的更有效开展,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