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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房公积金纠风工作总结(1)

2011-12-11 
住房公积金归集及个人贷款管理较好,未出现逾期贷款和呆坏账。未发现挪用或违规借款现象。没有违规使用公积金购买国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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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纠风办:

  根据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分解任务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识到位,加强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住房公积金是广大缴存职工自己的钱,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好职工利益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责。2003年新的机构成立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立了“保证资金安全不乱是前提、全面发挥资金住房保障作用是目的”的工作指导思想,把维护资金的安全完整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把规范有序作为管理工作始终追求的目标,通过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理顺机制,严格程序,加强监控,全市住房公积金经过8年的强化管理已步入有序运行的正常轨道。通过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等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使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资金安全,资金运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投诉的、在审计中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认真制定纠风和治理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分重视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心”认真制定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行业开展纠风工作的具体方案,将4个方面的纠风任务一一分解落实到六个县(市、区)管理部和5个科室。一年来,各科室、各管理部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即分工又合作的原则,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安排的各项纠风工作任务,在加强行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工作、保障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利用率、维护职工权益、防范贷款风险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加大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清收力度,严肃纠正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003年机构调整以前,住房公积金由各县(市、区)自行管理,此间形成了违规向地方财政出借资金12000万元。机构调整后,在省住房公积金专项督办和市、县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违规清收力度,挪用借款资金本金已于2006年底以前全部收回。2010年收回罗江县财政借款利息35.2万元,目前仍有22.6万元中江县财政借款利息未收回,我中心已再次向中江县政府发出催收函,以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四、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中心”始终把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中心”深入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落实各项服务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健全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员素质、维护缴存职工利益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近年来,旌阳、中江管理部窗口每月被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市本级和什邡、绵竹、罗江等县(市、区)管理部也多次受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表彰。广汉管理部窗口被广汉市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二)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管理规范

  2011年,“中心”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标准化建设活动,以制定一系列科学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成熟与完善的业务操作程序,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目的,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已出台了包括《考勤与休假制度》在内的十五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规范、严谨、操作性较强的《财务工作手册》和《信贷管理规程》,下发了法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出台了《服务指引》,明确各类业务办理要件、时限等。

  (三)健全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制度,实现大额资金的实施监控,防范资金风险

  1、实施业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对综合、行政执法、信贷、财务核算等主要四大业务事项进行分片实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制定了100多项覆盖全部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了所有管理活动有制度约束,业务办理有流程控制。

  2、建立风险防控的组织体系

  根据分工职责,重大事项由主任办公会决策,贷审小组、财务核算工作会等业务专项决策等会议制度,业务工作实行授权管理,专项及全面考核制度。

  3、确立资金管理的“五原则”,提高资金的风险防控

  为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的制度化,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度制定了《XX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统一管理、计划管理、有偿管理、备付管理,授权管理”五原则,对资金实施管理,强化大额、超额资金的集中、安全、有序管理,防范了资金风险。

  4、建立风险防控方法体系

  建立了内部检查与外部审计,过程控制与事后检查、检查结果与考核评价、综合审计与专项审计等相结合风险控制方位体系。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和执法力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的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心”始终坚持从《条例》宣传着手,重点在归集扩面、缴存规范化两个方面开展工作。旌阳管理部、什邡管理部、广汉管理部等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路子,维护职工权益,使全市住房公积金增量扩面工作取得较大突破。绵竹管理部归集余额已超过6亿元。中江管理部、广汉管理部等积极寻求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教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特别是中江县委、政府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今年将财政供养人员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0%,同时缴存基数人均年提高4000元。缩小了区域和行业的缴存差异,进一步保证了制度公平性。1-9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11个,新增缴存人数17868人。截止9月末,全市住房公积余额达476000万元。

  四、认真开展我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的通知》(XX建金管发[2011]392号)要求,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我市于2011年10月26日至11月10日开展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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