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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受理群众信访申诉作为履行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渠道和了解民意、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
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加大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力度,促使一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的重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在听取民意、了解民情、解决民事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努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接访责任制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形成了整体重视信访工作的机制和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听取两次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带有共性和倾向性的信访问题,及时将其纳入监督议题。常委会领导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到亲自阅批来信和接待来访人员,亲自协调和督办重要信访案件,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常委会明确一位副主任具体分管,一名副秘书长主抓信访工作。同时,着力改善信访工作软硬环境,设立信访科,配备两名专职信访干部专门负责信访工作,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立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购置了接访专用沙发、饮水设施等,不断改善接访条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了重要信访事项转办、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办理程序、信访督办等工作制度,使信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增强责任,带着深厚感情处理信访问题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做信访工作,把做好信访工作看成是为民办实事、谋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理信访案件时,善于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对待群众,做到情为民所系,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受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人民群众满意,人大信访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转变信访工作观念,变信访接待为信访服务。针对不同的信访问题,积极做好“三服务”,即提供指南服务,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剖析上访的问题、原因及解决的可能性;提供法律服务,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到以情感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以信取人,以效惠人,达到尊重信访人权利,维护其合法利益的目的。
三、完善机制,增强信访工作实效
州人大常委会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的信访案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停访息诉工作;对反映强烈,可能错判错处或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信访案件则转有关部门办理,切实加大转办督办力度,并指明依法求诉的渠道和方法。通过建立程序严密、规范有序、快捷高效的人大信访处理运行机制,使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增强了信访工作实效。一是建立信访案件转办制。对转办的信访案件实行登记建档,明确“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办理时限,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人大报告办理情况。二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案件,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信访问题依法得到解决。三是建立现场办理制。对一些重要信访问题,组织专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走访当事人,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与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四是建立协调办理制。建立了与“一府两院”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个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形成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人大信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信访问题主要通过交办和转办来解决。群众向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反映问题,满怀着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盼。若信访事项批转相关部门后长期得不到解决,将会严重影响人大的威望和权力。州人大常委会注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方法和适宜的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督办,促使信访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注重程序督办。对一些比较简单的信访事项,按照程序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向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其限期办理;对一些案情较复杂,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后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式发函催办,要求其按期办结。二是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