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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人民调解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了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能力。各乡镇每年组织2次以上乡镇、村干部法律及调解知识培训.据统计,自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各类专题法制培训1060场次,53300人次。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县主要公路干线制作固定宣传牌30块,固定宣传标语85幅,固定宣传厨窗、板报1950余块,宣传展板1200余块。县司法局开设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站,30多个县直部门和28个乡镇开设的网站也专设法制宣传栏目,在旬阳县电视台开办“法治旬阳”电视栏目,采用以案说法、法律解读的形式对观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了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贴近实际,走进基层,,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编排了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主题的法制文艺节目,巡回全县28个乡镇及县直中小学校巡回演出,各乡镇结合新型农民教育、新农村建设,利用农民自乐班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共450场次,受教育观众累计12万人次。认真组织好每年“12·4”全国法制日活动。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分别组织了县直20多个部门在县城祝尔康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制作宣传展板,现场发放1万余份宣传材料,共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00人次,进一步营造全民学法用法氛围。三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集中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中、省、市关于政法部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县政法各部门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县就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针对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抓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宪法和法治观念,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四是开展集中考试活动。我们从1999年开始,坚持每年编印一册《法律法规选编》,作为全县普法教材,发放到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并以此教材为内容,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全县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考试结果通报全县。通过坚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每年组织1至2次系统内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起到以考促学的良好效果。
3、突出四个重点,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我们把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作为开展依法治理重要载体,突出“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四个重点,采取“分类抓点、示范引导、边探索、边总结、逐步推广、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一是明确抓点示范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了《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抓点示范任务分解方案》,围绕四个重点,县法治办、县司法局负责抓好3个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示范点;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抓好15个法治校园示范点;县经贸局负责抓好3个规模以上“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示范点,乡企局负责抓好5个规模以下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示范点,县城建局负责抓好3个建筑安装企业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示范点;各乡镇按照“完善、规范、提高”的要求,抓好2至3个高标准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示范点。以抓好以上各类示范点的创建活动为载体,整体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二是精心指导,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各牵头部门按创建《实施意见》及各示范点创建的工作标准,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制定示范点的创建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各示范点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夯实责任、落实措施、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县物价局、公安局、地税局、环保局、林业局等22个重点执法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执法单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旬阳中学、赵湾初级中学、蜀河中学等中小学的“法治校园”创建示范点,在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课堂法制教育与社会法制实践相结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管理及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旬阳烟厂、县信用联社等企业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示范点,在健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制度和加强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机制,不断增强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责任义务统一并重的企业发展理念。各乡镇以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示范点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村级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加对全乡镇辅射带动作用。三是总结推广、示范引导、整体推进。我们对示范点的好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了梳理总结,通过县委“送阅件”、县政府网站及有关部门网站,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会议等形式予以推广。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检查对上述四个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经验进行了全面推广,、通过严格检查验收,县政府先后命名表彰了构元乡、吕河镇等5个乡镇和环保局、公安局等7个部门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9月全市法治县(区)创建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对我县创建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进一步推进我县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基本成效:
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体现“四个增强四个提高”:一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在重大政策出台前,都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政策,请法律顾问把关,充分论证。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自觉转变领导方式,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二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增强,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五五”普法期间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岗位执法责任制,过错(错案)责任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从机制上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法律,做到执法办案定性定量准确,程序合法,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公民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公民遇事学法、有问题找董法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意识明显增强。近几年来,无集体进京赴省上访,越级上访、无理缠访、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明显减少。四是各级、各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自觉性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中,注重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办事程序,把各项社会管理事务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六五”普法对象分布变化及“六五”普法重点对象
我县属于山区农业县,全县总人口452553人,其中农业人口395108人,城镇人口57445人。有法律接受能力公民约为428500人,其中在校中小学生共65073人,农民常年在外市及外省务工人员约为10人,外省市在我县从事经营等活动等暂住人口5000余人。外出农民工和暂住人口的增加,是近几年普法对象分布的一大变化,也使农村普法增加了难度。
“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应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个体工商企业)、青少年、农民。
四、“六五”普法长效机制机制
(一)构建普法工作领导机制
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领导机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实施党政一把手问责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督促、统一检查,形成以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构建普法工作组织保障机制
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特别是普法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职责,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落实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普法经费按人均0.3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普法经费按人均0.5元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县级各部门普法经费按工作需要列如部门专项支出。
(三)构建普法工作责任机制
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四)构建普法工作资源整合机制
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整合资源,使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工作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五)构建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
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科学考核和评估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对部门、乡镇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实现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五”普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疲劳状态。认为经过25年全民普法,该普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已经普及了,再搞也没有什么新花样。因此对“六五”普法应搞什么、怎么搞还不清楚,特别是长期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会存在凭经验、凭老做法工作的情况,缺乏工作的激情和创造力;二是各级普法办公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不足,县级普法办公机构一般是设在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公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又没有相应的规格,很难承担面大量广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三是农村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只剩下留守妇女、儿童和无劳动能力老年人,农村普法成为盲区,难度增大。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与法制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五五”普法成果和“六五”普法宣传启动,增强全社会公民对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六五”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明确各级普法机构编制、规格,人员,赋予相应的职权,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为常设机构,3至5人,副科级别,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2人,各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1人负责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工作。明确县、乡(镇)、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办公机构职权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职能作用。三是加强对外出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有必要建立由劳动就业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培训的普法教育模式,对即将就业的外出务工农民,劳动部门和中介组织可以将法制学习列入就业培训的内容当中,通过考核、发证或推荐就业等机会引导外出务工农民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外出务工农民不懂法,克服企业自行学法的片面性。利用春节期间和农忙季节大量外出务工农民返乡的时机,到车站、码头等聚集地设立律咨询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四是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手机载体、网络载体、报刊、电视等现代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大特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进“六五”普法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