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首要和根本的问题,是确立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决定》强调,要“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个总体目标,既与以往我们党提出的党的建设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我们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我们党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探索和实践。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提出,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根据这一思想,十三大、十四大都明确了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强核心这一目标。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及其总目标,十五大把这一总目标进一步确定为: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十六大明确提出,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上这些关于党的建设的总目标,都是从我们党的性质、从我们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从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任务这样的视角确定的。
《决定》关于“四个成为”的总体目标,则是着重从我们党执政这个角度提出来的。展开这一点说,党要“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主要讲的是党的执政宗旨,回答的是为谁执政、靠谁执政的问题;党要“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主要讲的是党的执政方式,回答的是怎样执政的问题;党要“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主要讲的是党的执政作风,回答的是如何保持良好的执政形象的问题;归根到底党要“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是归总的,主要讲的是执政能力建设的落脚点,回答的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怎样才算合格的问题。就是说,这“四个成为”的执政党建设总目标,与我们党以往确定的党的建设总目标相统一,同时又突出了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必须具备的品格和素质。
执政是世界上任何政党都追求的目标。但为谁执政,不同的政党有不同的回答。我们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我们讲增强执政意识,根本的就是要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我们讲提高执政能力,根本的就是要提高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能力。我们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根本的就是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尤其需要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决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并将此作为执政党建设的一个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科学执政,就是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理念、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依法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人民制定法律,自觉带头遵守法律,采取措施保证法律的实施,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定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践表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的重要保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
执政党的执政作风,关系执政党的形象,关系执政地位的巩固。根据《决定》精神,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要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从执政作风上讲很重要的是做到三条:一是要求真务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浮躁浮夸;二是要勤政高效,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以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优质、高效地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坚决反对敷衍塞责、奢侈浪费;三是要清正廉洁,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于律已,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反以脱离群众,以权谋私,自觉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始终做到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清正廉洁,我们党执政就会永远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足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们党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始终经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就必须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否则,党就会落后于时代,落后于世界进步潮流,落后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就有丧失执政资格的危险。历史经验证明,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很不容易,尤其是在党的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更为不易。我们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要不断提高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的能力,在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践中更好地做到“三个代表”。
总体来说,《决定》提出的“四个成为”总体目标,是一个全面反映我们党的宗旨、性质和纲领,全面反映时代要求的目标,是一个充分体现我们党博大胸怀、深远眼光和雄心壮志的目标。
四、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
《决定》把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确定为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并对加强这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工作部署。这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以及国家主权和安全,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国治党治军。这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能力建设的思考和部署是全方位的,是站在国内大局与国际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总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两个方面的,是高瞻远瞩、深谋远虑的。
《决定》提出要不断提高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客观反映了新的形势任务对我们党执政的要求。我们党在中国执政,中心任务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就是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我们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肩负的重任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提高的执政能力,就是《决定》提出的五个方面的能力。
《决定》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是对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五种能力的拓展和深化。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命题,并且鲜明地提出要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这五种能力。这次《决定》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与十六大提出的五种能力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说它们有联系,是因为无论十六大提出的五种能力也好,《决定》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也好,都是我们党执政必须具备和不断提高的能力,应当把它们统一起来加以贯彻,贯通起来加以落实。说它们有区别,是因为十六大提出的五种能力,主要是对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侧重点在于阐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执政素质和执政本领;而《决定》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则是面向全党的执政实践提出的要求,侧重点在于阐明同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紧密相关的任务,其内涵比前者更丰富、要求比前者更全面。从提出五种能力到提出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在不断深化。
要紧紧围绕提高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的执政能力是一种综合要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从多方面坚持不懈地努力。而加强党的建设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主要途径。只有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执政意识、完善执政方略、健全执政体制、创新执政方式、提高执政素质、巩固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有可靠保证。《决定》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加强掌声建设,是很有道理的。
根据《决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定要同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一定要同党的干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定要同培养和造就党的执政骨干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一定要同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一定要同党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一定要同打牢党执政的根基紧密结合起来,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定要同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好以上七个方面的工作,是《决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我们就按照《决定》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这次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