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我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如:利用水煤汽燃烧的陶瓷企业。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多。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
五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特别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累禁不止,如:大里镇、新圩镇;西垠镇有一个五保户经市镇“打非”工作队多次教育依然顽固不化,仍在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产;
六是非法经营更加隐蔽,一些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户在自家交易。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入抓好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消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挖隐患抓整改,逐步减少危险源。在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断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级组织排查,动员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尽快登记建档进行整治排除。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广西安全生产条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继续抓好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市委组织部计划在7月份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市直(镇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企业站全体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对领导、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追究和查处。
(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以三环企业为龙头,全面带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
(六)继续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