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规范运作,保证重大决策科学执行。我们通过学习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不断加强民主规范决策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追寻议事规则,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切实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前做到充分酝酿,重大事项决策时坚持民主集中,重大事项决策后采取集体复议。二是严格规范执行,保证重大项目合理安排。一年来,我们严格规范企业重大项目的执行,始终做到:建立投标企业准入制度。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严格企业准入制度,投标企业经林业局等有关单位查询没有不良记录的,才能进入我局的项目建设中,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有不良记录企业从事我局项目建设施工;建立企业招投标制度。按照工作建设要求,建立了企业招投标制度,细化了工作程序,做到标前有防范、标中有监督、标后有查处,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了腐败的发生。两年来,我局棚户区建设、城镇道路改造、城镇绿化、木材销售等,均采取了招投标制度,既维护了企业利益最大化,又从根本上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企业投标监管制度。我们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过规定,对企业决策的重大项目一经出台,就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全程参与,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全过程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客观、公平、公正地推荐出中标单位或候选中标单位。对于中标单位及候选中标单位,只有零投诉才签发中标通知书,从而强有力地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严格规范使用,保证大额资金合理支出。为保证大额资金的使用,我们主要采取了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办法,对于不同用途的资金采取了有差别的管理措施,并相应出台了管理办法。在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共性资金安排上,根据资金来源渠道进行分类,对招投标、预算、开竣工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经有关部门认证后按进度付款,款项支付情况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为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我们还出台了《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超过一万元的物资及构成固定资产要素的采购行为,都要根据《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取事前申请、事后验收、款项汇付购货单位的办法,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六、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一是开展专项举报。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在全局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举报。充分发挥局域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作用,设立并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二是加大信访举报进社区工作力度。有效利用信访举报接待场所、专线举报电话、公示板、便民服务卡、信访举报档案等基础设施,认真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矛盾,畅通和拓宽案源渠道。三是加大对重点工作监督力度。重点对工程建设领域,防火工作,资源林政的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工作不作为、少作为等失职渎职案件的检查。截至目前,共立案12起,结案12起,6名科级干部受到政纪处分,责任追究案件1起,有4人受到责任追究。
七、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一是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立足点,抓学习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手段,通过领导辅导、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专题调研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注重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以抓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施政行为。先后制定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机关信访举报件阅办程序及处理权限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涉及日常规范、工作纪律、履行职责、考核评比等方面,逐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操作顺畅的机关运行机制。三是以抓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王瑛和姜瑞峰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根据工作实际,把解决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注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出台了领导包案,重点问题下访,限时办结等规定,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有力促进了一些问题的尽快解决。四是以组织建设为支撑点,提升纪检机关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轮岗、交流和提拔力度,提了升纪委内部凝聚力、战斗力,今年4月份有一名纪检干部由于工作突出得到提拔重用,《突出四个环节,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效》被评为全区十大亮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