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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加强税政管理,落实税收政策。全面推行建筑业项目管理。制定《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按项目做好登记、申报、入库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环节控制,做好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管理。制定《房地产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开工环节、销售环节、竣工环节登记管理。完善交通运输税收的专业化管理,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规范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加强娱乐行业税收管理。对夜总会、歌舞厅,网吧等娱乐业实行分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税收管理。加强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定期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信息全面比对,逐步完善我市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税款清算。分别于和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管理的意见》。对市区35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查补入库税款1347万元。开征车船税,委托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1-8月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1478万元,占车船税整体入库的68.36%。做好烟叶税开征工作。推进城建税“两税”比对。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不断加强。全局企业所得税汇缴总户数1512户,到,全局企业所得税税务登记户数1809户,应汇缴户数1753户,同比户管量增加525户。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稳步提升。,开展汇缴电子申报试点, -全面推行汇缴申报电子化,逐步实现汇缴户100%电子化申报。积极探索分行业所得税管理,,提出建筑业、餐饮业所得税征管意见。联合国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全面推进。截止底,全市共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7244户,已实行全员全额申报6825户,明细申报总人数16.84万人,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94.22%,其中高收入行业733户,明细申报率100%。自行纳税申报和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受理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2251人次,平均年申报约563人,补缴税款127.36万元,连续四年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完税证明开具范围,从重点纳税人逐步扩大到全部全员全额扣缴单位和其他需要个税完税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开具份数从的180份一跃扩大到的31968份。-累计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60848份。强化涉外税收征管,开展税务审计19户次;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实行外籍人员 “一人一档”管理,开展外籍人员约谈。非居民税收征管工作实现零的突破;成功开展反避税案件1例。
规范基金费征缴。征收职能逐渐强化。选择141家重点缴费单位由市稽查局组织社保费缴费基核实,社保部门纳入征缴计划正常征收。开始征收城镇居民医保费,十五期末接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逐步完善征管措施。推进“一票多费”工作和社保“金保工程”系统上线运行,县局全部实行“一票多费”征缴方式,至底,全市实现缴费基数统一、社保编码统一、参保人数统一。细化征管措施。建立日常申报监控制度,分析社保费征缴计划,发布逾期未开票和社保费欠费企业和其他基金费疑似征收不足企企业名单,督促管理单位催报催缴、清缴欠费。推进参保扩面。落实签约参保工作意见,督促未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补办签约参保及缴费登记手续,足额缴纳社保费。至,市区对各类纳税企业调查3893户,督办参加签订劳动合同22141人,督办参加社会保险23314人,比13000人的目标多79%,督办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全面规范税务稽查。深入推行“阳光稽查”。通过开展稽务公开、查前告知、查中反馈、查后回访、政策辅导等,为纳税人提供查前、查中、查后的优质服务。不断推行约谈式稽查,赢得广大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为促进征管服务。对稽查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稽查部门定期召开案情通报会,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稽查与征管的良性互动。开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复查,对三县稽查局开展案件复查。五年来,全市地税稽查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稽查案件的查处质量有大幅度提升,选案准确率达到90 %,结案率达到98%,查补入库率达到100%。
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加快“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流,落实户籍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与国税部门开展定额核定信息交换、比对;健全与社保、财政等部门的社保费征缴网络;巩固与交警、国税等部门的车辆税收征管网络;与房管、规划、建委、国土、财政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先税后证;委托房地产交易所代征转让“二手房”税款,委托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时,实行先税后证;搭建与房管、公安、社区等部门的房屋出售出租税收协管网络;联通与外管、国税的售付汇税务管理网络。
三、积极构建规范、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把全系统细化为52个税收征管执法岗位,共542名执法人员 “对号入座”,落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和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1000多人次进行责任追究,经济惩戒2万多元。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地方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办法》,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建立起统一的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内部执法监督格局。清理规范性文件。对2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发布审查,对1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80余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有5份规范性文件经过退还修改、重新制定程序,有13份文件提请政府等制定部门予以纠正,从源头上保证了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开展执法检查。每年全局集中开展一次综合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普通发票、税款票证、货物运输业、涉农税收、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方面的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结合月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开展对税法执行、行政处罚实施等方面的日常检查。实施重大案件集体审理。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助理审理员制度及审理结果反馈制度,全市地税系统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3起,纠正不规范执法案件7起。探索风险防范管理。编制《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工作风险防范操作指南》,列举96个风险环节,每个风险环节均包含风险描述、风险责任、风险岗位和风险防范四个基本要素,明确“风险是什么”、“应当承担何种风险责任”、“谁负责承担风险责任”及 “如何防范风险”,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的新机制、新途径。
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大局、贴近纳税人、贴近实际,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增强宣传实效。制定和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分年度制定普法实施计划和税收宣传工作意见。加强日常宣传。深入开展税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进单位等“六进”活动;设立了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把税收宣传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加强地税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发挥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宣传作用,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功能,办好日报《地税》宣传专版、广播电台《话说地税》专题栏目,保证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及时准确。组织好集中宣传。以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以开展蚌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市“三下乡”等活动为补充每年开展税收集中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十一五”期间,先后对重点纳税企业、区域重点行业、房地产、金融、保险、交通、教育卫生、中介机构以及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地税发票等行业开展了税收秩序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人1533户,累计查补地方收入14756.17万元。以来,在总局统一部署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下,开展了“蓝光一号”等突击检查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发票违法案件21件,对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了7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打掉发票售假团伙4个,捣毁发票制假窝点3个,收缴涉案发票7万份。通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税务违法行为,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为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积极构建多元、高效的税收服务体系,服务质效显著提高
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服务“奋力崛起”。 认真研究吃透政策,找准落实政策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积极引导纳税人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不断提高地税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度。积极跟进全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业强市、民生工程、皖北沿淮地区发展等发展战略,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和帮扶。制定了促进全民创业70条措施和80条措施、服务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45条措施、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13条措施、服务服务业发展47条政策措施以及服务城市大发展、大建设50条措施等。积极主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市落实各项税收减免48371万元,共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5396户次(含个体经营户),共减免地方税2564万元。落实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问题意见,、两年政策性降率3800余家缴费户免收8515万元,13户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2586万元,核销222户养老保险费欠费1.5亿元。落实“3461”行动计划项目“结对子”, 将90户重点企业、67个重点项目纳入“一对一”服务范畴,开展“一对一”纳税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更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目标,强化“六个理念”,加快“六个转变”,全面落实 “3456”纳税服务要求。建立纳税人需求分析制度,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征管业务流程为主线,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基础,与岗责体系密切衔接,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评议评价制度,强化日常监测考核,实现税收服务形式、手段、内容和效果的统一。制定《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办法》,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明确地税窗口职责,优化办税服务业务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设立管理服务平台,纳税人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集中归口统一受理或办理,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一户式储存和一票式征收。
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手段。全面落实办税“八公开”、“阳光工程”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供畅通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新闻传媒、网站、“网送税法”、触摸查询系统、手机短信、宣传栏、税法讲座等手段,及时提供纳税信息;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功能,利用12366短信平台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开展纳税申报提醒服务,开通普通发票在线查询系统,开展“12366局长接线日”等活动。提供快捷的办税服务。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推行多元化申报,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和银行批量代扣,与7家银行建立网上办税协作关系,实现了与各商业银行的全链接和在市、县(区)业务的全覆盖,6000余户纳税人签订网上报税和银行代扣协议,缴纳税(费)占到收入总额的60%以上;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为纳税人提供“诚信服务”。提供特色服务。开展提醒服务、限时服务、承诺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等纳税服务方式,对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援助服务。提供优质的环境服务。进一步增加办税服务厅硬件配置,先后投入130余万元完成办税服务厅装修和改造,完善设施服务功能,设立纳税人之家,为纳税人创造便利、和谐的办税环境。
建立长效机制,打造服务品牌。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注重纳税服务环境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升、服务品牌的优化,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了办税各个环节,每年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服务项目,在倾心倾力服务中,不断总结完善,塑造并提炼出“地税与您相约”纳税服务品牌,以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情感色彩,为构建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注入了丰富内容。
五、积极构建一体、共享的信息技术体系,信息技术显著提高
信息化基础平台日趋完善。响应金税工程(三期),高标准建立了上达省地税局、下联基层税务分局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平台,全系统配有小型机两台、服务器20余台,核心交换机、路由器4台,节点路由器、交换机60余台(套);组建独立于内部网络运行的外部网络,内外网单独运行,隔离网闸设备提供内外网间应用的信息交换;征管软件核心业务应用实现市级集中模式处理,部分业务上划省局,构建完成了基础软件统一的技术应用平台,信息化应用实现了对全市地税系统所有税(费)种业务、税务管理所有环节、各级业务机关的全面覆盖。
税收征管信息技术应用体系日趋完善。统一征管软件应用不断深入,继ahta于上线后,改版后的ahta也于初成功上线运行;基于tips应用模式下的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为全市万余户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纳税服务平台、税收管理员平台、信息管税平台等一系列税收业务类软件应用有序推进,为税收管理员税收征管软件一体化应用、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应用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分步整合单独运行的各类应用软件,先后开发的基于核心征管软件环境下税库联网系统、车辆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管理软件等,弥补了核心征管软件应用的不足;实施的规范数据采集处理行为,全面提高了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
行政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体系日趋完善。全面推广应用公文处理系统,系统内实现了公文处理电子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网站3次改版,依托内部信息网,网上政务与事务管理、网上视频培训、网上考试、网上资源数据库等应用广泛展开,电子邮件市县立体布局,行政管理信息化手段有效增强。
外部税收信息交换体系日趋完善。tips环境下的税库行广泛联网为70%以上的税费收入入库的网络化、电子化提供了畅通的渠道;地税与社保部门联网,社保费征缴数据实施在线交换;地税与工商联网,户管信息实施比对;地税与国税联网,涉税数据广泛共享;地税与交通、保险等部门的联网,基本建立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决策分析技术应用体系初步形成。以数据仓库技术为基础,应用数据挖掘的先进分析技术,通过多渠道的信息集成、共享,对征管数据、行政数据、外部数据等多类数据集中进行综合加,实现对各级税务机关和人员的税务业务处理和执法行为、纳税人的主要涉税信息的全面监控和分析,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科学依据。
六、积极构建和谐、激励的队伍管理体系,队伍素质显著提高
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和表率带头作用。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完善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扎实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集体研讨、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每年的集中学习均在24次以上,平均每个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题集体研讨。强化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认真开好各年度的民主生活会,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改善基层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帮助基层和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修订完善《“基层先进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意见》,建立健全科学考评指标和体系,坚持开展一年一次的“基层先进领导班子”评比表彰,规范、激励基层领导班子的行为。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完善《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谈话、试用期等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十一五”期间,系统共选拔任用17名科级领导干部,20名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轮换,各基层分局按每年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工作人员内部交流。强化能级管理,积极开展岗能匹配工作,开展能级动态管理,以来,对工作业绩优异的工作人员进行能级调整,有效地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思想政治工作改进提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理论学习,每年制定专题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春训、集中研讨、地税讲坛、网上交流、学习征文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先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社会主义荣辱观、“四德” 等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形成了系统科学发展的共识。强化人本兴税意识,坚持倡导和谐理念,积极营造“真诚协作、和谐融洽”的内部关系,坚持开展谈心活动,尊重和鼓励每个同志的创造热情,培育团队精神,把系统上下的能动性调动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智慧发挥出来,形成想事、干事、成事的生动和谐局面。大力开展选树典型活动,塑造和涌现一批先进典型,2人入选“全国好人榜”,3人被评为市道德模范,多人受到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表彰。结合纪念建局十五周年,广泛开展“地税风采”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对20名模范人物进行了隆重表彰。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围绕着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环节,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年两次对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切实落实“一岗两责”。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坚持开展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上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和家庭助廉等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廉政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运用提醒、告诫、纠错等手段,积极发挥预防提醒和警示的作用。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先后与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机关科级干部56人(次)进行了廉政谈话。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以来,全系统查处信访举报48件,给予政纪处分4人,对12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不懈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以“政风建设月”为抓手,每年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精心打造地税系统政风建设品牌,市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政风行风面对面》电视专题节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监督,落实外部监督办法,开展外部监测,发放调查问卷、《廉政监督卡》和定期回访纳税人,以来,举办了直接面向纳税人的25场述职述廉会,对228名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履职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评议,社会满意度和系统形象持续显著提升,在、、全市政 (行) 风评议中连续获得总分第一,、被列为免评单位。
专业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纲要》,以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坚持开展年度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修订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规定》,制定《工作人员学习积分制管理办法》,将学习积分与干部的培养、选拔、奖惩、能级评定和管理结合起来。加大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每年用于教育培训的资金超过100万元。建立系统兼职教师队伍,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兼职教师培训。开展大规模的岗位培训。系统人员全部参加以更新知识为主的脱产培训,其中科级以下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2天,组织5期309名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到专业学校学习。坚持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系统组织3天以上集中培训共29期,培训965人次;3天以下培训200次,培训近860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坚持开展“每周一题、每月一考”活动, 开发了网上考试系统,实现“每月一考”集中在线测试。开展远程教育,开发网上教学平台,定期登载每周一题、案例分析、视频课件等,建立疑难问题在线解答窗口,方便干部职工自学。坚持开展业务轮考,全局基层税干每年均参加一次业务轮考。坚持开展年度业务竞赛和岗位能手评比表彰活动,系统共188人次获岗位能手称号。坚持开展全员信息化应用达标考核,提高干部职工掌握和运用现代化办公工具的能力和水平。开辟地税讲坛,每年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为地税干部开展各类讲座不少于4次。落实 “精读一本书”、“精学一项业务”的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地税系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坚持开展“全员读书”活动,每年坚持为干部职工购置推荐5—10本优秀书籍,开展读书论坛、心得交流、征文评比等活动。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市局举办共100余人参加的2个省委学校研究生班。系统在职公务员大专学历为12.3%,本科学历65.9%,研究生学历为21.8%,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比“十五”末增加10.8和21.8年百分点。系统在职公务员取得各类中级以上职称308人,占54.1%,其中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有58人,占10.2%;会计师72人,占16%;经济师162人,占21.9%;律师及其他16人,占2.78%。经过努力,系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征管、稽查、信息技术及复合型人才,成为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六)积极构建开放、有序的组织文化体系,社会形象显著提高
地税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大力实施“文化兴局”战略,充分发挥地税文化的引导、激励、凝聚、约束功能,初步建立了开放、有序的地税组织文化体系。,在认真总结地税发展历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立了地税价值理念体系。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实践“淮水禹风、聚财富民”的地税价值观,以“团结、奉献、务实、超越”的地税精神凝聚力量,以地税道德行为规范提升素养,以地税文化环境熏陶气氛,以地税文化标志引导形象,以地税发展愿景激发斗志。经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实践,地税价值理念已得到全体地税人的深度认同,其凝聚力量、激发热情、约束行为的作用,在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释放,并逐渐实现了理念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地税文化价值理念已成为系统宝贵的无形财富。建立统一规范的行为文化。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的修订完善,建立了涵盖税收服务、税收业务管理、人事教育管理、勤政廉政管理、行政事务管理、机关党建管理等60多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工作规范手册》,做到工作有要求、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将良好形象“外化于形”。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地税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的意见》,开辟廉政文化讲座阵地,建立廉政文化网页,发送廉政短信,利用宣传橱窗、展版、廉政文化长廊、电子屏幕、图书活动室等载体传播廉政文化,举办廉政演讲比赛,创作和征集廉政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市局机关和淮上分局被授予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加大对文化设施的投资,建立活动中心,组建读书、摄影、太极拳、足球等十余个兴趣活动小组,举办文艺节目展演、职工运动会等活动,并多次参加全市比赛或展演,取得优异成绩,形成了健康向上的娱乐文化,营造了积极健康、充满活力的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结合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和执行年活动,全局共清理制度73项,新修订、整合、制定各项制度21项。认真落实以《工作规则》为主要制度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和改进月度重点工作抽查、月度考核通报、季度工作点评,半年工作综合督查和年终考核,规范工作运转。按照效能建设向基层、向科室延伸的要求,重点加强对部门和岗位的二、考核。实施效能监察,进行明查暗访和重要事项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局、在全市效能考评中获得第一。
精神文明建设再上台阶。始终把机制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根本,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确立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工青妇团协同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思想认识到位,形成了,形成“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个个都是地税形象”的生动局面;目标明确到位,把中长期规划与年度目标紧密结合;工作落实到位,把文明创建指标纳入单位的绩效考核和岗位监测考核。以多种创建载体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全面争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市局获得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获得第七、第八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系统被授予市文明行业,保持 “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称号,所有基层单位均进入市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7家为省级文明单位,系统获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个、“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文明创建实现了向纵深发展的目标。
现代化分局建设全面推进。开始,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现代化分局建设活动。制定《市地税系统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指导意见,开展 “提高一个认识、更新一个观念、纠正一个差错、规范一个行为、改进一项做法”的“五个一”活动。 ,全市地税系统有4个分局被认为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省级先进单位,9个分局被认定为市级先进单位、6个分局被认定为县级先进单位,分别占基层分局总数的10.8%、24.3%、16.2%。
回顾“十一五”期间的地税工作,虽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管理基础还不够牢固。主要是税源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数据信息利用不够充分,税收征管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够紧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税收执法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依法治税能力需要提高;三是税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与建立服务型机关、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仍有差距。四是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与现代税收征管的要求尚有差距,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队伍的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不足和问题既是工作的潜力,也是“十二五”时期全市地税工作的主攻方向,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十二五”全市地方税收发展规划思路
一、“十一五”时期地税工作回顾。(略)
二、“十二五”时期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时期。
从经济社会发展层面来看,今后五年,我国把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作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国经济将进入新一轮增长的上升期,全省也处于转型发展、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我市发展将进入工业化中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创新发展的加速期,高铁经济的奠基期,区域突破的攻坚期,政策叠加效应的释放期,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宝贵机遇,也面临着各种严峻挑战。按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和皖北领先的发展要求,初步确定“十二五”时期经济预期年均增长14%以上,经济总量五年再翻一番,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3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5000元(5000美元左右);财政收入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力争期末财政总收入达到20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0亿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地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将为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税收政策改革层面来看,“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要求,围绕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三大体系的优化重构,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调整经济结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与改善民生、有利于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与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与实现征纳关系和谐的税收制度及政策体系。
从我市地税事业发展情况来看,首先,“十二五”时期是税收职能更加凸显的重要阶段。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税收与经济的相互依存关系表现得更为丰富,税收杠杆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地税部门要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要求,着力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次,“十二五”是继续完善六个体系建设的关键阶段,依法治税、组织收入、税收管理、纳税服务、信息化支撑、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将在“十一五”发展积累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发展到新的水平。再次,“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攻坚阶段。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税收工作的对象、手段、主体也正呈现新的特点。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业务创新层出不穷,税源流动性显著提高,税源结构发生新的变化。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纳税服务需求日益拓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将更加广泛深入。地税干部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干部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抓班子带队伍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都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现代化步伐,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因此,我们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这一时期地税事业所处的发展环境和阶段性特征,科学谋划好“十二五”工作,为地税事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努力实现税费收入稳定增长、税收环境持续改善、税务管理全面升级、税干素质显著提升,为促进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税费收入稳定增长。地方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5%并力争更快,到2015年地方税(费)收入力争突破85亿元,其中地方税收高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社会保险费当期征缴率保持在95%以上,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税费收入上来。
税收环境持续改善。构建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纳税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任务,“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规范文明的依法行政机制全面建立,执法监督更加有力,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税收违法行为得到打击。
税务管理全面升级。管理模式更加符合信息化发展要求,征管方式方法更加先进,征管流程更加规范优化,纳税人分类管理更加科学,内部职责分工更加合理,专业化协作更加有效,评价机制更加有利于征管持续改进,税收征管质效和纳税遵从度大幅度提高。
税干素质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人本管理机制,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子领导水平增强、惩防体系完善,行政效能提高,努力形成有利于干部职工激情迸发、潜能发挥、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实现个人进步与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十二五”时期主要工作措施
(一)突出职能发挥,跟进发展大局
依法科学组织收入。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缓税审批。加强税收收入预测。定期开展税收收入预测,健全上下互动预测机制,综合运用经济参数和企业申报数据,研究经济税收运行规律,把握税源变化趋势,预测准确率控制在5%以内。推进重点税源监控。稳步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依托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重点税源监控指标体系,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深化税收分析。深化从经济到税收的分析,遵循从经济到税收原则,综合运用分析方法,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开展从税收到经济的分析。遵循税收反映和作用于经济的原则,以税收数据为切入点,开展税收反映经济、税收调节经济、税收服务经济的分析。开展税收反映经济分析,从税收收入的产业、行业、区域、税种、结构等不同角度分析宏观经济各方面的基本特征,反映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状况。开展税收调节经济分析,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内容和目标,研究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市区域、行业经济的影响。开展税收服务经济分析,针对经济运行、税收政策、税收制度中的问题开展分析,为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针对性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拓展政策空间。坚持税收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良性互动,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的调控意图,找准落实政策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使税收政策效应充分释放。主动引导纳税人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敢于拓展政策的使用空间,对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迅速解决,权限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向上级提出建议积极促成解决。对权限范围内的税收优惠政策毫不保留的落实到位,对暂时受权限制约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去落实,对自由裁量权内的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地使用。加强跟踪问效,评价检查政策落实效果。
(二)突出纳税服务,促进税法遵从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健全纳税服务运行体系,明晰纳税服务岗责,规范纳税服务操作流程,开展纳税服务分析,强化纳税服务部门协作;健全纳税服务评价体系,科学设立纳税服务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评价机制、纳税人问卷调查及评价机制和第三方专业评价机制,将纳税服务贯穿于地税系统各个层面、落实到地税工作各个环节,实现纳税服务全覆盖。
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各项涉税服务功能,积极搭建网上纳税服务平台,逐步将各类纳税服务事项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管理,实现纳税服务平台与税收征管、办公自动化等税收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共享。
建设标准统一的办税服务厅。科学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合理调整窗口职能,积极推行一窗多能,积极推进自助办税,引导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税等便捷服务渠道。
加强地税网站建设。全面整合市、县地税网站,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税务局”, 建立规范统一的纳税指南库,积极拓展网上互动功能,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
拓展纳税服务热线功能。推进国税、地税局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完善宣传咨询、投诉举报、发票查询等基本服务功能,开通待办事项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电话申报、资料下载、满意度随机调查等功能。
加强税法宣传。丰富税法宣传内容,突出对新的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的宣传和解读;制定税法宣传工作规范,加强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需求分析和快速响应工作。优化税法宣传方式,突出互联网优势,加强在线访谈、视频讲座等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加强社会化宣传。注重分类税法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组织和不同群体,开展灵活多样税法宣传方式普及税法知识。进一步充实完善“地税专栏”,不断提高“地税与你相约”品牌效应。拓展纳税咨询渠道。制定纳税服务咨询工作规范,提供多种形式的纳税咨询方式,大力推行网络在线咨询,预约咨询和集中解答。
规范办税服务。完善服务功能。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办税服务制度,积极推进自助办税服务,全面推行“同城通办”。拓展多元办税,建立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积极引导纳税人选择网上办税。积极推进电子申报,实现纳税人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的“一户式”管理。简化办税流程,完善纳税人电子信息“一户式”查询和存储,推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环节和事项,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合理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充分保障纳税人依法享有减免退税权和保密权等法定权利。完善工作质量考评机制,定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严厉查处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畅通与纳税人的沟通渠道,定期汇集和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建立较为完善的纳税人自愿遵从评价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日常、专项、专案和综合执法检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认真实施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深入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积极落实重大处罚“两告知、一签字”及备案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健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专项和专案稽查,严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实施重大案件曝光。严格执行涉税案件立案和移送制度,使涉税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保证税收公平。
加强社会协作。建立健全地方税收综合治税保障体系,加强与财政、公安、工商、银行等单位以及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大力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开展志愿服务。
(三)突出管理创新,推进征管改革
创新征管模式。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科学把握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科学分类税源、规范管理职责分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健全征管组织体系。优化征管流程,规范职责体系。实行管理职责由按照税种、按照职能、按照纳税人类型导向发起流程并存、逐步向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的主流程导向发展。通过“流程挂接业务、合并同类项”的流程设计,解决环节重复、业务交叉问题,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税种的工作流程,实现“工作找人”,“信息找人”。整合征管业务的办税程序、流程关系、资料报送、流转节点、办理时限等与流程运行效率的相关要素,建立依申请工作流程和依职权工作流程,实现办税流程的统一、办税标准的统一、报送资料的统一,工作时限的统一。按照流程导向、以责定岗、以岗定人的原则,明确岗责分工,制定工作标准,完善岗责体系。建立涉税事项流转的流程跟踪机制,并实施全程监控评价。规范机构设置,实现过程监督。坚持以工作流程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压缩管理层级,归并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规范执法主体和服务与管理环节,做到既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又能够方便纳税人办税。转变执法的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通过明确每个工作节点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做到对每一项工作状态实时跟踪,以实现对组织、个人绩效自动考评。
完善税源管理体系,健全征管运行机制。建立纵向互动机制。按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税源管理要求,对目标规划、监控分析、应对反馈、督察考评等环节进行专业化分工,明确市局、县(区)局、分局(所)和税收管理员应履行的税源管理职责,在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建立起闭环的税源管理大流程格局,形成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的立体化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的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责和协作制度。加强国、地税之间税源管理协作和信息交流,在纳税服务、税务登记、定额核定、认定评定、税种控管、欠税公告、纳税评估、税收检查、委托代征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建立经济税源信息(第三方信息)的共享机制,完善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体制;对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源根据实际,依法实施委托征收;进一步规范、发挥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统筹管理机制。建立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运行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规程,开发应用监控分析应用系统,定期开展监控分析,统一监控分析税源变化,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督导、反馈和考核税源管理和征管状况。
推进纳税评估。完善纳税评估办法,优化纳税评估规程,逐步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在市(县)局、分局设立纳税评估机构,建立纳税评估员制度,将评估职责单独设岗,专责数据监控分析、疑点对象管理、评估结果审核等动态控管任务。开发税源监控应用平台为纳税评估提供技术支持,构筑数据采集、分析预警、评估测算和考核监督四环节紧密衔接的动态税源监控网。
推进信息管税。建立健全涉税信息采集加工和审核维护机制。明确涉税信息的采集重点、采集时限、采集范围和采集标准,严格信息审核,确保信息质量。推进地方税收征管保障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第三方信息定期交换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分析应用和定期通报机制。以征管信息系统为支撑,加快完善预警分析、纳税评估等应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完善分析指标体系,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分析模型,通过纵向、横向比较,为税收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强化信息分析结果运用,科学设定预警指标,推行风险等级管理,按照纳税人风险级别高低,针对性实施管理,提高信息资源应用的有效性。建立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定期发布分析结果。
推行税收风险管理。按照科学、简便的要求,逐步建立责任分明、运转顺畅、监督有力的过程跟踪机制,对实施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防范执行偏差,减少执行风险。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内容、操作标准、完成时间和应实现的目标,做到对每项工作状态的实时跟踪和每项工作任务的全程监控,实现对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绩效自动考评。
细化税政管理。在引入项目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所得税汇缴的统领作用,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税收优惠等涉税事项的管理。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管理,规范和加强高收入个人双向申报管理。贯彻总局分行业管理操作规范,加强房地产、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广告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所得税管理,探索全行业管理、分规模管理和重点税源户管理等税种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模式。探索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下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强化信息化支撑。整合各类软件资源,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完善网络在线服务功能、开展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切实加强信息技术对税收征管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积极做好金税三期上线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突出素质提升,增进队伍活力
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干部队伍的党性修养。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宗旨教育。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执行意识,积极培育良好作风的养成。
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深入开展“基层先进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使用力度,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进一步优化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规范系统人员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科学合理地开展人力资源调配工作,着力激发队伍活力,减轻工作压力。
加强专业能力和素质建设。继续实施素质提升计划,把专业能力建设作为提升素质的关键,实现由注重学历教育向注重能力培养的转变。健全教育培训管理机制,推进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开展大规模的干部培训、岗位练兵,加强职称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不断改善队伍的知识、能力结构。
加强地税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地税文化建设作为激发活力的源泉,坚持先进思想文化引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持学习实践并用地税文化价值理念凝聚力量,提升素养,激发斗志,使之成为全体地税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根基和精神纽带。坚持开展“打造书香机关”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坚持开展和不断丰富各类文体活动,营造和谐局面。着力打造富于创造、充满朝气的个性化团队,树立学习型、敬业型、创新型的团队和个人典型,发挥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成果,丰富内涵、创新形式、提升质量,实现系统文明创建水平与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共同提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贯彻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实施领导干部问责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有效落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抓好内控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廉政预警工作,坚持廉政谈话制度,防范执法风险,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廉政等情况的日常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强化内外监督,全面开展基层税干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和外部监测及回访纳税人活动。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落实“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坚持抓好“政风建设月”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地税机关在当地政风行风评议中继续保持先进位次。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效能建设。继续推进效能建设向机关科室和基层延伸,加大市局《工作规则》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坚持和改进月度重点工作抽查、月度考核通报、季度工作点评,半年工作综合督查和年终考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改进机关和基层内部绩效考核,做到量化细化,严格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