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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1次。四、积极参与关于对市工程建设(企业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第二次排查
从4月16日至5月12日,市工信委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省经信委检查组对市工程建设(企业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第二次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第二次排查的通知》黔经信办[]189号文件精神。省经信委排查组第三检查组一行6人,对市以来省经信委批准的申报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排查。第三小组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市投资总额为18.6256亿的17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排查。一是开展排查活动的主要方法是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项目现场查看、填写排查登记表、分析汇总情况并给项目实施单位反馈意见;二是排查重点是国家项目;三是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各项目实施单位非常重视排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积极支持配合排查工作,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如实解答排查组提出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单位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纷纷表示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通过排查,发现项目决策立项环节、招标投标环节、项目建设实施环节、质量管理环节、资金的使用管理环节、项目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如下整改建议:
1、加强项目建设后续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国家资金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对正在实施建设中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3、督促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廉政建设承诺书。在招标过程中,国有企业的纪委监察部门要参与到招标活动中去,对整个招标过程实施监督。
总之,通过排查,一是摸清了17个项目的建设实施底数,以排查促建设,把排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的有利契机;二是发现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给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三是在项目的排查过程中,部分企业更加了解了在使用国家资金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财务操作规程等问题。特别是对招标投标的检查,让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明确“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项目中物资采购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投资在50万以上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18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的要求”;四是这次排查最突出的问题是项目建设普遍缓慢,与备案确认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计划完成期限相差较大,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改进作风,积极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蹲点服务工作。从去年6月中旬开始到现在组成7个工作组,分别由委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对我市5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32个重点项目进行蹲点服务。根据原市经贸委制订了《实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蹲点服务的工作方案》。7个工作组深入联系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分析所联系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由各工作组形成实情报告,及时报请省、市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协调。
二是围绕煤炭行业,做好监督服务。今年煤炭行业的重点工作是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后续工作和抓好生产安全。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处室人员深入煤矿,开展消除安全隐患、禁违规生产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听取各区(市、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向煤矿业主通报煤炭行业严峻的安全形势,对煤矿隐患排除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有差距的煤矿进行停业整改,纪检监察室和煤炭处要求各区(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严防矿井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严防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乡镇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上半年旱情持续加重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委、市政府抗旱工作会议以及3月22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市工信委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委上下快速响应、积极行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抗旱救灾工作,委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进行了督促。(一)、积极帮助工业企业抗旱开展工作。3月1日市委、市政府抗旱工作会议召开后,3月4日市政府帅文副市长在全市抗旱工作会议上对有关抗旱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市工信委高度重视,立即制订了《市工业生产企业抗旱应急预案》,建立了工业企业抗旱工作组织、指挥系统和抗旱工作保障机制,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旱情应对工作,确保工业生产平稳运行的通知》(筑工信发字〔〕18号文),迅速将省、市抗旱救灾精神传达到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求工业系统把抗旱救灾、指导好工业企业积极应对旱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落实好抗旱救灾的有关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检查、重点保护,全力组织工业企业作好生产用水和节水工作,有效应对旱情的不利影响。针对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用水困难的现状,市工信委召集市城管局、市供水总公司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企业、现场查看、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方案,确保了企业生产用水需求,帮助企业顺利渡旱。(二)、支持农村抗旱工作开展。按照3月22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支持农村抗旱救灾工作,市工信委制订了《市工信委贯彻落实3月22日市长办公会关于组织供电部门支持农村抗旱救灾确保供用电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工信委贯彻落实3月22日市长办公会关于组织成品油支援农村抗旱救灾确保供用电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协调供电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分公司对我市旱灾较为严重的区(市、县)提供电力、成品油保障,有力支持了农村抗旱救灾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监督检查。为调查核实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1月11日至1月14日,市节能监察支队和市节能监测站分别对云岩、乌当、小河、修文节能灯的推广情况、实际销售情况和节能灯推广工作补助经费安排情况进行了抽查。市经贸委纪检监察室参与了此次监督检查。
此次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票据、现场回访、电话核实等随机抽检了乌当区2个街道办事处和3个社区,云岩区2个街道办事处和3个社区,小河区2个街道办事处,修文县1个镇。抽查地区销售总数量为86.8万只。随机电话核查了3个区的10户居民,未发现高价购买、倒买倒卖情况。四个区县均把推广工作部署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抽查的推广点均有专人负责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乌当、修文、云岩等地高度重视推广工作,乌当区联合新闻媒体和城管人员开展推广工作,每天通过电视台滚动宣传,力争让每一个老百姓都知道这项惠民政策;云岩区全局动员,及时部署,发放购买通知单38000余张。抽查中发现,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政策深入人心,家庭的节能意识也不断增强,抽查区县用户对推广情况普遍较满意。抽查过程中也发现补助经费相对滞后,销售点设置偏少等问题。
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是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市经贸委纪检监察室将会同市节能办将及时总结经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销售商完善质量和售后服务,按照更加便民、惠民要求,为大宗用户、广大居民购买节能灯保驾护航。
六、继续深入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一是研究提出年减负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实施《省减负办关于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黔减负办〔〕1号),做好企业减负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市减负办就做好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
首先是要深刻认识继续做好企业减负工作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是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指导思想。再次是安排了的主要工作任务:一、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进一步落实已经公布的涉及企业的各项优惠和收费减免政策,要加大对优惠政策贯彻执行的督促力度。二、加大对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减负工作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负担,开展清理制约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三、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对社会团体、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的专项治理,规范对企业的各类检查、产品和设备质量检验检测等行为。四、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五、帮助企业做好解困和维护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企业负担调查研究工作,针对负担的企业“自愿”化和表象合法化的新趋势,加强企业维权体系建设,健全企业维权投诉机制和维权服务网络。六、继续做好涉车收费及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做好涉车收费和涉车处罚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涉车检查、罚款和收费。七、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进程。
同时提出了四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协调配合。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处理案件。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实现社会监督。
二是积极参加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周活动。3月14日10时至15时,市减负办会同市工信委有关部门在市人民广场进行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分为2项:一是做好有关创业、创新、减负等创业宣传、咨询;二是配合省经信委“万户小老板”工程、市动漫园区建设进行宣传、咨询。市减负办为广大群众共发放企业治乱减负知识问答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
根据市开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筑创通字[]2号)精神,在市工信委的组织协调下,研究制定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周活动方案,从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活动方式、经费保障、交通保障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有关要求。此次活动为宣传周活动的一个部分,下步活动还包括后期调研以及宣讲等。
通过宣传以及咨询活动以及公布市减负办、各减负成员单位以及各区(市、县)减负办的投诉电话,广大群众以及部分企业对减负工作的相关政策以及知识得到进一步的了解,明确了投诉渠道,增强了合法维权的意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下半年反腐倡廉工作安排意见
下半年,市工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八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职责,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按照《工作规划》和责任分解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对资源节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四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检查,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机关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做好清理表彰达标评比活动工作;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大力提高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杜绝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的不正之风。六是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七是加强效能监察,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提高委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立足防范、狠抓教育,营造崇高廉洁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价值观、政绩观,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与党办、人教、法规工作结合,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一是在机关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和服务型机关,着力提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素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在支部以“文明、和谐、崇廉”为主题,结合文明支部的创建,宣传和教育党员增强廉洁奉公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三是以“诚信、守法、尊廉”为主题,结合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效能监察,营造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四是以“创业、民主、尚廉”为主题,结合扶贫点、“双千点”村镇文化建设和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把廉政文化传播到扶贫点、“双千点”的千家万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的思想保证和有力的精神支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
三、认真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委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对照检查自己,规范行为,努力做廉洁从政的实践者、推动者。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规范从政行为。一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行为。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三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以及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四是严禁党政机关、党政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五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多领住房补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六是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严肃查处违反外事纪律的行为。
四、围绕“三创一办”,加强执行力建设
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狠抓干部的执行力建设。加强对以“三创一办”为重点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加大对有关违纪违规人员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视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处理;对因工作失误,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执行力,促使机关干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按照市工作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努力推动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大软环境治理力度,力求实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五、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开展企业减负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严禁向企业摊派,强迫赞助,强迫企业派员参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之外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班等,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严禁将应当由企业自主选择的咨询、评估、检测等中介服务变为强制性指定服务,向企业收取费用。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到企业乱评比、乱检查、乱排序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六、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一是加强推行工信委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广泛凝聚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智慧,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工信委的各项工作更顺民心,得民意,调动和发挥各方面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按照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创新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模式。把发展党风民主,增强党委创新活动,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作为党务公开监督的主要任务和内容;通过党务公开,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工信委广大党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的参与权,将党员干部关注的有关党的事务和热点问题适时公开,落实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