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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增加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做到凡法律规定应公开的一律公开。坚持每周一院长接待日制度,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专门组织了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认真分析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司法宣传制度,健全新闻采编、信息收集等制度,今年以来已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文章120多篇(条),形成有利于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强化队伍廉政建设,研究出台了《关于禁止与当事人办案“三同”的规定》。开展各类收费项目专项清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结合信息化背景下审判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努力构建一体化业绩廉政考评机制,正在着手完善《审判、执行业务人员业绩考评办法》、《综合部门人员业绩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三、重督查、求实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专项活动一开始,我院就要求各庭室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活动,不能搞两张皮,为活动而搞活动,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在制定整改方案上求实效。我们在专项活动中,不机械套用县里的方案,而是通过认真分析法院当前应该如何做好工作来谋划,明确重点内容是强化审判执行职能,关键环节是加强审判执行管理,朝理想信念、司法能力、司法行为、司法监督、解决突出问题五个方面的目标去努力。在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方案时,也充分征求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在要求各部门和干警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方案有可操作性和计划性的要求,再结合司法宗旨、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内容制定了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整改目标,并把任务分解到庭,便于把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予以分解细化,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在紧密结合工作中求实效。我院在活动中,坚持把工作成效实效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标准,切实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如审监庭以省高院“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上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自我评查案件不少于办案总数的10%。通过案件评查活动,以“不漏掉任何工作细节、不做出任何失范行为、不让任何文书带错出门”为目标,切实增强立案服务、开庭审理、裁判文书、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司法行为的规范化教育,提高司法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在专项督促检查中求成效。活动办公室在督查各庭室开展情况时,坚持不讲形式重结果,主要去看是否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进行了具体实施;实施后有无促进了工作、收到了实际效果来加以评判。三个月以来,我院先后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差错案件专项治理检查、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如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中,我们认真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要求履行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并召开了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司法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员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在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中,认真对照省高院《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和市中院《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规范化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和谐。
通过三个月来的专项活动,全院干警在司法宗旨、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廉政建设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有力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1至8月份,我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通报的37项质效评估数据中,已有27项数据居于全省前30名;审判效率中的同期结案率和普通程序陪审率、执行效率中的平均执行天数、审判效果中的民事撤诉率、执行效果中的实际执行率和执结率等6项数据均居全市第一,真正做到了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促进、两提高。但通过专项活动,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个别干警认识欠到位,对专项活动存在消极应付现象;部门重视程度有差异,进展不平衡;由于活动时间紧,有些工作如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要长期抓,短时间难以取得显著成效;宣传不够有力,活动中存在着重实施轻宣传、轻总结等现象。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做好查漏补缺,加大机制建设力度,巩固活动成效,促进法院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