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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调处成功率均达100%。三、着力预防重点人群重新违法犯罪,切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按照“积极参与、明确重点、明确责任、重在教育”的原则,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
1、完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体系。继续运行风险评估和信息管理系统,对矫正对象实行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监管措施。为30名重点矫正对象配备了定位手机,目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手机已达82人。今年来共接收矫正对象114人,目前全区共有在矫矫正对象212人。全年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活动15次,开办学法讲座7次,191人参加了集体公益劳动。
2、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计分考核。年初,我们就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区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要求各司法所按月公示当月计分考核情况,及时根据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谈话教育,并累积加分、扣分情况实行司法奖惩。
3、全面落实帮教安置措施。今年3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活动,为推进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六月上旬,我们组织服刑在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使用培训,并在7月初对今年以来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5人,目前,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43人。
四、着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今年,全系统将开展“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以“双促双助”活动为抓手,推动法律服务业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
1、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双促双助”活动。三月份,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共走访企业143家,发放服务联系卡295份,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意见132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630万元。开展法律月访接待日、咨询日120个,参加接待咨询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230人次,参与妥善处置群访、群体性案件7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2、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今年,我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克服困难,深入企业单位,把拓展服务领域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945件,担任顾问单位61家,业务收费290万元,纳税20万元;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顾问单位41家,办理各类案件473件,业务收费89.4万元。
3、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从三月份起,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在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全区各律师已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一万字以上,先后查找存在问题31条,并进行限期整改。从今年6月份起,按照市局要求,在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开展集中整顿、规范管理活动,制订活动方案,各所都能认真组织法律工作者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个人撰写学习笔记、排查、整改问题,使基层法律服务各项工作走上正轨。
五、着力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法援中心与区“工、青、妇、老、残”等有关团体协调,依托其维权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手开展特殊群体的法律维权工作。与“公、检、法”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及案例指派机制,对法院指定辩护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及时指派。通过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既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又形成了协调、配合和良性互助的工作氛围。
2、开辟劳动者权益保障绿色通道。对申请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援案件采取优先受理,及时指派,跟踪督办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无缝隙、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局领导领办制度,并与妇联、残联、劳动、法院、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席办案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3、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依法维权促和谐”活动;组织区法援中心公益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及部分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进社区,以“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为契机,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 ,重点宣传了《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5月份,于北京新村对面的休闲游乐园,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游园活动;6月份,开展了“关爱农民工、送法进工地”活动。通过加大对不同人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法律援助的知晓率。9月份,为给弱势群体提供更大的方便,我中心在区市民服务中心开设了法律援助窗口,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和受理,自开设窗口以来,已受理15件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420人次,其中来电咨询82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0件,已结案368件,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和特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应援尽援,群众满意度也得到提升,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一次因援助不到位而受到的投诉案件。
六、着力加强基础保障,提高一线实战能力。
继续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问题。一是认真做好区大调解中心办公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的落实工作,实行调解经费独立,调解人员办案经费补贴到位。二是加强司法所人员,充实、调整、稳定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三是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载体,加大对司法所的投入。利用中央政法专项经费,为各街道司法所配备了电动车、电脑、照相机、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等,改善其办公条件和交通条件,努力帮助解决基层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一线实战能力。
七、着力转变作风,提高素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今年来,我们要求全体司法干部务必思想上深化认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克服惰性思维和无为思想。继续实行“四个一”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学法、用法、守法、执法情况
1、坚持学习,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坚持把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功。今年以来,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全局学习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律师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四级干部学法考试活动,认真完成公务员习题集。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由于普法工作成绩显著,2010年8月,我区“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2、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对涉及到本单位承办的重大事项,我们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集体讨论,深入研究,民主决策做到依法决策。没有因违背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一年来,司法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而引起上访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2010年8月,我局顺利通过省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
3、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坚持政务透明、公正、公开。对涉及到人事、财务等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通过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落实责任制,办事程序规范。同时设立投诉热线,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意见和建议。没有因违法办事引起信访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建设
情况报告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强化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齐抓共管的网络机制;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谁出问题,追究谁;三是制定《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具体落实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并严格检查考核。
2.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区司法局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制度》,继续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否定报备制度、文明办公制度、一次违规申告查实待岗制度、服务承诺、行业禁令、便民措施、“ab”岗无缺位制度、24小时预约服务制度、服务企业制度、办理信访投诉制度和区司法局软环境建设工作奖惩办法等13项制度;二是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在将主要职能、便民措施、行业禁令、服务承诺、执法依据和法律援助范围、申请及受理程序等内容公示上墙的同时,继续利用区政务公开网和区社区服务网两个网站,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事务、新动态随时进行公示。
3.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思想基础。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宗旨观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全局人员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党风责任制。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继续强化“工作就是服务、服务就要创优”的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三是通过“大调解” 机制不断完善和下访制度的深化,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全区效能建设绩效考评为契机,推动行风、软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五是开展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不断提高律师、法律工作者严格执法,依法办案(证)的意识。六是召开法律服务行业和基层司法所行风评议座谈会和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强化防范意识,杜绝腐败源头。一是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二是从制度和管理上解决“钱、权、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加大对财务收支的监管力度,管好用好经费,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1、落实领导责任。局党支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局综合科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协助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局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安排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考核中加大考核分值比重。
4、突出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切实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
5、加强正面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观点、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规政策、形势任务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6、深化警示教育。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以及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7、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
8、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问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全面落实基层司法所办事“三公开”制度。
9、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完善信访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拓宽党员群众反映意见、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010年以来,司法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县(区)还有很大差距,经费、人员及司法所建设问题仍然是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局将一如继往地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品牌、新特色,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区司法局
(2010年11月)